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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安全检查通报(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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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安全检查通报旨在强化节日期间安全管理,排查隐患,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各单位安全责任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小编整理了中秋国庆安全检查通报大全14篇,内容详实全面,供大家学习参考,助力各单位高效开展安全工作,愿每位读者都能从中获益。

中秋国庆安全检查通报

中秋国庆安全检查通报第一篇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建设工程结构安全质量,进一步落实工程结构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工程质量隐患,坚决杜绝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市建委决定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结构安全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数量和方式
  检查范围为所有在建的地基基础和主体工程。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在建工程进行全数检查;市建委组织对城市区域内的在建工程进行全数检查,并对各区、市、县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每地区的抽查数量不少于4项。
  二、检查内容
  (一)责任主体质量行为
  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相关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的情况;责任主体和相关单位资质、相关人员资格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等内容。
  (二)工程实体质量
  地基基础、主体工程实物质量情况;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和监理档案资料情况。
  三、检查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 文件编制归档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四、检查时间
  20xx年5月24日至6月16日为市建委和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阶段;6月17日至6月30日为市建委抽查阶段。
  五、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建设工程结构安全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市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由市建委质监站站长曲、工程处处长迟培成和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局长担任。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行政管理区域,各自组成检查组,负责辖区内的检查工作。
  六、问题处理
  (一)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质量问题,要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跟踪落实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情况。
  (二)对在检查中发现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三)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对在检查中受到处罚的单位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七、要求
  (一)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地基基础、主体在建工程进行全数检查,不留死角,消除质量隐患,坚决杜绝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并将检查工作总结于6月16日前报市质监站。
  (二)各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和问题的整改工作。
  
  x年xx月xx日

中秋国庆安全检查通报第二篇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驻穗各有关单位:
  为吸取2月15日吉林、浙江省两宗特大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林业局关于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紧急通知》精神,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3月8日至4月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商住楼、医院、学校、幼托场所、敬老院(含老年公寓)、车站、码头、机场和文化体育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中村”出租屋,“二合一”、“三合一”经营场所;
  (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四)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五)旅游景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文物古建筑;
  (六)重点森林与草原火险区、火灾高发区,清明节期间祭奠、扫墓场所和重大活动场所等。
  二、检查的内容
  (一)建筑物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二)建筑物消防设施是否按消防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
  (三)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四)宾馆、旅馆的客房和商场内是否有违规使用明火;
  (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装置、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六)场所内是否按规范要求限制人员流量;
  (七)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八)是否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开展灭火演练,提高其自防自救能力;
  (九)火灾隐患是否按要求整改;
  (十)是否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
  (十一)野外火源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十二)扑救森林火灾的机具,交通、通讯工具是否完整好用;
  (十三)是否配备森林消防专职消防队伍;
  (十四)森林火灾事故处置预案是否建立和完善。
  三、检查办法和时间安排
  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查自改和上级组织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第一阶段:从3月8日至3月28日。由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消防技术规范逐一对照自查,逐项抓好整改。
  第二阶段:从3月29日至4月3日。由各区、县级市政府,市直属各单位,中央、省驻穗单位,各地驻穗办分别组织检查组,对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的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从4月4日至4月8日。市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各区、县级市和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检。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结合实际,制订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确定检查的重点和任务,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三)认真对照消防技术标准查找火灾隐患,并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单位,要采取有力的措施,该停业的停业,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四)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发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
  (五)请各区(县级市)、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报市公安消防局。
  附件: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林业局关于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紧急通知
  
