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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单位施工安全协议书(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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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单位施工安全协议书是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规范作业行为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人员与设备安全。小编整理了外来单位施工安全协议书精选4篇,内容详实规范,供大家参考借鉴,助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实际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外来单位施工安全协议书

外来单位施工安全协议书第一篇


总包方 : 工程项目部。
  分包方 :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地址及工程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
  工程地址:
  工程分包内容:
  二、 总包方、分包方责任
  1、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的报送总包方,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对于无证和失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分包单位在施工单位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总包方安全员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技术部门下达的安全措施交底,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
  3、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对新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现状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教育率达到100%,并将考核成绩单汇总表由分包单位盖章后报送总包单位。
  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方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不按期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5、分包方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及配电等设施,必须严格按国家各项规范要求去做,自带的机具、电器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能指标,检测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6、分包单位需要使用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总包方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分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打开,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收工时应及时封闭好。
  7、分包单位需要使用电力,向总包方申请,总包方核准用电功率,并在指定的开关箱接入。分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用电安全规定,严禁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施工用电本着有偿使用原则,谁用电,谁付费。分包人应注重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因作业需要,需临时接入总包人已有安全用电系统的产品,如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等,应为合格产品且符合额定使用要求,在接入前,应通过总包人的安全确认。临时布线应尽量采取架空绝缘固定设置方式,不得采用花绞线、塑胶芯线、护套线等不符合临时用电要求的线缆;配电箱做到“一箱一闸一保险”,具有可靠保护措施;插座应采用安全合格产品,不得直接用裸线插入插座插孔连接。临时用电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临时接线。手持照明灯应采用36V低压电源,特殊作业区域更应采用12V低压安全电源。
  8、总包方为了便于现场安全管理,按施工工程面积大小,分包方必须向总包方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若不发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结束后如数返还分包单位,如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出现隐患或违章以不及时整改被处罚,罚金从抵押金或分包管理费中扣除。
  9、总包人是工程施工的总执行和组织人,其除了完成自己承担的施工任务外,还应负责组织和管理分包人的施工,并为分包人提供和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总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根据总包人与发包人“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向分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已有设施,并确保安全、有效、合格。总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总包人可根据分包人请求,在现有基础上加固、补充已有设施。其所产生的费用,总包人酌情向分包人收取。
  三、 分包方施工人员职责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带好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任何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电防护设施。
  2、现场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和任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防止物体打击伤人。
  3、施工用电不得乱拉乱接,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在总包方电工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并责令分包单位予以辞退。
  4、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5、保管好分包方施工人员自己的材料及工具,以防丢失。
  6、分包方施工人员进出大门必须遵守总包方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凭员工胸卡进出,进出货物必须要接受门卫保安的检查。
  7、分包方如需使用总包方的材料或工具,必须提出申请,总包方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将给予处罚。
  8、施工过程中分包方使用塔吊及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服从总包方的安排。
  9、分包方员工施工作业必须服从总包方安全管理,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责令分包方予以辞退。
  10、分包人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省、市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消防、治安管理规定及条例,并严格按总包人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接受总包人的安全检查。对总包人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人应在总包人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人的要求,总包人有权按规定对分包人进行经济处罚。分包人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分包人由于施工需要,须在总包人承包范围内动用明火的,须向总包人办理动火申请,并对拟动火作业区域的安全隐患进行清除及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动火,在得到总包人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动火作业。现场的防火安全措施主要包括配备适量的灭火器材、安全看护、清除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及严格执行安全防火操作规程等,凡由于分包人自身管理、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人员工责任造成的治安案件、火灾等事故,其经济、法律责任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人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分包人负责赔偿。总包人还可对其进行相应经济处罚。
