2025年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是保障企业安全有序恢复生产的重要举措,涵盖风险排查、应急响应、人员培训和物资准备等内容,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小编整理了2025年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精选5篇,供大家学习参考,助力企业平稳过渡,欢迎需要的同仁借鉴使用。
2025年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第一篇
一、复工复产前期防疫准备
1、工厂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区域开展宣传。
2、统计储备的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
3、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二、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安排
1、工厂各级部门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人力资源部门。从本市区以外员工以及较大疫区返工的员工、相关方(含供应商、物流、业务外包、派遣方)进入工厂前须组织医务人员全部检查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
2、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及恢复生产后,在疫情管控期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3、全体员工上班后,任何员工只要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和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结果通知公司。
4、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工厂及对接人。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长期业务方工厂人员可提供临时预备口罩)。
5、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湖北省等信息。隔离人员向企业报备自我隔离情况,工厂根据实际情况,每日通过微信QQ视频等方式抽查居家隔离人员情况。
6、乘坐通勤车、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的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通勤车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更换坐椅垫套,安排专人管理检查。
7、复工复产前,各工厂组织人员对工厂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三天一次。重点区域有更衣室、办公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等,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
8、确认各工厂员工食堂的安全卫生。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要蒸汽消毒。加工环节生熟分开。
9、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饭后便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双手。
10、门卫、服务人员、保洁、绿化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11、复工后,工厂组织排查防护用品库存量及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
12、在各自劳动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宜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医用废弃桶。
13、各工厂的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不含中央空调),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开窗通风,每次30分钟。
14、工厂在防疫期应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如需要,须向各级管理层报告并取得同意。
15、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
16、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对瞒报、漏报疫情的,要及时追责问责,释放狠抓落实、不容松懈的强烈信号。
2025年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第二篇
为全力做好辖区企业、施工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风险,维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管控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园区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各企业、施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复工时间
1、按市工信局通知,原则要求统一在2月15日后根据疫情发展确定开复工时间。
2、鼓励企业适当延迟复产复工时间,原计划复产复工时间早于该时间的企业请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调整,妥善安排好复产复工前各项工作。
(二)“六个一律”
1、健康排查。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检测检验,严格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个人防护措施。企业复产复工前要详排查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
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排查确认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并造册上报园区管委会。对于来自湖北等新冠肺炎疫情较重地区的员工要求其停止返岗,或推迟返岗时间,待疫情结束后方可返岗。对已从湖北返回的员工或与疫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严格落实14天的企业定点隔离或居家隔离,并将相关情况同时报园区管委会。
2、安全培训。企业复产复工前所有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微信群、网络课堂等各种方式接受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培训台账。企业必须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明白纸,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3、履职尽责。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一律要至少提前1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4、消毒防疫。企业复产复工前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消杀防疫,之后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食堂等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并建立消杀台账。
5、安全排查。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一律要对所有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维修和隐患排查整改,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并将检查检修记录报园区安监站。
6、制定方案。复产复工企业要成立由主要法人或实际出资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复产复工企业一律要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产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应急处置措施,落实细化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三、管控措施
(一)复工复产企业
1、企业复产复工前,要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防控方案、复产复工生产方案、应急处置措施、员工排查记录、培训记录、消杀记录和防疫物资储备情况报园区管委会,经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启动复产复工。
2、企业复产复工前,必须对所须的`防疫用品,如口罩、护目镜、手套、红外线式体温枪、消毒液、%酒精、清洁剂、消毒柜、消毒喷雾剂等相应防护用品等存量进行清点核算,提前采购,合理库存,确保物资充足,并将防疫物资储备和发放情况报园区管委会核查。
3、各企业要督促职工在生产、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对用过的口罩等一次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收置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交辖区卫生院统一处理;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4、所有企业、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大门口设立疫情监测点,建立疫情监测登记台账,配备体温检测设备,设立发热留观室,每天2次进行体温监测,并计入台账,监测体温超过37.3℃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园区管委会,依法采取隔离留观措施。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逐人进行核查,按要求科学处置。
5、企业在复产复工前后,要对厂区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倡导职工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及时清理办公室、宿舍卫生,努力营造自己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良好氛围。