  x年xx月xx日

中秋国庆安全检查通报第三篇


各校园、校外托管机构:
  为切实加强秋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县食安办牵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教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于9月5日至9月16日对全县15所学校40个食堂和4家学生公寓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组织领导重视,各项制度健全。各学校食堂均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制定了较完善的管理制度,确定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各学校均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临泽二中、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学校食堂管理规范,临泽四中校长亲自抓,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设施设备完善,操作环境改善。各学校食堂均能设置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原料库房等加工操作场所,新华、鸭暖、板桥、蓼泉中心小学对学校食堂进行改造,新建学生餐厅已投入使用,更换了炉灶、操作台、冷藏柜、清洗水池等设施设备,学校食堂操作环境明显改善。
  3.索证索票较为完善,台帐记录基本规范。大部分学校食堂负责人索证索票意识有所提高,购进的米、面、油、肉、菜、调料等食品原料能提供票据,并能及时查验登记。消毒、晨检、餐厨废弃物流向等记录填写完整。
  4.文明餐桌行动宣传氛围浓厚。板桥、平川中心小学餐厅粘贴文明用餐宣传标语,引导学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职教中心、蓼泉中心小学食堂摆放绿色花卉,就餐环境舒适、清新。
  二、存在的问题
  1.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到位。检查时发现,平川中心小学第二、第三食堂、蓼泉中心小学食堂、临泽四中第五食堂、临泽一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八、第九食堂部分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从事食品加工制作。
  2.部分食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不齐全,查验登记不规范。部分学校食堂购进的“八里香”芝麻油无标签标识,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临泽一中第六、第九食堂使用的甜椒、西红柿、菜花等蔬菜腐烂。平川中心小学第二食堂发现超过保质期的芝麻油。临泽一中第五、第十食堂、临泽二中第六食堂、临泽三中第一食堂、临泽四中第二食堂、板桥中心小学食堂、倪家营中心幼儿园食堂没有严格执行索证索票、查验登记制度,购进的鲜肉、豆腐和小面包等食品未索票。部分学校索取的票据无效,票据无购货方和商家的名称;部分学校对购进的大宗面粉、米、食用油、粉条等食品未索取检验合格证明;部分学校索取的供货方资质过期。
  3.部分食堂食品贮存不符合要求。检查时发现,部分学校食堂购买的鲜鸡蛋就地堆放,没有保鲜设施;购买的洋芋等蔬菜就地堆放,没有隔墙离地、分类分架存放;冷藏柜内生熟食品混放。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容器(豆瓣酱桶)存放辣椒面、食用油、碱面、醋等原料。个别学校食堂的的剩饭、剩菜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未进行冷藏保存。调料台上的调味品无防尘设施。
  4.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不彻底普遍存在。各学校普遍存在餐具清洗不干净,勺子、笊篱、菜刀等用具使用后不清洗、不消毒,备餐间内的备餐盒清洗不彻底等问题,部分食堂学生餐饮具大肠杆菌超标。临泽一中各食堂保洁柜内已清洗过的餐具上面有食物残渣,洗菜池与消洗水池混用。临泽四中第六食堂、临泽一中第四食堂、翊生公寓消毒柜坏损,电源不通畅。
  5.食品留样不规范。各学校食品留样登记制度健全,并配备了食品留样柜,但普遍存在食品留样量达不到留样要求(不足100克);留样盒清洗不彻底,不消毒;留样柜内有污渍,留样样品、标签内容和留样记录不一致。其中临泽一中学校食堂食品留样管理不到位。
  6.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不规范。学校食堂使用的拉面剂等食品添加剂没有严格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要求,普遍没有称量器具。检查时发现临泽一中第一食堂有食品添加剂“鸡汁骨膏 ”、临泽四中第五食堂有食品添加剂“美白兄弟增白剂”。
  7.工具、容器具标识不明显。各学校普遍存在冷藏柜、
  刀具、刀墩、生熟食物器皿标识不清的问题。部分学校洗菜、洗肉、洗手、清洗、冲洗、消毒水池无标签或标签破损,存在混用现象。
  8.个别食堂卫生不整洁。板桥、鸭暖中心小学食堂、临泽三中第一食堂无有效的防蝇设施,蚊蝇密度超标。各农村中心小学就餐场所空气流通不畅。保洁柜内有食品残渣或污渍,从业人员工作服较脏,未佩戴工作帽和口罩,留长指甲从事加工操作等行为依然存在。临泽一中各食堂操作间各类加工容器具摆放混乱,地面有积水、污渍,保洁柜、消毒柜、操作台和面机等各类设施设备的内、外部有污渍,操作台、灶台、和面机下面卫生死角较多,烹调间、粗加工间墙皮脱落。
  9.安全责任意识不强,食堂监管不力。本次食品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诸多问题,实质上反映了相关学校领导、管理及经营人员和托管机构负责人对食堂管理及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保障学生食品安全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还比较淡薄,对一些问题可能造成的后果还没有清醒的认识,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管理的制度措施不完善、不规范、不精细、不得力。部分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学生异常情况监测、信息汇报、分析研判和应急决策体系不完善,存在对突发事件信息“首报、续报、终报”的信息报送程序不清楚,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秋冬季节气候多变,引发食物中毒的几率仍然较高,各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校(园)长要切实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学生餐厅、食堂操作间和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要配备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修订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督促从业人员及时进行健康检查,做到持证上岗,坚决禁止无证从业人员上岗,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监测,落实餐后定时检视制度,完善学生疾病监测及信息及时反馈研判机制,迅速健全并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制度,遇有突发事件立即按程序分别向县教科局办公室、普教办、所属安全责任区挂靠干部、营养办上报相关信息。积极开展应急事件处置培训和演练,提高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病的防控能力。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对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依法追究学校负责人、主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全面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近期,各校园要认真对照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县食药监局现场检查下发的《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和本次通报出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整顿工作,整改情况于10月20日前报县教科局、县食药监局。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将加大跟踪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各学校、幼儿园和校外托管机构要定期开展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查验登记制度,及时索取供货方有效资质、食品检验合格证明、食品流通随附单等有效票据。食品原料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储藏间不得存放其它非食品和个人生活物品。严禁学校食堂违规使用散装食用油脂、加工冷荤凉菜、加工四季豆,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亚硝酸盐。要坚持食品留样制度,确定专人负责食品留样工作,每餐供应的各种食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每种食品留样为10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达到“五专要求”,使用专用称量器具定量使用。规范粘贴各类工具、容器具标识标签,做到分类使用,防止交叉污染。各学校食堂要及时配备有效的灭蝇装置,要对备餐间进行密闭并安装空气消毒设施。要按规定对学生餐饮具、保洁柜进行定期清洗消毒。滨河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要尽快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使校园食堂规范、安全运行。
  3.加强管理培训,严格规范操作。要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堂管理力度。落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从严规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衣帽。学生餐厅和食堂操作间要坚持每天清扫,确保干净整洁,不留死角。要认真检查各类设施设备,定期清除污渍,保持正常运转。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严格分开存放,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不得放置其他杂物和私人物品。
  附件:20xx年九月份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动态等级评定表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年九月二十四日