  四、 事故处理
  1、分包方必须严格十七冶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由于分包方或分包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分包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和项目部奖惩条例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总包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并接受处罚。
  2、由于其他施工单位造成分包方人员、材料损伤的,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方一次性给予分包方经济补偿,其善后事宜由分包方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总包方、分包方、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六、此协议自签定即日起到竣工验收止。
  七、补充条款 :
  总包方签章: 分包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外来单位施工安全协议书第二篇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按照青岛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原则,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安全、工程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甲方: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工程负责人: 联系电话:
  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安全员: 联系电话:
  乙方(施工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安全员: 联系电话:
  二、外来施工单位入厂前必须办理以下手续
  1、持“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书”到分公司安全部办理有关手续。
  2、持施工人员名单,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到安全部接受规定内容的安全教育。
  3、持施工队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单,特殊工种(电焊工、气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等)人员名单、证件到安全部登记备案。
  4、持用工单位证明,到综合部办理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和工作卡。
  三、外来施工单位现场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以下手续
  1、施工如需动火,必须向所在单位申请办理“动火证”,按甲方有关动火证审批手续办理,落实各项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2、作业中如需破土、断路,必须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动土作业票”和“断路联系票”,并按程序办理会签手续。
  3、作业中如需进行爆破作业,必须制定爆破方案,提交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保卫管理部门审查后,报请当地公安机关批准,签订爆破作业施工合同。
  4、施工作业中如需接临时线,使用电气设备或电气工具,必须到生产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证”,并由甲方安排电工接用或拆除。
  5、如需进入生产使用过的设备、容器内部进行作业和检修,必须由生产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办理“进入容器作业许可证”。
  6、施工中如需使用甲方蒸汽、氮气、压缩空气等,必须报请生产部批准,由生产部负责接用。
  7、施工用水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生产部批准。
  四、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 乙方签订本协议前必须提供本项目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以下简称HSE管理)方案,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等内容:
  1、本项目HSE的管理要求和实施方案;
  2、本项目HSE专项费用及分解计划;
  3、本项目HSE考核方案;
  4、施工队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5、特殊工种(电焊工、气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等)人员名单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新到人员要及时提供名单);
  6、所有施工人员名单及安全作业资格证(新到人员要及时提供名单);
  7、安全作业指导书;
  8、应急救援预案。
  (二) 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费用
  乙方报价中含HSE专项费用的,该费用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安全生产状况和施工进度支付,专项用于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安全措施的支出。
  乙方合同报价中不含HSE专项费用的,需按照工程施工合同标的额的1%~3%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风险抵押金最低不得少于10000元。该项风险抵押金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安全生产状况和施工进度支付,专项用于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安全措施的支出。
  (三) 安全培训
  乙方施工人员首次进入施工现场前应进行全员安全培训。乙方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人员名单,该培训由甲方现场代表或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实施,所有培训人员必须现场签字确认。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参加由乙方组织的安全培训。未参加安全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乙方必须根据工程特点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所有安全培训必须建立档案。
  (四) 安全作业票证的办理及管理
  乙方的安全作业证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规范、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没有规定的,参照________________等规范执行。
  五、乙方施工过程中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甲方及总包方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服从管理。
  2、乙方必须按规定设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乙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施工时除服从乙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外,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或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管理。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禁烟规定,只能在规定的吸烟区吸烟。
  5、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6、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7、乙方必须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8、施工作业过程中涉及到第三方施工的,必须经甲方或监理公司进行现场确认。
  9、乙方要逐级建立消防责任制,做好消防工作。要定期检查、保养消防器材,做到会保养、会使用。
  10、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组织整改,清除隐患。
