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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合集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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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减少损失的重要保障,涵盖预防、响应、救援等环节,确保快速有序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小编整理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合集11篇,供大家学习参考,助力相关单位和个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篇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事件分级
  1.4适用范围
  1.5工作原则
  1.6应急预案体系
  2.组织体系
  2.1国家应急组织机构
  2.2地方应急组织机构
  3.预防与预警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2响应程序
  4.3信息报告与处理
  4.4分类处置
  4.5响应终止
  4.6后期处置
  5.应急保障
  5.1队伍保障
  5.2通信保障
  5.3资金保障
  5.4应急演练
  5.5应急培训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6.2预案制定与解释
  6.3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健全完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和加强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恢复道路运输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处理程序》等相关规定。
  1.3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道路运输生产事故等原因引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运枢纽1运行中断、严重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类型、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3.1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48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省组织。
  (2)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全国或者大片区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边境口岸撤侨等其他突发事件。
  以上四种情形,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难以独立处置,需要协调相关省份、相关部门调动运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
  1.3.2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24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市组织。
  (2)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省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3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滞留,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跨县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的。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市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紧急安排跨县域道路运输保障的。
  (4)需要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4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一般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滞留。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需要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本预案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已有国家专项应急预案明确的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应对处置工作,适用其规定。
  1.5工作原则
  (1)以人民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的预警、预测,以及道路运输事故的善后处置和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应对,预防为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应急处置与保障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以及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事件等级和法定职责,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结合各地道路运输管理体制,充分发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保障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
  (4)规范有序,协调联动
  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响应程序,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资源共享、互联互动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
  1.6应急预案体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发布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编制、发布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3)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道路运输企业根据国家及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负责编制并实施企业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2.组织体系
  道路运输应急组织体系由国家、省、市和县四级组成。
  2.1国家应急组织机构
  交通运输部协调、指导全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1应急领导小组
  交通运输部在启动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时,同步成立交通运输部应对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分管部领导担任组长,部安全总监及部办公厅、部政策研究室、部运输服务司、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安质司)、部应急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部长担任组长时,分管部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协调Ⅰ级(特别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应急工作组的构成,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国务院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根据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