中秋国庆安全检查通报第四篇



  “”节假期即将到来,为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要求如下:
  1、“”放假前,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全面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做到不利于自身和他人安全行为的事坚决不做,防止和避免在工作、生活以及节日的旅游、娱乐等活动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加强节假日安全隐患排查。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每一项目要做危险性分析,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3、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委外项目在进场施工前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通过审批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此外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严格审查外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明确安全措施,有步骤的开展工作。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要有明确的现场安全负责人,对工中的安全负责。对作业现场的临时用电、高空作业、危险作业等,必须预先办理相关手续,并在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后方可作业,从而防止触电、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
  4、注意用电安全。放假临走时认真检查单位内部的电
  源线路和插座开关,做到“人走电关”,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节日期间严格执行“行政、安全”24小时双值班制度,各节日期间每天必须有一名班子成员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做到24小时信息畅通,密切关注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动态,尤其是防火防盗,确保全市系统干部职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五一”。在节假日期间若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公司值班室,值班室电话:。请各部门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并将值班表在*月30日12点前报于*公司安保科。
  6、加强单位机动车辆的安全监管力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三交一封”的车辆管理制度,除留一辆必需的值班用车外,所有行政用车一律封存管理、依规入库,并将车辆封存情况在*月30日12点前报于市局(公司)安保科。同时,值班用车不得擅自离岗、公车私用,凡被查实存在违规现象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预祝大家节日快乐、万事如意。
  
  201*年*月30日

中秋国庆安全检查通报第五篇


根据原铜仁行署《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铜署办发电〔20xx〕246号)精神,结合我局今冬明春春运安全工作实际,20xx年元月11日至13日由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总工程师崔文明带领安全、路政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对我区管养的路段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和抽查了国道326、省道305、203、304、201路线上易冻路段、防滑材料储备情况以及路桥公司实施的思南赵家坝桥、国道326沿河县城绕城主要的施工现场。现将检查和抽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这次检查中,多数管理段对自己管养的易冻易滑路段的防滑材料储备数额比较规范。如石阡、松桃管理段的S305线、S201线。
  二、由路桥公司正在实施的思南赵家坝桥、G326线坝芒至绿桶溪(沿河绕城线)工程,两项目施工路段安全管理比较规范,各种安全警示标志设置齐全,严格执行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范,两个工地开工以来,未发生任何大小安全性事故。
  三、检查中存在不足:个别管理段对自己管辖易冻易滑路段防滑材料储备不足,如省道303线K108~109、省道305线K82+200、国道326线K153~155路段。恶劣天气变化,易出现凝冻,请沿河、江口、印江三个公路管理段立即增加几个防滑点的防滑材料,防止断交,影响春运安全工作。
  铜仁公路管理局春运安全领导小组
  年一月十三日

中秋国庆安全检查通报第六篇


4月28日、29日校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会同延安路校区办、后勤保障处、后勤发展中心、地铁物业公司等单位对学校危险品仓库、第三教学大楼、新世纪食堂地下室、实验室、松江校区第一、二食堂、建筑工地民工住宿地的安全情况进行了大检查,确保“五一”长假期间学校的安全。4月25日、27日,保卫处、宿管部、学办以及各学院的辅导员,已对学生宿舍、研究生楼、学生勤工助学中心等大楼、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
  各部门在做好自查的前提下,积极整改隐患,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一方平安,学校的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之中。从检查中还发现下列隐患和问题:
  xx校区:碳纤维材料实验室将实验用丙酮(原装桶)堆放在露天,且无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瓶装丙酮放置在无上锁的露天橱柜内;材料重点实验室将许多废液瓶乱扔在原材料学院花草中;第三教学大楼通道门白天上锁;新世纪地下室宿舍内存在脏、乱等现象;地下室消防重点部位泵房间内任意堆放杂物;地下室通道内停放自行车;学生食堂、新世纪食堂厨房间的煤气软管老化,缺少夹头,抽油烟机油垢过多。
  xx校区:第一食堂煤气接管缺夹头,抽油烟机油垢过多;一楼顶部通风管接头处漏水;第二食堂:煤气软管老化、断裂、缺夹头,抽油烟机油垢过多;擅自挪用消防水带,消防箱内堆放杂物;三楼诱导灯全部损坏,应急照明灯无电。建筑工地民工住宿地:脏、乱、差;“三合一”现象突出,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热得快”。
  针对以上问题,有些当即收缴,有些立即整改,有些发出整改通知。我们希望为了确保学校安全,请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维护学校稳定的高度,对存在的问题切莫忽视,务必高度重视,逐一落实措施,尽快整改。
  保 卫 处
  年4月29日