  11、乙方应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性能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并保证设备良好。
  12、乙方必须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乙方必须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政府认可的有关劳动安全产品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13、乙方应提供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实施方案给甲方备案,乙方在执行中必须有痕迹记录。
  14、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按规定在1小时内如实向甲方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乙方必须全力处理发生的事故。
  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和有关费用。
  七、违约责任及处理
  1、乙方违反本协议书要求,依据本协议书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相应罚款由乙方单位现场缴纳。乙方在两个工作日内拒不缴纳的,甲方有权在其支付的HSE专项费用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以相应罚款的5倍扣除。如罚款 数额超过其HSE专项费用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甲方有权从施工合同总价款中以相应罚款的5倍扣除。
  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均应全力参与抢险、救灾,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200元/人次,同一作业人员重复违反的加倍处罚,第三次违反的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⑴未办理相关安全施工作业证(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除外)即开始作业的。
  ⑵施工现场未指定安全负责人的。
  ⑶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即开始作业的。
  ⑷施工现场不设围挡和警示标志的。
  ⑸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的或使用的安全带不符合国家规范的,安全带使用未做到高挂低用的。
  ⑹违反公司临时用电管理的。
  ⑺施工现场混乱,阻塞安全通道的。
  ⑻进入作业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帽未系紧下颌带或佩戴的安全帽不符合国家规范的。
  ⑼登高作业超过2米使用移动式脚手架的。
  ⑽高处作业架子不合格、架子板不固定的。
  ⑾高处作业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而上下抛掷的。
  ⑿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器具无防坠落措施的。
  ⒀使用梯子时,无监护人或在梯顶上作业的。
  ⒁吊装作业吊物下站人的。
  ⒂乙炔气瓶无回火防止器及两气瓶无减震胶圈的。
  ⒃氧气、乙炔气瓶压力表破损未及时更换或压力表未及时检验的。
  ⒄气瓶在日光下曝晒的。
  ⒅工作完毕未及时清扫整理现场的。
  ⒆在施工现场擅自安排人员住宿的。
  4、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300元/人次,同一作业人员重复违反的加倍处罚,第三次违反的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⑴外来施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取得安全作业证进入现场作业的。
  ⑵工程车违章载人的,货物超高、超长未做警示标志的。
  ⑶施工不扎架子随意踩踏工艺管线或设备的。
  ⑷使用特种设备无安全装置的(如吊车无上升限位等),操作工具、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如移动式电动工具不接漏电保护器等)。
  ⑸氧气、乙炔气瓶相关安全距离不够的。
  ⑹吊拉作业以工艺管线为固定点的。
  ⑺氧气、乙炔气瓶混放的。
  ⑻动火作业现场没有消防器材的。
  不服从安全管理的。
  5、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500元/人次,同一作业人员重复违反的加倍处罚,第三次违反的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⑴在公司内违规驾驶、作业机动车辆的。
  ⑵违章指挥的。
  ⑶对特殊工种无作业证从事特殊作业的。
  ⑷未办理作业票证(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即开始作业的。
  ⑸在防火重点部位手续不齐全、动火措施不落实的。
  ⑹出现质量问题,不及时返工,造成影响的。
  6、其它情况
  ⑴在公司内非吸烟区吸烟、酒后进入施工现场、喝酒、打架斗殴、赌博、发生火灾等,均罚款人民币1000元;情节严重者,罚款人民币20__-5000元,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⑵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甲方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⑶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
  ⑷无视本协议酿成事故、影响公司正常秩序的单位和个人,均罚款人民币20__-5000元,情节严重者,由公司研究处理决定。
  7、外来施工单位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等有关人员应及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协调联系工作,应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为施工单位创造作业条件,凡因工作失误或个人失误而导致施工单位违反规定现象,均按本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或参照本安全协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8、外来施工单位由于违反上述规定,经查实后需进行罚款处理的,由安全部下发罚款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违纪单位,一份违纪单位责任人签字后由安全部留存,作为罚款依据。
  9、施工项目结束,施工方持有关项目结束证明(验收单等),办理安全生产风险金结算事宜。
  八、其他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与施工合同有效期一致。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来单位施工安全协议书第三篇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按照青岛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原则,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安全、工程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联系电话:_____
  安全负责人:_____联系电话:_____
  现场代表:_______联系电话:_____
  安全员: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
  乙方(施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安全负责人:_____联系电话: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联系电话:_____
  安全员: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
  二、外来施工单位入厂前必须办理以下手续
  1.持“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书”到分公司安全部办理有关手续。
  2.持施工人员名单,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到安全部接受规定内容的安全教育。
  3.持施工队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单,特殊工种(电焊工、气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等)人员名单、证件到安全部登记备案。
  4.持用工单位证明,到综合部办理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和工作卡。
  三、外来施工单位现场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以下手续
  1.施工如需动火,必须向所在单位申请办理“动火证”,按甲方有关动火证审批手续办理,落实各项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2.作业中如需破土、断路,必须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动土作业票”和“断路联系票”,并按程序办理会签手续。