  (4)当突发事件由国务院统一指挥时,按照国务院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5)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1.2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交通运输部相关司局和单位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并在应急响应终止时宣布取消。应急工作组成员由各应急工作组组长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提出,报领导小组批准。
  (1)综合协调组。由部应急办或部办公厅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与各应急协作部门的沟通联系;保持与各应急工作组的信息沟通及工作协调;搜集、分析和汇总应急工作情况,跟踪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定时向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和相关部门报送信息;协助领导小组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以及部领导的有关要求;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应急指挥组。由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参加国务院组织的有关事故调查;组织协调跨省应急队伍调度;协调人员、重要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的网络、视频、通信等保障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新闻宣传组。由部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对外发布应急信息;负责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现场工作组。由部运输服务司、部应急办等有关司局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必要时由部领导带队。按照统一部署,在突发事件现场协助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6)专家组。由道路运输行业及相关行业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根据需要参加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日常机构
  部运输服务司,作为国家道路运输应急日常机构,在交通运输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有关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2)接收、搜集、整理、分析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及预警信息,向部应急办报送道路运输应急信息。
  (3)组织开展Ⅰ级应急响应相关处置工作。
  (4)负责组织制修订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6)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2地方应急组织机构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国家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组建模式,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相应人员安排和职责分工。
  3.预防与预警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和本预案的要求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工作,重点做好对气象、国土等部门的预警信息以及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完善预测预警联动机制,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预警信息来源包括:
  (1)气象、地震、国土资源、水利、公安、安监、商务、外交等有关部门的监测和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以及国家重点或者紧急物资道路运输保障需求信息。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机构有关道路运输延误、中断等监测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紧急事件信息。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国家、省、市、县四级部门响应。每级部门应急响应一般可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4.1.1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交通运输部启动并实施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Ⅰ级应急响应。
  4.1.2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省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应急响应,且响应级别不应低于上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
  4.1.3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市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且响应级别不应低于市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
  4.1.4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
  4.2响应程序
  4.2.1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1)发生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或者接到国务院责成处理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部运输服务司及时核实有关情况,并进行分析研究,第一时间向分管部领导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及成立相关应急工作组的建议。
  (2)经分管部领导同意后,报请部长核准。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分管部领导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事件Ⅰ级响应。
  (3)同步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明确应急工作组构成;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并将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有关信息按规定报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和相关部门,抄送应急协作部门,通知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4.2.2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预案,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及程序。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启动实施本级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处理超出本级范围的突发事件,需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处置时,应及时提出请求,并按照前款规定及时启动上一级别应急响应。