中秋国庆安全检查通报第七篇


委属企业、中国轻纺城有关市场:
  中秋、国庆两大节日即将来临,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在节日期间我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委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辖区内组织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推进柯桥区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企业自查、全面排查,促进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坚持企业自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力争通过扎实有效的行动,切实排查治理一批安全隐患。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阶段(9月3日-9月10日)。由各单位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活动,并按照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对查出的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对不能立即治理的重大隐患,要落实应急措施、加强监控。
  第二阶段联合督查阶段(9月22日-9月26日)。在企业自查基础上,由委领导带队组织公安、消防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联合督查,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检查对象
  委属企业、中国轻纺城有关市场
  四、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企业业主的主体责任,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完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
  2、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中秋、国庆期间值班制度,并对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中国轻纺城20xx年度综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4、消控室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
  5、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诚信机制建设进展情况。
  6、中国轻纺城专职消防队与义务消防队建设进展情况。
  7、消防设施完善情况。包括消防设施是否配置齐全、合理、完好;消防通道和安全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等。
  8、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进一步完善隐患自查自改制度,明确隐患检查、整改机制,确保专人负责,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9、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档案或台账建设情况。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开展好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确保组织严密、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措施到位。同时,要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保障信息报送渠道畅通高效。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务求实效,不走过场、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同时检查要做到“三个结合”。即督查与自查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
  3、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国庆节前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4、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单位要将发现的主要隐患和问题进行登记,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认真填写“安全生产管理台帐检查表”、 “安全(消防)生产检查表”与“中秋•国庆企业安全生产自查与隐患排查登记表”,并形成书面材料于9月22日前报中国轻纺城安全生产(消防)监督管理站。联系人:任耀峰,联系电话:
  邮箱:
  xx市xx区中国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年9月2日

中秋国庆安全检查通报第八篇


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精神,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我局于6月26日-6月30日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安全生产月”暨第二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建筑工程量化管理的通知》(乐住规建发〔20xx〕535号)和《关于对监理单位实行量化计分管理的通知》(乐住规建发〔20xx〕4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量化评定。
  本次大检查采用项目预告、随机抽取项目的方式进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行为情况;施工现场工程实体质量;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标后合同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工地泥浆、噪声等工地环境综合整治情况。此次共检查了38个工程项目,涉及建筑企业28家,监理企业30家,总计建筑面积144.55万平方米,发出整改通知单78份,提出书面整改意见306条。从检查的情况看,各方责任主体质量意识增强;文明标化工地创建进一步加强,但是安全生产总体一般,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整改不积极,需要进一步整改落实。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质量方面
  1、部分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不到位,人员变更未及时备案。
  2、工程施工资料问题有:①资料有代签现象;②检验批报验不及时;③工程设计变更不及时,设计变更联系单未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④试桩记录、地基验槽记录、桩位竣工图、桩基子分部、基础分部验收单各方责任主体未及时签章;⑤混泥土表观质量缺陷修补无记录;⑥水泥不合格无退场记录;⑦监理整改通知书未回复;⑧石材幕墙AB干挂胶、四性试验、密封胶污染性试验未做检测;⑨安装资料严重欠缺。
  3、工程监理资料问题有:①监理制度、监理实施细则不完整、不详细;②旁站记录、监理日记内容不完整、不全面,监理人员未签证,签证人员与备案人员不符;③工地例会、监理月报次数偏少,工地例会部分总监签证存在代签现象;④对总包单位资质、人员未报审;⑤监理整改通知书回复不及时;⑥未配备常用测量仪器。
  4、工程现场质量问题有:①楼面有渗漏现象;②后浇带两侧混凝土构件无临时支撑;③混凝土框架柱接缝错位;④混凝土表观存在孔洞、露筋、蜂窝、漏浆等质量缺陷;⑤后浇带处梁底钢筋严重偏位;⑥加气混凝土未按图使用专用砂浆;⑦内墙粉刷有空鼓现象;⑧沉降观测点未及时设置;⑨部分石材固定方式与图纸不符,部分石材固定无挂件、无干挂胶,部分石材开槽破坏石材;⑩过楼板水管未设置套管,卫生间套管不符规范要求,雨水套管不符规范要求;排污管道井未设置检查口。
  (二)安全方面
  1、台账:安全生产台账记录内容不齐全,不能实际反映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检查验收等实际情况;三级教育、民工学校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流于形式;2、文明施工:部分施工现场封闭施工管理不到位,车辆冲洗设施不到位,主要通道未硬化,各类建筑材料堆放混乱、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危险部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3、脚手架及临边防护: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基础未经硬化或普遍缺少垫木而直接搭设,拉结点数量偏少,部分工程的脚手架搭设不规范,脚手片铺设数量严重不足,安全密目网未采用备案产品;部分工程的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层周边、电梯井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4、施工用电:部分工程存在线路敷设不规范,施工用电存在一漏多用,漏电参数不符,PE线未贯通,漏电断路器标识不清,机械设备未接地,未设置三级箱等问题;5、起重机械: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物料提升机和施工电梯限位装置失效,部分机械未经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6、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未履行自身安全职责、未按要求实行监理,总监、专监到岗率低,大部分安全台账不齐全、不规范,对施工现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发现不整改的行为也未及时向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报告。
  (三)标后管理方面
  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不到位,施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到位率不高,有个别项目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全部不到位,很多项目部未实行考勤签到或打卡制度,人员擅自变更情况比较普遍。
  二、处理意见
  (一)根据乐清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建筑工程量化管理的通知》(乐住规建发〔20xx〕535号)的相关要求,对其中38个工程施工单位实行量化计分检查,根据计分情况,作以下处理:
  1、对得分比较好的2个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分别是:
  工程名称:浙江传福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用房及辅助非生产用房、温州生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
  施工单位:乐清市重业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陈 武 吴永安
  2、对在本次检查中量化得分较差的项目的施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工程名称:乐清海螺200万t/a粉磨站A标
  施工单位:安徽江南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魏祖才
  (二)根据乐清市住建局《关于对监理单位实行量化计分管理的通知》(乐住规建发〔20xx〕439号)的相关要求,对其中38个工程监理单位实行量化计分检查,根据计分情况,作以下处理:
  1、对在本次检查中量化得分比较好的项目的监理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1)工程名称:雁荡豪园商住楼
  监理单位:浙江南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乐清市农林技术服务中心建设、北白象镇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建设工程
  监理单位: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对在本次检查中量化得分较差的项目的监理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1)工程名称:乐清海螺200万t/a粉磨站A标
  监理单位:镇江兴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乐清市大利鞋材有限公司厂房及辅助用房工程
  监理单位: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再次开展自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并将整改情况报安监站和质监站。
  (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管理,落实公司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做好建筑泥浆、垃圾的运输工作,确保城市环境整洁。
  (三)目前我市已进入高温及台风多发季节,各单位要做好防暑、防高温、消防安全、防汛抗台工作。
  xx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年7月25日