  3.作业中如需进行爆破作业,必须制定爆破方案,提交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保卫管理部门审查后,报请当地公安机关批准,签订爆破作业施工合同。
  4.施工作业中如需接临时线,使用电气设备或电气工具,必须到生产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证”,并由甲方安排电工接用或拆除。
  5.如需进入生产使用过的设备、容器内部进行作业和检修,必须由生产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办理“进入容器作业许可证”。
  6.施工中如需使用甲方蒸汽、氮气、压缩空气等,必须报请生产部批准,由生产部负责接用。
  7.施工用水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生产部批准。
  四、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乙方签订本协议前必须提供本项目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以下简称HSE管理)方案,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等内容:
  1.本项目HSE的管理要求和实施方案;
  2.本项目HSE专项费用及分解计划;
  3.本项目HSE考核方案;
  4.施工队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5.特殊工种(电焊工、气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等)人员名单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新到人员要及时提供名单);
  6.所有施工人员名单及安全作业资格证(新到人员要及时提供名单);
  7.安全作业指导书;
  8.应急救援预案。
  (二)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费用
  乙方报价中含HSE专项费用的,该费用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安全生产状况和施工进度支付,专项用于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安全措施的支出。
  乙方合同报价中不含HSE专项费用的,需按照工程施工合同标的额的1%~3%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风险抵押金最低不得少于10000元。该项风险抵押金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安全生产状况和施工进度支付,专项用于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安全措施的支出。
  (三)安全培训
  乙方施工人员首次进入施工现场前应进行全员安全培训。乙方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人员名单,该培训由甲方现场代表或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实施,所有培训人员必须现场签字确认。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参加由乙方组织的安全培训。未参加安全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乙方必须根据工程特点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所有安全培训必须建立档案。
  (四)安全作业票证的办理及管理
  乙方的安全作业证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规范、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没有规定的,参照AQ3021-20__.AQ3022-20__.AQ3023-20__.AQ3024-20__.AQ3025-20__.AQ3026-20__.AQ3027-20__.AQ3028-20__.GB/T13869-20__.JCJ46-20__等规范执行。
  五、乙方施工过程中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甲方及总包方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服从管理。
  2.乙方必须按规定设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乙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施工时除服从乙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外,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或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管理。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禁烟规定,只能在规定的吸烟区吸烟。
  5.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6.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7.乙方必须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8.施工作业过程中涉及到第三方施工的,必须经甲方或监理公司进行现场确认。
  9.乙方要逐级建立消防责任制,做好消防工作。要定期检查、保养消防器材,做到会保养、会使用。
  10.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组织整改,清除隐患。
  11.乙方应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性能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并保证设备良好。
  12.乙方必须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乙方必须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政府认可的有关劳动安全产品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13.乙方应提供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实施方案给甲方备案,乙方在执行中必须有痕迹记录。
  14.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按规定在1小时内如实向甲方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乙方必须全力处理发生的事故。
  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和有关费用。
  七、违约责任及处理
  1.乙方违反本协议书要求,依据本协议书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相应罚款由乙方单位现场缴纳。乙方在两个工作日内拒不缴纳的,甲方有权在其支付的HSE专项费用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以相应罚款的5倍扣除。如罚款数额超过其HSE专项费用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甲方有权从施工合同总价款中以相应罚款的5倍扣除。
  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均应全力参与抢险、救灾,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200元/人次,同一作业人员重复违反的加倍处罚,第三次违反的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1)未办理相关安全施工作业证(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除外)即开始作业的。
  (2)施工现场未指定安全负责人的。
  (3)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即开始作业的。
  (4)施工现场不设围挡和警示标志的。
  (5)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的或使用的安全带不符合国家规范的,安全带使用未做到高挂低用的。
  (6)违反公司临时用电管理的。
  (7)施工现场混乱,阻塞安全通道的。
  (8)进入作业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帽未系紧下颌带或佩戴的安全帽不符合国家规范的。
  (9)登高作业超过2米使用移动式脚手架的。
  (10)高处作业架子不合格、架子板不固定的。
  (11)高处作业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而上下抛掷的。
  (12)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器具无防坠落措施的。
  (13)使用梯子时,无监护人或在梯顶上作业的。
  (14)吊装作业吊物下站人的。
  (15)乙炔气瓶无回火防止器及两气瓶无减震胶圈的。
  (16)氧气、乙炔气瓶压力表破损未及时更换或压力表未及时检验的。
  (17)气瓶在日光下曝晒的。