  4.3信息报告与处理
  交通运输部按有关规定向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交通运输部和应急协作部门建立部际信息快速通报与联动响应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名称和联络方式,确定不同类别预警与应急信息的通报部门,建立信息快速沟通渠道,规定各类信息的通报与反馈时限,形成较为完善的突发事件信息快速沟通机制。
  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完善部省道路运输应急信息报送与联动机制,部运输服务司汇总上报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省(区、市)通报。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后,事发区域省级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部运输服务司,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定时情况简报,直到应急响应终止;部运输服务司应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情况简报,上报领导小组,并抄送部应急办。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和程度、发生势态、受损情况、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4.4分类处置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后,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别,有效组织采取不同处置措施:
  (1)应对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突发事件,应按照《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__〕682号)的规定,指挥调动国家应急保障车队,协调事发区域附近省份应急队伍,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事发区域地方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关省份应急队伍应积极配合,完成人员的疏散及重要物资的运输保障。
  (2)应对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运力组织保障的基础上,还应按照《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交应急发〔20__〕238号)的规定,派现场工作组赶赴事故第一现场,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时组织选派相关人员和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4.5响应终止
  4.5.1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1)经领导小组会商评估,认为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国务院有关单位发出宣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止或降级的指令时,由部运输服务司商部应急办提出终止Ⅰ级应急响应或降低响应等级建议,报领导小组组长核准。
  (2)经报请领导小组组长核准后,终止交通运输部应对事件Ⅰ级响应,或降级为Ⅱ级响应,同时取消Ⅰ级响应期间成立的领导小组及下设各应急工作组。
  4.5.2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4.6后期处置
  4.6.1善后处置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属地人民政府,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救助。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民政部门及时组织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和社会捐赠物品的运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4.6.2总结评估
  交通运输部应急响应终止后,部运输服务司及时组织参与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报分管部领导。
  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开展事后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按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总结评估材料。
  5.应急保障
  5.1队伍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平急结合、军民融合”的原则,通过平急转换机制,将道路运输日常生产经营与应急运输相结合,建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及应急队伍。按照军民融合式发展思路,将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同交通战备工作有机结合。
  5.2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道路运输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5.3资金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落实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所需的各项经费;同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设立应急保障专项基金,并确保专款专用。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评估体系,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及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5.4应急演练
  部运输服务司会同部应急办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桌面应急演练,组织应急相关人员、应急联动机构广泛参与。
  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所辖区域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应急演练。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应急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演练评估。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5.5应急培训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交通运输部将组织修改完善本预案,更新后报国务院:
  (1)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
  (3)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4)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
  (5)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6.2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解释。