中秋国庆安全检查通报第九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和郧十指挥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本阶段的施工安全,指挥部组成专班,由颜书记带队于三月十七日起对各个标段进行了为期三天的专项安全检查。
  检查中,检查组采取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的方式,深入到各标段,重点检查了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以及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等情况。
  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各参建单位均能认真按照投标合同要求,明确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规章,细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全面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二)重视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各参建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宣传安全知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加省交通运输厅质监局与交通部联合即将举办的“三类人员”培训和指挥部与十堰安监局组织的特种操作人员培训。
  (三)完善基础工作,落实安全标准化要求。各参建单位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了与施工实际相结合的专项方案,如用电方案,爆破管理办法等,并对照厅质量监督局下发的《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导意见》,完善了各种台账和安全管理资料。
  (四)严格安全交底,确保安全规范施工。各参建单位均能按照要求做到施工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层层的技术交底,对新入工地的基层施工队伍进行相应的岗前教育培训,指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点和容易忽视的安全隐患,有力的落实了“安全管理、预防为主”的理念。
  部分参建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一)安全管理体系和编制的专项方案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件不全,存在兼职现象;部分特种人员无证。
  (三)安全交底工作以及安全培训工作资料不齐全,缺乏相应的影音资料和和会议记录。
  (四)已进场的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定标定。
  (五)挖孔桩现场用电混乱,砂浆拌合不符合要求,现场作业人员自身安全防护不到位。
  (六)施工便道通行能力差,缺乏必要的安全警示与指示牌。
  (七)驻地、拌合站、钢筋加工场和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欠缺。
  检查组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参建单位下步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结合本项目实际,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按照要求尽快健全各类切合实际的安全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各项施工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特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高空作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爆破物品使用安全规程》,《雨季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等。
  (三)为保证安全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可行性,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时,能进行迅速、有效的处置,要进行急演练。
  (四)要按照“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要求,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新所有进场人员树立安全意识、重视安全工作、具备安全生产能力。
  (五)要深入贯彻实施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的理念,积极展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按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周报。
  (六)要尽快对整体风险评估讨论稿提出反馈意见,做好下阶段安全评估的准备工作。
  (七)要做好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工作,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公示。
  郧十高速公路质量技术处
  年月日