2025年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和会议精神,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等安全生产监管原则,着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园区提供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做好20xx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园区监管企业不发生一般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摸排,提前研判风险。园区各企业,要组织开展开工前情况调查摸底。一是提前确定企业复产复工具体时间、复产复工准备工作情况并建立台账。二是要确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到岗到位情况。三是复产复工的企业要制定岗前全员培训计划。四是对于以往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要进行复查摸清是否已整改到位。五是企业在复产复工前,是否对安全风险重点区域、重点设备、重要环节、重点岗位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治理。
(二)细化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制定一个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企业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方案严禁照抄照搬且须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二是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或者承诺书,明确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确保安全责任落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三是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辅导。四是开展一次安全技能培训活动。企业要对新招录员工、转岗员工等重点人群及时开展岗前培训、“三级教育”,对节后返回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五是落实一次全面安全条件确认。复工复产前企业要对设施设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排查现场隐患,并全部整改到位。
(三)突出重点领域、紧盯风险防控。一是危险化学品领域。所有停产危化品生产企业必须制定复工方案,向县应急部门和园区管委会提交申请,县应急部门和园区管委会会同专家联合进行现场核查,经县责任领导签字审核同意后方可复产。要检查掌握新任命主要负责人、新招入安全管理员和关键岗位作业人员专业及学历等达标情况。对无开工技术方案和应急预案的、领导不在岗带班、特作人员未持证上岗、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及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等以及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的,坚决不予同意复产。二是工贸领域。新招录人员必须完成规定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后才能安排上岗;要加大现场安全巡查频次,以往事故多发的'建材厂等小微企业,金属冶炼企业、涉氨制冷企业、涉牒气作业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先排查安全风险,涉及危险作业和关键设备设施的检修或复产启动,必须经企业分管负责人现场进行安全确认。三是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强基坑支护、脚手架、临边和洞口防护、临时用电、塔吊等起重机械、施工设备等国家标准和规范执行情况的检查,尤其是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风险排查、新进员工的安全培训、分包队伍的管理。
(四)精准督查检查,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园区安监站将按照“每天调度、重点服务、每周上报”加大对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重要岗位人员不齐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复产;对不落实复产复工要求、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复产复工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二是园区安监站将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安全监管,定期通报企业复工复产进展情况及复工复产工作动态。市安委会将在3月初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第一轮督,并将复产复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各企业在2月25日前将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情况报送园区安监站。
2025年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第四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中、省、市、县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暗访),推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严防各类生产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4月底。
三、检查范围
检查(暗访)范围为辖区各村、社区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非煤矿山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医院、商贸市场、大中型餐饮场所、养老院(敬老院)、车站、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学校(教育机构)、网吧歌城、影院、体育及健身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为重点。加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定点收治医院、社区门诊、留观场所、集中隔离区、住宅小区等重点防疫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检查(暗访)力度。
四、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情况;
(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精准执法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五)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加强应急值守和预案管理情况。
(具体检查(暗访)内容见附件1)
五、检查方式
各社区、村对本次检查(暗访)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以暗访暗查为主,结合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电话、网络、视频调度等多种方式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安全生产专家、第三方机构和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全面深入开展检查(暗访)工作。
本次检查(暗访)工作由安全办统筹协调。安全办组织开展对各社区、村进行综合检查(暗访),延伸至部分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各社区、村具体组织实施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检查(暗访)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力求实效。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暗访)纳入盐井街道办20xx年度安全生产及党政同责目标绩效考核,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对该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严格工作标准,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加强跟踪督办和查处,切实整改安全隐患和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取得实效。
(二)压实责任,从严问责。各社区、村要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检查(暗访)工作负责人员和联络员,迅速开展检查(暗访)专项工作,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加强督促指导服务,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期间发生的各类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要倒查责任,对因检查不到位引发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检查责任。
(三)营造氛围,形成声势。各社区、村要充分采取各种方式,强化宣传引导,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和剖析反面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社区、村要加强信息报送,3月9日前报送本单位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附件2);每周星期五上午11:00时前报送本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和正反面典型案例及《安全生产检查(暗访)情况统计表》(附件3),健全问题隐患台账(《安全生产检查(暗访)隐患排查问题一览表》,附件4)存档留查;4月23日前报送检查(暗访)工作汇总(主要突出亮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等)。请各单位按时将高质量纸质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可报送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版扫描件)后和电子版报送至安全办。