  6.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二篇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安全事故预处置程序
  发生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内,到现场负责领导和指挥。首先做好人、财、物的抢救和疏散工作。第二,组织人员保护现场。第三,按规定做好逐级上报工作,重、特大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市教育局。3小时内上报省教育厅。
  三、应急处置工作组
  1、稳定处置组:
  组长
  成员
  2、紧急求助组
  组长
  成员
  3、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
  4、协调、接待组
  组长
  成员
  四、突发事件处理的程序
  (一)发生火灾预案
  1.报警:报警早、损失小。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应视火情大小及时通过有线或无线电话向领导小组或火警"119"台报警,报火警时要做到:
  (1)沉着镇定,不要挂错电话,延误时间。
  (2)讲清着火单位的名称地址,靠近什么路口和明显标志。
  (3)燃烧的是什么物质,起火部位,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以便及时联系。
  (4)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导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灭火。
  (5)报警时,应组织在场人员立即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物资。
  2.接警
  (1)领导小组及其他有关人员必须闻警而动,立即赶赴火场,按照本预案的任务和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履行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2)火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并做好记录。
  3.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火场寻人方法,主要有大声呼唤和深入内部寻找两种。进入火场救人,要选择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门窗或墙壁。遇有火场烟雾较浓、视线不清时,可以爬行前进,并采取呼喊、查看、细听、触摸等方法寻找被困人员。深入火场寻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门窗边、床上床下、墙角、橱柜、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发现人员。救人时应注意安全,进入火场要带手电和绳子。火场烟雾弥漫,没有防毒面具,可用湿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后盖在身上,防止灼伤。
  火场救人方法,应根据火势对人的威胁程度和被救者的状态来确定。对神志清醒的人员,可指定通道,引导他们自行脱离险区。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人员,可指派专人护送出险区。当抢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断时,应利用安全绳、梯等将人救出。
  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压缩气体钢瓶等,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枪均匀地冷却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人员、物质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报告。
  (二)发生治安事件预案
  1.遇来人来访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2.若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即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先予以制止、制服,同时拨打“110”报警。
  4.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要关闭校门。
  5.如有人身伤害发生,应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三)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预案
  1.预防措施
  (1)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环境清扫和公共物品的消毒。
  (2)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疾病监控。
  (3)明确功能分区,严禁混用、混存。
  (4)严格采购食品索证、入库验收、领用验收、制作把关的管理制度,严禁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调料。
  2.突发事件处理
  (1)在最短时间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迅速将食物中毒患者送到就近医院救治,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患者及传染病患者应严格按照疾病控制机构的要求,做好病人的隔离、救治、消毒处理等工作。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做好中毒现场及事发现场的卫生监督检查及相关人员的询问调查,中毒患者的个案调查。
  (4)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封存或销毁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对中毒现场、食品加工场地、食品用工具、用具、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完善卫生消毒设施,使其达到食品卫生要求。
  (四)发生地震或建筑物倒塌或特大火灾等安全事故预案
  1、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进行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速度将发生事故信息传递到安全工作领导组、相关职能部门消防、医务。对受伤人员临时抢救,进行止血,包扎伤口,送就近医院抢救。
  2.安全工作领导组人员马上按工作职责到现场指挥全校师生进行紧急疏散,具体如下:
  (1)全校以哨音、广播发出紧急集合信号。
  (2)用高音喇叭进行现场指挥疏散。
  (3)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任课教师立即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
  (4)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操场为集结点,如遇紧急情况,直接疏散出校门。
  (五)学校楼道安全管理措施及疏散预案
  1.每天值日领导要严格按照值日制度,当课、当班教职员工要树立安全意识,监控学生上下楼情况。
  2.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规范停放,上锁。禁止在校园内踢球、爬墙、爬楼门、坐栏杆。违者通报批评或行政纪律处分。
  3.凡是有学生在学校就有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学生在校有多晚,教师就要有多晚。
  4.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文体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他现象,保证学生有规律、守秩序的上下楼,当课、当班教职工负责进行监督、疏导。
  5.各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遵守秩序、礼貌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6.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对学校楼道、楼梯设施、楼梯照明尤其是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六)发现财产被盗预案