中秋国庆安全检查通报第十篇


公司所属各作业区:
  根据现代产业公司要求,生活能源公司于1月30日组织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一次节前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东区所楼后空地落叶未清理、建筑材料(沙石、木板)乱堆放未及时清理、露天堆放管件材料场地较乱;
  二、东区、西区、红旗区高位水池围墙内杂草丛生,人员、车辆进入困难,对水池安全、生产管理不利,请安排除草;
  三、各配电室、变压器室,调压站卫生需清理;
  四、各作业区工作间及休息室物品需堆放整齐、组织清 理卫生包干区域,对以上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要求相关作业区按照要求进行逐一整改,并于2月6日前完成,如未按要求整改的,将按规定进行考核。同时,要求各作业区应将安全检查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坚持不懈,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在抓重点的同时细化安全管理,确保生活能源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特此通报。
  生活能源公司
  年1月30日

中秋国庆安全检查通报第十一篇


  为切实加强秋季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县食安办组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辖区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于9月1日至9月9日对19所学校22个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第一阶段的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领导重视,各项制度健全。各学校均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制定了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定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多数学校都能做到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设施设备完善,操作环境改善。各学校食堂均设置了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原料库房等加工操作场所,光泽一中利用暑假期间对学校两个食堂进行了升级改造,墙体进行了重新粉刷,预进间水管进行了维修,烹饪间新装了吊顶,增加了高清探头和视频显示器,学校食堂操作环境明显改善,省级“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有序进行。
     3.索证索票较为完善,台帐记录基本规范。大部分学校食堂负责人索证索票意识有所提高,购进的米、面、油、肉、菜、调料等食品原料能提供票据,并能及时查验登记。光泽二中第一食堂新学期同各类原料供货商、餐厨废弃物回收单位均重新签订了协议,索要并保存好了供货商的所有资质证明材料。
   二、存在的问题
    1.光泽第一中学第一食堂:部分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采购凭证记录信息不够完整,不可追溯;未与有关单位签订餐厨垃圾处理协议;未按规定登记食品留样记录;无餐具消毒记录;无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
      2.光泽第一中学第二食堂:部分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未与有关单位签订餐厨垃圾处理协议;未按规定登记食品留样记录;无餐具消毒记录;无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厨房货架发现超过保质期的蒸肉粉、小米椒;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未加盖;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
   3.光泽第三中学食堂:部分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采购凭证记录信息不完整,不可追溯;未与有关单位签订餐厨垃圾处理协议;未按规定登记食品留样记录;无餐具消毒记录;无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配餐专间内的消毒设施-不能正常运转;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未加盖;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
    4.光泽县实验幼儿园文昌校区食堂:未与有关单位签订餐厨垃圾处理协议;无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  
   5.光泽县实验幼儿园食堂:未在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未与有关单位签订餐厨垃圾处理协议;无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未加盖。
    6.光泽县职业教育中心附属幼儿园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采购凭证记录信息不完整,不可追溯;未与有关单位签订餐厨垃圾处理协议;未按规定登记留样记录;无餐具消毒记录;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未加盖。
     7.光泽县闽源幼儿园食堂:未在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建立和履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均超过有效期;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未与有关单位签订餐厨垃圾处理协议;无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无餐具消毒记录;工作人员未穿戴工作衣帽;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无食品留样设备;库存食品未离地离墙存放;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未加盖;餐具消毒设备存放其他物品。   8.光泽县武林幼儿园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采购凭证记录信息不完整,不可追溯;未与有关单位签订餐厨垃圾处理协议;无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工作人员未穿戴工作衣帽;未进行食品留样;食品处理区无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无餐具消毒设备;加工场所杂乱。
   9.光泽县育蕾幼儿园食堂:未在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建立和履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超过有效期;烹饪场所与原核准位置不一致,杂乱,存在较大隐患;工作人员未穿戴工作衣帽;进货台帐不规范;未进行食品留样;备餐专间未使用。   10.光泽县风车宝贝福乐幼儿园食堂(残联食堂):未建立和履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无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从业人员未戴工作帽;进货台帐不规范;未进行食品留样。 11.光泽二中第一食堂:贮存间存放有三无散装白酒;冰柜中食品生熟未分开,未加盖;厨房液化燃气灶未及时清洗。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南平市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南食安办[20xx]19号)要求,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校(园)长是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每学期进行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专题研究,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职责,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积极开展应急事件处置培训和演练,提高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病的防控能力。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对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依法追究学校负责人、主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加强食品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将食品安全、营养和节约粮食纳入健康教育内容,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定期向学生传播食品安全、营养等知识,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推动学生形成健康的饮食习惯。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和交叉互查,通报检查结果,对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学校食堂许可管理、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设施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方面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推进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开展“明厨亮灶”示范工程建设,严厉打击校园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学校食堂经营者食品安全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督促经营者拒绝经营来源不明、标识不清、超过保质期、感观性状异常等食品及长期食用不利于学生身体健康的食品。
   2.全面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近期,各校园要认真对照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下发的《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和本次通报出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整顿工作,整改情况于9月30日前书面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将加大跟踪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各学校、幼儿园要定期开展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查验登记制度,及时索取供货方有效资质、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有效票据。食品原料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储藏间不得存放其它非食品和个人生活物品。严禁学校食堂违规使用散装食用油脂、加工冷荤凉菜、加工四季豆、新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严禁提供“三无”、过期、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要坚持食品留样制度,确定专人负责食品留样工作,每餐供应的各种食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每种食品留样为10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达到“五专要求”,使用专用称量器具定量使用。规范粘贴各类工具、容器具标识标签,做到分类使用,防止交叉污染。各学校食堂要及时配备有效的灭蝇装置,要对备餐间进行密闭并安装空气消毒设施。要按规定对学生餐饮具、保洁柜进行定期清洗消毒。
  3.加强管理培训,严格规范操作。要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堂管理力度。落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从严规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衣帽。学生餐厅和食堂操作间要坚持每天清扫,确保干净整洁,不留死角。要认真检查各类设施设备,定期清除污渍,保持正常运转。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严格分开存放,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不得放置其他杂物和私人物品。
  光泽县食品安全委员
  20xx年9月14日