2025年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篇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交通运输类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结合《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郑交〔20xx〕23号)、《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郑市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新发改〔20xx〕4号)等相关要求,特制定新郑市交通运输类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六稳”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类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避免集中复工复产带来的风险叠加,确需复工复产的企业按审核程序进行管理,以防疫防控为前提,按照防控从严、分类分批、错峰有序、强化监管的原则,组织企业复工复产。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朱郁琦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朝东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刘向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交通运输类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道路货运企业。原则上规模以上道路货运企业、货运站(场)于2月17日复工;50台以上重点货运企业于2月24日复工;因应急防控,确需提前复工的应提交情况说明,取得交通运输类企业复工复产联合审核小组审批后方可复工。
(二)其他交通运输类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二类和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暂不复工,视疫情防控情况和管控要求,另行通知;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于2月17日复工。
(三)经营性道路客运企业。班线、旅游客运企业暂不复工,视疫情防控情况和管控要求,另行通知。
(四)未停工和已复工的企业。未停工、出租车(含网约车)以及因紧急运送应急防控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已复工的有关货运企业,要严格按照复工复产条件进行自查,完善审核材料,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及时向交通运输类企业复工复产联合审核小组补充提交复工复产申请相关材料。
视疫情防控情况适时调整交通运输类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四、复工复产基本条件
(一)制定完善的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企业要按照《河南省企业单位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领导机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人员管理、车辆管理、场所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物资储备和承诺书等。
(二)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领导机构,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与属地乡镇、街道(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及卫健部门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联络和报送机制。企业要积极配合属地乡镇政府的复工审核、巡查,按要求报送疫情防控情况,不得缓报、瞒报、漏报疫情。
(三)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企业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制定承诺书。
1、企业员工健康登记系统2月10日已上线(可自行下载钉钉办公系统),企业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企业员工来郑之后、复工之前,至少提前1天通过企业员工健康登记系统完成员工信息登记;包括未上班、已上班、隔离中的所有员工,每天均须在上班之前半小时,通过系统对个人健康信息打卡。
2、对来自或去过省外疫情重点地区及与上述人员有接触史、且未达到隔离时间要求的职工要设立符合要求的隔离空间或居家隔离,时间为14天。其他地区的返岗职工隔离时间为7天。职工在观察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C)、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要立即上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并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到定点医院接受诊治。
3、返岗职工采取居家隔离的,首先由企业出具证明,以便职工进入居住地或租住地;满足隔离期限要求后,由居住或租住小区居委会或物业公司出具证明,以便职工返岗上班。
4、做好健康防护,职工上下班也要尽量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有集中乘车需要,由用人企业安排专车统一接送,并做好专车消毒工作。
5、严格职工体温检查,上班时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人员工作岗位间距要达1米以上,避免非工作性近距离接触。
6、职工宿舍要保持干净整洁通风,严禁集中住通铺宿舍。
7、制定错峰返岗工作方案,引导返岗工作人员分批分期返岗。
8、不组织人员聚集性活动;减少非必要会议,确需开会以采取视频会议形式为主。
(四)强化场所管理。
1、企业的经营场所、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原则上只保留1个出入口,其他出入口须有人值守,保障应急时可随时开启;
2、每天上午、下午分别两次喷洒消毒,加强卫生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多人同室时须佩戴口罩;
3、每日两次对经营场所、办公区、宿舍等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毒,重点区域(如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应多次消毒。
4、就餐问题由企业统一供应盒饭,职工要避免扎堆集中就餐。
(五)加强对本企业的设施、设备、场地进行检查、维护和消毒。企业要定期对设施设备特别是中央空调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和消毒。疫情防控期间,每日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电梯按钮、垃圾桶等进行消毒处理。
(六)备齐疫情防控物资。企业要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检测设备,储备保障不少于2周使用的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等,做好库存储备或建立可靠的物资采购渠道。
(七)建立运输车辆防疫制度。对投入经营的所有车辆,要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货运车辆至少每趟次消毒。
五、复工复产审核程序
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提交《新郑市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申请书》(见附件2),乡镇、街道(管委会)进行初审。
为便于企业进行申报,实行线上、线下两套审核程序。
(一)线下审批
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属地乡镇(街道、管委会)、卫生健康部门,组成服务企业联合审核小组,对申请复工复产企业进行审核验收,并进行现场查验,填写《新郑市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审核表》(附件3),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新郑市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通知单》(附件4)。审核、备案手续不全的企业一律不得复工复产。联合审核小组要及时对外公布办公地点、联系方式。
(二)线上审批
企业可通过钉钉办公软件,依托全市统一的企业员工健康登记系统,位于钉钉APP首页工作台中,企业复产复工涉及的审核、企业申报和员工健康登记打卡均通过该系统小程序实现。对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的企业,联合审核小组应及时组织审核,原则上3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及时发放复工复产有关手续。
六、复工复产实施细则
企业复工复产要严格落实交通运输疫情防控要求,参照《新郑市交通运输类企业复工复产实施细则》(附件1),重点做好客货运输场站、营运车辆、维修企业经营场所的消毒、通风、卫生整洁,以及一线从业人员防护。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属地责任。协调督促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好企业复工复业的审核工作。对目前未停工和已复工复业企业要加强监督检查,对照复工复业基本条件全面落实好人员排查登记、经营场所消毒、设施设备检查维修和消毒等有关工作,不符合防控要求的企业督促其加快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暂停其经营,确保不出问题。
(二)加强日常监管。会同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强化日常监督指导,协调其对每个复工复业服务业企业要派驻1名联络员,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业中遇到的问题;发现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应限令其整改;发现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业和不满足复工复业基本条件的企业,应责令其停工停产,擅自复工复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协调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制定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复工复业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专人负责并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一旦出现疫情,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临时隔离,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管委会报告情况,并按照防控要求进行处理。
(四)及时报送信息。复工复产的企业将每日填写《企业每日用工情况统计表》(附件5),并于当天17:00前报市新郑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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