  1、发现作案人员在偷盗或破坏财产时,在场人员一方面迅速通知值领导、值班保安,并电话报110,同时发出大声制止作案人员。
  2.、在制止作案人员时,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单独正面与作案人员冲撞,可在牢记作案人员容貌、身材特征的基础上以喝止为上。
  3、清点失窃或损坏的财产,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抓捕作案人员。
  4、加固有关设施,弥补有关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5、防止作案人员靠近学生,以避免作案人员拿学生当人质。
  (七)交通安全事故预案
  1、通知处置领导迅速到场
  2、将受伤人员送就近医院抢救
  3、报告交警、配合交警调查现场
  4、上报教育局,通知家长
  (八)学生间冲突或与外校社会人员发生冲突安全预案
  1、由各班的安全委员、寝室长及其他在场人员上报保卫科、班主任、值日教师或其他在场教师,同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2、在场人员迅速阻止事态扩大,有关老师陪同受伤学生就医。同时由领导小组根据情况报派出所或通知家长,调查事实经过,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处分。
  3、通知家长到校并做安抚工作。
  4、调查原因
  (九)学生夜间疾病救治预案
  1、寝室辅导老师夜间值班:向全体学生公布值班地点、值班电话。要求各值日领导要求医务人员、教师值班期间全天候开机。
  2、由寝室长或其他寝室成员马上通知寝室教师,寝室教师在询问病情、了解病史的基础上决定联系班主任、家长或值日领导组,提供常规用药或直接就近送医院救治。
  3、如果必须直送医院,可由一位寝管教师与部分寝室成员一起护送,随身准备一定现金,另一位寝管教师须继续留在值班室以免其他情况发生。
  4、送达当地医院后寝室教师须全程陪同生病学生就医,直到把学生安全送到学校。
  5、通知生病学生家长。
  (十)停电期间的安全预案
  1、电管部门事先通知的停电:
  (1)事先准备好矿灯、电筒、蜡烛等照明用具。
  (2)要求各班主任及值日领导组成员提前到岗到位,各班自备蜡烛等照明用具。
  (3)如遇较长时间停电,班主任到教室安排班会活动,但务必严格遵守四不准纪律:不准走出教室。不准随意串门。不准高声怪叫。不准拿着照明用具四处走动。
  (4)来电以后,由各班主任安排学生把所有照明用具特别是蜡烛如数熄灭以消除隐患。如果在就寝时尚未来电,可允许学生将矿灯、电筒带到寝室,但严禁学生将蜡烛等易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的物品带到寝室。教室、寝室楼道打开应急灯。
  2、事先未接通知的临时停电:
  (1)在场人员马上把情况报告给安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分头布置有关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马上电话通知各重要职能部门,如通知总务处安排好膳食、备用电源和照明用具。通知德育处安排好教师到每楼层维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岗到位,加强管理。通知教务处安排好教学信号。同时查明停电原因,责成有关人员立即维修或与电力部门联系协调,取得他们支持,取动发电设备,保证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用电。
  (3)如是晚自修期间停电,根据情况或组织班会活动或继续安排自修。
  (4)不可将因临时停电而未烧熟的饭菜提供给学生,总务处、食堂应立刻组织力量采购卫生熟食,保证师生正常的膳食供应。
  (十一)校舍校产损坏导致的安全事故预案
  1、教学时间内,如遇个别物件如桌、椅、床、灯、玻璃等导致的个别学生的轻微事故,由各班的治保委员、寝室长或其他在场人员立即护送到校医室,同时通知班主任。由校医室根据情况留观或送当地医院。就医途中务必有班主任或值周教师陪同。
  2、班主任根据情况通知校紧急事故领导小组或家长,同时做好有关帮扶、补课等善后工作。
  3、如遇较大面积的校舍校产损坏导致的严重安全事故,在场人员应立刻报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时说明安全事故的原因、范围、程度、涉及人员、伤亡大致情况。
  4、领导小组成员立刻赶赴现场,同时根据情况向当地公安部门、医疗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汇报。由有关部门或直接对现场人员作出救援指示。
  5、在场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立刻疏散人员,同时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6、抢救时务必注意邻近地区的校舍校产牢固情况,如遇人员掩埋,不得用锹等工具重力挖掘。
  7、学校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稳妥地处理有关善后工作。
  (十二)发生人员触电预案
  1、应立即切断触电者身体与电流的接触,如用干的木棒、竹竿、橡胶圈等拨开电线,或者用你的衣服套住他的某个部位,将他从电流上拖开。记住:不管你用什么东西都应该是干的和不导电的,而且要站在干的地方,然后采取其他的措施。
  2、若伤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应让伤者就地平卧,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休克或心衰。
  3、伤者丧失意识时要立即叫救护车,并尝试唤醒伤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立即口对口人工呼吸,有条件的可气管插管,加压氧气人工呼吸。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作胸外心脏按压。
  4、现场抢救中,不要随意移动伤员,若确需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移动伤员或将其送医院,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外,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在医院医务人员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十三)发生实验室事故预案
  1、生物实验中如发生割伤,一般使用止血药包扎后都能解决。严重割伤时,如在手臂,要立即取下手表、手链等佩带物,然后抬起手臂,使其高于心脏,然后直接压迫伤口。如在腿上,除压迫伤口外,还要压迫大腿上部的动脉。通知医生或就近送往医院,千万慎用止血带,因为止血带会切断受伤部位所有血液供应,从而可能导致永久性损伤。
  2、化学实验中如发生烫伤,应立即把烫伤部位浸入洁净的冷水中。烫伤后愈早用冷水浸泡,效果愈佳。水温越低效果越好,但不能低于-6℃。用冷水浸泡时间一般应持续半个小时以上。这样经及时散热可减轻疼痛或烫伤程度。烫伤不严重(指烫伤表皮发红并未起泡的1度烫伤),一般可先做处理。用冷开水(或淡盐水)冲洗清洁创面。对发生在四肢和躯干上的创面,可涂上紫草油或烫伤药膏,外用纱布包敷即可。烫伤病人最好是去医院处理为佳。
  3、化学实验中如发生轻度烧伤,可在伤区先倒上一些冰水,后敷上湿润的纱布。深度烧伤处是非常危险的,应先在烧伤处盖上干净的敷料,然后迅速送往医院。注意:一定要防止用水冲,用布抹,这样会使烧伤区严重感染,后果严重。
  4、物理实验中如发生触电和火灾事故,启动触电和火灾安全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三篇


为加强行政机关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形成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北京市商业法规监督检查办公室(以下简称执法办)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执法办在办公区域内,发生火灾事故、群体上访、斗殴、盗窃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工作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和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工作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为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映及时、措施果断,职责明确、加强合作为处置突发事件的总体原则。