中秋国庆安全检查通报第十二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国庆期间,根据市政府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安办〔20xx〕59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安委办组成两个督查组,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行业领域和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市经信、住建、公安、交通等部门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周密部署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并提出了具体要求,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及时、到位。各建筑施工现场对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值守作了安排,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认真开展,发现的隐患得到及时整改,相关台账记录齐全,现场管理较好。客运车站和水上渡口召开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部署开展道路(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车站、渡口工作人员值班到位,旅客出行秩序井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防爆等行业大部分企业能按照要求部署落实国庆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措施, 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建立特殊作业审批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生产一线值班力量充实,相关台账记录齐全。
  二、执行不力,部分企业事故隐患依然存在
  部分企业依然存在麻痹大意、思想放松、制度执行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的现象,事故隐患依然存在。
  1.绿地集团蚌埠金源置业有限公司现场值班负责人脱岗,安全护栏有一处未做到位。
  2.沫河口渡口渡船灭火器失效。
  3.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罐区南污水池护栏破损,生产厂区二楼直梯护栏设置不规范。
  4.新能(蚌埠)能源有限公司检修气瓶未设置防倒设施,消防水池北护栏设置不规范。
  5.虹桥化工压力表到期未检测,储罐区个别灭火器失效,现场岗位操作人员没有佩戴防毒面具和安全帽。
  6.怀远福华烟花爆竹公司使用非专业运输车辆运输爆竹,生产现场有3只灭火器失效,装药工房有2个防静电扶手脱离,现场监控有1只摄像头损坏。
  7.安徽蒂王集团食品有限公司消火栓没有配置消防水带,包装车间部分设备有粉尘积聚,起重挂钩无防脱卡扣。
  8.怀远县天雪面粉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间部分设备有粉尘积聚,生产车间楼梯斜踏步外墙窗无安全护栏。
  三、立即行动,认真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各相关县、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通报中涉及的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整改“五落实”的要求,抓好整改工作,严防因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同时要结合通报指出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通报中所涉及存在隐患的单位应于10月底前,将隐患整改情况反馈至各县区安监局并同时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胡 20766
  xx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10月14日

中秋国庆安全检查通报第十三篇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国庆节将至,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市政府领导意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8月2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彻底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切实解决近期事故多发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本次节前安全大检查,要求对全市各地、各行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放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旅游景区景点、大型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三合一”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检查时间:从即日开始至9月30日。
  四、检查方式
  (一)各镇(街道)、慈东滨海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场所的监督检查,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抓好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
  (二)市级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慈政办发〔20xx〕144号)明确的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隐患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入夏季高温以来,我市各领域安全生产形势陡然严峻,对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带来较大压力。截止目前,火灾事故已造成2人死亡;工矿商贸领域已发生9起事故,造成9人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同比上升50%;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虽然同比有不同程度下降,但慈东工业区“7.26”事故造成1死16伤,引起了上级部门高度关注,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局面,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这次大检查作为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抓实、抓好,努力遏制当前我市各类事故多发态势。
  (二)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慈党办传〔20xx〕99号)中第二阶段(检查督查)要求,采用集中检查、条块结合的方式,精心组织这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线上检查,由牵头部门负责实施,主要领导亲自带队,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由牵头部门协调。块上检查由各地负责实施,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分组、划片检查,要结合产业特点和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开展检查;同时,要组织各村开展检查,并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检查和整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把慈党办传〔20xx〕99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和本次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包括组织领导、检查内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以及整改措施)于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安办。
  (三)强化措施,扎实整改。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届满时应做好复查工作,对拒不整改的,报安监、消防、质监等职能部门查处。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明确责任,加强值班。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节日期间要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加强节日安全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确保应急反应信息畅通。节日期间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按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救援和妥善处理。各镇(街道)、慈东滨海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节日期间的安全情况于每日15:30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国庆节期间总体安全情况于10月8日10时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值班电话:6,传真:6)。
  