  (18)工作完毕未及时清扫整理现场的。
  (19)在施工现场擅自安排人员住宿的。
  4.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300元/人次,同一作业人员重复违反的加倍处罚,第三次违反的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1)外来施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取得安全作业证进入现场作业的。
  (2)工程车违章载人的,货物超高、超长未做警示标志的。
  (3)施工不扎架子随意踩踏工艺管线或设备的。
  (4)使用特种设备无安全装置的(如吊车无上升限位等),操作工具、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如移动式电动工具不接漏电保护器等)。
  (5)氧气、乙炔气瓶相关安全距离不够的。
  (6)吊拉作业以工艺管线为固定点的。
  (7)氧气、乙炔气瓶混放的。
  (8)动火作业现场没有消防器材的。
  不服从安全管理的。
  5.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500元/人次,同一作业人员重复违反的加倍处罚,第三次违反的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1)在公司内违规驾驶、作业机动车辆的。
  (2)违章指挥的。
  (3)对特殊工种无作业证从事特殊作业的。
  (4)未办理作业票证(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即开始作业的。
  (5)在防火重点部位手续不齐全、动火措施不落实的。
  (6)出现质量问题,不及时返工,造成影响的。
  6.其它情况
  (1)在公司内非吸烟区吸烟、酒后进入施工现场、喝酒、打架斗殴、赌博、发生火灾等,均罚款人民币1000元;情节严重者,罚款人民币20__-5000元,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2)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甲方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3)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
  (4)无视本协议酿成事故、影响公司正常秩序的单位和个人,均罚款人民币20__-5000元,情节严重者,由公司研究处理决定。
  7.外来施工单位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等有关人员应及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协调联系工作,应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为施工单位创造作业条件,凡因工作失误或个人失误而导致施工单位违反规定现象,均按本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或参照本安全协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8.外来施工单位由于违反上述规定,经查实后需进行罚款处理的,由安全部下发罚款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违纪单位,一份违纪单位责任人签字后由安全部留存,作为罚款依据。
  9.施工项目结束,施工方持有关项目结束证明(验收单等),办理安全生产风险金结算事宜。
  八、其他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与施工合同有效期一致。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____ 乙方(盖章):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来单位施工安全协议书第四篇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按照青岛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原则,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安全、工程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甲方:
  工程负责人: 联系电话:
  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安全员: 联系电话:
  乙方(施工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安全员: 联系电话:
  二、外来施工单位入厂前必须办理以下手续
  1、持“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书”到分公司安全部办理有关手续。
  2、持施工人员名单,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到安全部接受规定内容的安全教育。
  3、持施工队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单,特殊工种(电焊工、气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等)人员名单、证件到安全部登记备案。
  4、持用工单位证明,到综合部办理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和工作卡。
  三、外来施工单位现场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以下手续
  1、施工如需动火,必须向所在单位申请办理“动火证”,按甲方有关动火证审批手续办理,落实各项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2、作业中如需破土、断路,必须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动土作业票”和“断路联系票”,并按程序办理会签手续。
  3、作业中如需进行爆破作业,必须制定爆破方案,提交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保卫管理部门审查后,报请当地公安机关批准,签订爆破作业施工合同。
  4、施工作业中如需接临时线,使用电气设备或电气工具,必须到生产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证”,并由甲方安排电工接用或拆除。
  5、如需进入生产使用过的设备、容器内部进行作业和检修,必须由生产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办理“进入容器作业许可证”。
  6、施工中如需使用甲方蒸汽、氮气、压缩空气等,必须报请生产部批准,由生产部负责接用。
  7、施工用水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生产部批准。
  四、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 乙方签订本协议前必须提供本项目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以下简称HSE管理)方案,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等内容:
  1、本项目HSE的管理要求和实施方案;
  2、本项目HSE专项费用及分解计划;
  3、本项目HSE考核方案;
  4、施工队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5、特殊工种(电焊工、气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等)人员名单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新到人员要及时提供名单);
  6、所有施工人员名单及安全作业资格证(新到人员要及时提供名单);
  7、安全作业指导书;
  8、应急救援预案。
  (二) 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费用
  乙方报价中含HSE专项费用的,该费用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安全生产状况和施工进度支付,专项用于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安全措施的支出。
  乙方合同报价中不含HSE专项费用的,需按照工程施工合同标的额的1%~3%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风险抵押金最低不得少于10000元。该项风险抵押金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安全生产状况和施工进度支付,专项用于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安全措施的支出。
  (三) 安全培训
  乙方施工人员首次进入施工现场前应进行全员安全培训。乙方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人员名单,该培训由甲方现场代表或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实施,所有培训人员必须现场签字确认。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参加由乙方组织的安全培训。未参加安全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乙方必须根据工程特点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所有安全培训必须建立档案。