  三、应急处置机构
  执法办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组织机构
  工作小组组长由执法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担任,成员为各科负责人。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划分
  1、组长职责:
  (1)领导工作小组工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建设,预案启动、终止和现场指挥。
  (2)负责与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局机关有关处室的协调,组织力量处置在办公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检查、督导预案的执行。
  2、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领导分管工作内涉及突发事件有关的信息报送、原因分析、事件隐患排查等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3)检查分管工作内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4)完成上级领导和组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3、成员职责:
  (1)落实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作出的方案、决定。
  (2)根据职责分工,带领本科人员完成预定任务,并配合其他科完成相关工作。
  (3)教育培养本科人员树立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4)组织落实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办公室职责:
  (1)落实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作出的方案、决定。
  (2)及时修订执法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3)收集、综合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4)负责执法办人员应急安全教育和演练工作。
  (5)向上级工作组汇报预案的执行情况,报送相关信息。
  (6)完成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1、救援工作组由执法办一科、二科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2、疏散救护组由执法办三科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组织疏散人员、救护伤员。
  3、信息工作组由执法办法制科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信息收集、报送、通知和联络。
  4、后勤保障组由执法办综合科、财务科人员组成,综合科科长为组长;负责应急物资准备、检查楼内供电设施安全、提供车辆保障等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四篇


1.总则
  1.1目的
  为提高xx部处理突发信息网络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重要可视化数字化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保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部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1.3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重点保护基础信息和重要信息系统,从预防、监控、应急处理、应急保障环节,采取多种措施,共同构筑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2)快速反应。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3)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以及“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及联动工作机制。根据部门职能,加强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职责。
  1.4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及《矿总体应急预案》及xx部设备管理等管理规定,制定《xx部突发信息网络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xx部突发信息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信息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王晟秋
  副组长:陈达才
  成员:维护员及监控班长
  2.2信息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编制、修所辖范围内突发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预案(2)通过本系统局域网络中心及电信网络机房交流等手段获取安全预警信息,周期性或即时性地向局域网和用户网络管理部门发布;对异常流量来源进行监控,并妥善处理各种异常情况。
  (3)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所辖范围内突发信息网络事件进行应急处置;负责调查和处置突发信息网络事件,及时上报并按照相关规定作好善后工作,
  (4)负责组建信息网络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培训与演练。
  3预警及预警机制
  突发信息网络事件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分析安全风险,准备应急处置措施,建立网络和信息系统的监测体系,控制有害信息的传播,预先制定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的通报机制。
  3.1突发信息网络事故分类
  关键设备或系统的故障;自然灾害(水、火、电等)造成的物理破坏;人为失误造成的安全事件;电脑病毒等恶意攻击等。
  3.2应急准备
  xx部监控中心明确职责和管理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应急值班,确保到岗到人,联络畅通,处理及时准确。
  3.3具体措施
  (1)建立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的机房环境,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水、防静电、防尘;建立备份电源系统;加强所有人员防火、防盗等基本技能培训。
  (2)实行实时监视和监测,采用认证方式避免非法接入和虚假路由信息。
  (3)重要系统采用可靠、稳定硬件,落实数据备份机制,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安装有效的防病毒软件,及时更新升级扫描引擎:加强对局域网内所有用户和信息系统管理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4)安装反入侵检测系统,监测恶意攻击、病毒等非法浸入技术的发展,控制有害信息经过网络的传播,建立网关控制、内容过滤等控制手段。
  4有关应急预案
  4.1机房漏水应急预案
  (1)发生机房漏水时,第一目击者应立即通知监控中心,并及时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2)若空调系统出现渗漏水,监控中心值班班长应立即安排停用故障空调,清除机房积水,并及时联系设备供应方处理,同时启动备用空调,必要情况下可临时用电扇对服务器进行降温。
  (3)若为墙体或窗户渗漏水,监控中心值班班长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机房安全,同时安排通知综合管理部,及时清除积水,维修墙体或窗户,清除渗漏水隐患。
  4.2设备、物资发生被盗或人为损害事件应急预案