  x年xx月xx日

中秋国庆安全检查通报第十四篇


校属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尾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具体部署,以及青岛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尾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一次全校安全大检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切实增强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时刻把安全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抓得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紧而又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各级、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动员全校各部门力量,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格监督检查集中行动。不断提升单位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确保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保障学校安全稳定。
  二、检查重点
  此次安全大检查活动以隐患排查、隐患整治、严格监督检查为重点,针对学校的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消防安全、山林防火、饮食卫生、燃气安全、学校建筑安全和施工工地安全、校内经营网点开展工作。
  (一)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1.各二级单位是否设置网格联络员,负责本网格日常安全事务工作。
  2.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情况,主要包括:组织保障责任、安全投入责任、规章制度落实责任、教育培训责任、安全管理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应当承担的安全工作责任。特别是是否层层分解本网格的责任,并签订责任书。
  3.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情况,主要包括:安全宣传责任、安全审批责任、安全检查责任、违规(事故)处理责任、安全培训责任和应急救援责任,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应当承担的安全监管责任。
  4.是否落实本网格内的人、地、事、物、组织的安全管理工作。
  5.是否建立健全本网格各类安全工作台账,并及时更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准确掌握各类防控资源和对象的情况。
  本项工作由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
  (二)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重点检查是否健全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是否明确学院、系(所)、实验室各自管理职责;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是否清楚现有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底数及安全现状;购置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是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是否采取了防雷、防火、防爆、防静电、防盗、防泄漏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建立使用档案,全面记载购置、领取、使用、结存情况,定期进行盘点核对;使用人员是否进行过培训,能按照操作规范正确使用;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处置;对剧毒化学品是否落实“五双”管理制度;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并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
  本项工作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公安(保卫)处、有关教学院部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财务资产办公室、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
  (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校内各单位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是否具体到岗位;是否签订各岗位的消防责任书;是否进行逐级巡查,并有巡查记录;特殊工种、岗位是否定期进行人员培训,并持证上岗;消防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是否及时;是否开展重点要害部位防火巡查;是否制定了相应的消防应急预案及应急管理措施;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本项工作由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
  (四)饮食卫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学生食堂要认真检查《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规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明确责任;每个学生食堂是否按规定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是否按地方政府的要求实行“阳光采购”;是否建立了严格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饮食物资质量和安全;是否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两公开”和食用油公开公示制度;是否建立完整的台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产品能全部追溯;校内学生饮用水的管理和服务是否规范;食堂燃气管道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安装了燃气报警装置,并确保装置正常使用;是否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本项工作由后勤管理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后勤保障处组织开展。
  (五)校内建筑安全和施工工地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按照各级针对建筑施工安全要求和标准,严格落实建筑安全和施工工地安全制度建设,开展安全教育宣传,落实安全责任人。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安全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防护、安全标识、设备培训、操作规程和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违规行为和安全记录等。
  本项工作由规划建设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后勤保障处组织开展。
  (六)校内经营网点隐患排查整治
  校内各经营网点要严格遵守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园服务网点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要认真对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营网点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服务网点用房安全责任书》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排查整治,切实督促经营网点合规合法经营。
  本项工作由产业经营管理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财务资产管理办公室、产业经营管理处、山东石大恒业科贸有限公司、东营校区后勤保障处、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
  (七)做好今冬明春的防火安全工作
  目前已进入冬季火灾多发期,为确保今冬明春校园防火安全,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牢固树立消防宣传也是“灭火器”的理念,向师生广泛宣传防范火灾的重要性,大力普及安全用电等防火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知识。相关单位在抓紧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要特别加强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还要加强对食堂、实验室、电脑多媒体教室、图书馆、配电房、锅炉房等用火、用电管理,坚决杜绝私接私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现象。
  小黄山是我校师生休读场所,冬春季节是山林防火的重要时期。公安处要加强山林防火宣传,提高师生山林防火意识,严禁带火种上山,严禁在山林周边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爆竹;要落实山林防火巡查责任和措施,排查整治山林火险隐患,有效遏制山林火灾发生。
  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留学生公寓的安全检查由国际教育学院组织开展;小黄山安全检查由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学生公寓由东营校区后勤保障处、教育发展中心、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
  以上各项检查工作,由排序第一位的单位作为各项检查工作的牵头单位。学校校办产业的安全检查方案和安全检查工作由产业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东营校区由胜利学院使用的场所、楼宇的安全检查,由胜利学院自行负责。
  三、工作步骤
  本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单位自查整改阶段(11月25日至12月15日)。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强化本单位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结合本单位制定的自查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工作,针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制订相应的整治措施和防控应急预案。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应及时整改,分析事故原因,落实责任,并做好记录,建立安全台账。
  (二)学校检查督导阶段(12月15日至明年1月1 日)。学校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采取普遍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方式组织督查,重点检查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以及安全台账情况。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时效性和针对性强的措施,责任到人,限期彻底整改。对检查中发现自查整改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敷衍了事和拒绝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巩固深化,总结阶段(明年1月1日至1月15日)。学校各单位对本次安全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安全稳控工作机制。
  各单位自查材料和部门专项检查总结材料于20x年1月5日前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邮箱:
  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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