  (四) 安全作业票证的办理及管理
  乙方的安全作业证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规范、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没有规定的,参照AQ3021-20__、AQ3022-20__、AQ3023-20__、AQ3024-20__、AQ3025-20__、AQ3026-20__、AQ3027-20__、AQ3028-20__、GB/T13869-20__、JCJ46-20__等规范执行。
  五、乙方施工过程中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甲方及总包方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服从管理。
  2、乙方必须按规定设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乙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施工时除服从乙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外,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或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管理。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禁烟规定,只能在规定的吸烟区吸烟。
  5、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6、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7、乙方必须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8、施工作业过程中涉及到第三方施工的,必须经甲方或监理公司进行现场确认。
  9、乙方要逐级建立消防责任制,做好消防工作。要定期检查、保养消防器材,做到会保养、会使用。
  10、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组织整改,清除隐患。
  11、乙方应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性能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并保证设备良好。
  12、乙方必须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乙方必须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政府认可的有关劳动安全产品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13、乙方应提供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实施方案给甲方备案,乙方在执行中必须有痕迹记录。
  14、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按规定在1小时内如实向甲方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乙方必须全力处理发生的事故。
  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和有关费用。
  七、违约责任及处理
  1、乙方违反本协议书要求,依据本协议书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相应罚款由乙方单位现场缴纳。乙方在两个工作日内拒不缴纳的,甲方有权在其支付的HSE专项费用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以相应罚款的5倍扣除。如罚款 数额超过其HSE专项费用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甲方有权从施工合同总价款中以相应罚款的5倍扣除。
  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均应全力参与抢险、救灾,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200元/人次,同一作业人员重复违反的加倍处罚,第三次违反的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⑴未办理相关安全施工作业证(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除外)即开始作业的。
  ⑵施工现场未指定安全负责人的。
  ⑶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即开始作业的。
  ⑷施工现场不设围挡和警示标志的。
  ⑸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的或使用的安全带不符合国家规范的,安全带使用未做到高挂低用的。
  ⑹违反公司临时用电管理的。
  ⑺施工现场混乱,阻塞安全通道的。
  ⑻进入作业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帽未系紧下颌带或佩戴的安全帽不符合国家规范的。
  ⑼登高作业超过2米使用移动式脚手架的。
  ⑽高处作业架子不合格、架子板不固定的。
  ⑾高处作业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而上下抛掷的。
  ⑿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器具无防坠落措施的。
  ⒀使用梯子时,无监护人或在梯顶上作业的。
  ⒁吊装作业吊物下站人的。
  ⒂乙炔气瓶无回火防止器及两气瓶无减震胶圈的。
  ⒃氧气、乙炔气瓶压力表破损未及时更换或压力表未及时检验的。
  ⒄气瓶在日光下曝晒的。
  ⒅工作完毕未及时清扫整理现场的。
  ⒆在施工现场擅自安排人员住宿的。
  4、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300元/人次,同一作业人员重复违反的加倍处罚,第三次违反的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⑴外来施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取得安全作业证进入现场作业的。
  ⑵工程车违章载人的,货物超高、超长未做警示标志的。
  ⑶施工不扎架子随意踩踏工艺管线或设备的。
  ⑷使用特种设备无安全装置的(如吊车无上升限位等),操作工具、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如移动式电动工具不接漏电保护器等)。
  ⑸氧气、乙炔气瓶相关安全距离不够的。
  ⑹吊拉作业以工艺管线为固定点的。
  ⑺氧气、乙炔气瓶混放的。
  ⑻动火作业现场没有消防器材的。
  不服从安全管理的。
  5、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500元/人次,同一作业人员重复违反的加倍处罚,第三次违反的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⑴在公司内违规驾驶、作业机动车辆的。
  ⑵违章指挥的。
  ⑶对特殊工种无作业证从事特殊作业的。
  ⑷未办理作业票证(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即开始作业的。
  ⑸在防火重点部位手续不齐全、动火措施不落实的。
  ⑹出现质量问题,不及时返工,造成影响的。
  6、其它情况
  ⑴在公司内非吸烟区吸烟、酒后进入施工现场、喝酒、打架斗殴、赌博、发生火灾等,均罚款人民币1000元;情节严重者,罚款人民币20__-5000元,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⑵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甲方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⑶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
  ⑷无视本协议酿成事故、影响公司正常秩序的单位和个人,均罚款人民币20__-5000元,情节严重者,由公司研究处理决定。
  7、外来施工单位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等有关人员应及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协调联系工作,应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为施工单位创造作业条件,凡因工作失误或个人失误而导致施工单位违反规定现象,均按本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或参照本安全协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8、外来施工单位由于违反上述规定,经查实后需进行罚款处理的,由安全部下发罚款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违纪单位,一份违纪单位责任人签字后由安全部留存,作为罚款依据。
  9、施工项目结束,施工方持有关项目结束证明(验收单等),办理安全生产风险金结算事宜。
  八、其他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与施工合同有效期一致。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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