  (1)发生设备或物资被盗或人为损害设备情况时,使用者或管理者应立即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同时保护好现场。
  (2)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后,通知特保大队、值班领导、派出所、一同核实审定现场情况,查看被盗或盘查人为损害情况,做好必要的录像回放记录和文字记录。
  (3)事发单位和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将有关情况向公与领导汇报。
  4.3长时间停电应急预案
  (1)接到长时间停电通知后,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通过办公系统电话等发布相关信息,部署应对具体措施,要求前端在停电前停止业务、保存数据。
  (2)停电时间过长的,启动备用电源,保证监控中心正常运转,如有必要及时报巡逻队前网断电地点实时监控。
  4.4通信网络故障应急预案
  (1)发生通信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后,操作员应及时通知系统管理员,并停止前端一切行为操作,经初步判断后及时上报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主管领导。
  (2)领导小组接报告后,应及时查清通信网络故障位置,并将事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如外网应通过相关通信网络运营商查清原因;内网故障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检测故障区域,逐步恢复故障区与服务器的网络连接,恢复通信网络,保证正常运转。
  (3)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出具故障分析报告。
  4.5不良信息和网络病毒事件应急预案
  (1)发现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时,信息系统管理员应立即断开网线,终止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传播,并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2)根据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令,采取隔离网络等措施,及时杀毒或清除不良信息,并追查不良信息来源。
  (3)事态或后果严重的,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4)处置结束后,应出具事件分析报告。
  4.6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1)发生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后,网络管理应立即启动备用服务器系统,由备用服务器接管业务应用,并及时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同时安排相关责任人将故障服务器脱离网络,保存系统状态不变,保持原始数据。
  (2)网络、监控中心应根据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重新启动故障服务器系统;重启系统成功。则检查数据丢失情况,利用备份数据恢复;若重启失败,立即联系相关单位,请求技术支援,作好技术处理。
  (3)事态或后果严重的,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4)处置结束后,应出具事件分析报告。
  4.7黑客攻击事件应急预案
  (1)当发现网络被非法入侵、数据影响内容被篡改、应用服务器上的数据的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使用者或管理者应断开网络,并立即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2)接报告后,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核实情况,关闭服务器或系统,修改防火墙和路由器的过滤规则,封锁或删除被攻破的登陆账号,阻断可疑用户进入网络的通道。
  (3)维护技术员应及时清理系统,恢复数据、程序,恢复系统和网络正常;情况严重的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4)处置结束后,应出具事件分析报告。
  4.8核心设备硬件故障应急预案
  (1)发生核心设备硬件故障后,网络监控中心应及时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并组织查找、确定故障设备及故障原因,进行先期处置。
  (2)若故障设备在短时间内无法修复,监控中心维护员应启动备用设备,保持系统正常运行;将故障设备脱离网络,进行故障排除工作。
  (3)网络监控中心应在故障排除后,在网络空闲时期,替换备用设备;若故障仍然存在,立即联系相关厂商,认真填写设备故障报告单备查。
  (4)处置结束后,应出具事件分析报告。
  4.9运矿数据损坏应急预案
  (1)发生运矿数据损坏时,监控中心应及时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检查、备份运矿系统当前数据。
  (2)监控中心维护员负责调用备份服务器备份数据,若备份数据损坏,则调用历史备份数据,若历史数据仍不可用,则调用异地备份数据。
  (3)运矿数据损坏事件无法恢复时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开展相应的备用服务器。
  (4)维护员待数据系统恢复后,检查历史数据和当前数据的差别,重新备份数据,并写出故障分析报告。
  4.10雷击事故应急预案
  (1)遇雷暴天气或雷暴气象预报,监控中心应及时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或主管领导,经请示同意是否可以关闭部分服务器,切断电源,暂停部分计算机网络工作。
  (2)雷暴天气结束后、及时开通部分暂停服务器,恢复计算机网络工作,对设备和数据进行检查,出现故障的,及时报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3)因雷击造成损失的,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进行核实、报损、结束后做出书面报告。
  5.应急处置
  发生信息网络突发事件后,相关人员应在3分钟内向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恢复信息网络正常状态。
  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通知相关业务部门。
  6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事件调查组,对事件发生原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及应急处置能力、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评估,根据应急处置中暴露出的管理、协调和技术问题,改进和完善预案,实施针对性演练,总结经验教训,整改存在隐患,组织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7应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监控中心负责收集、建立突发信息网络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内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应急联络信息,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全体人员保证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
  7.2装备保障
  监控中心负责建立并保持电力、空调、机房等网络安全运行基本环境,预留一定数量的信息网络硬件和软件设备,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
  7.3数据保障
  重要信息系统均建立备份系统,保证重要数据在受到破坏后可紧急恢复。
  7.4队伍保证
  建立符合要求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支持力量,对网络接入部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
  8监督管理
  8.1宣传、教育和培训
  将突发信息网络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等列为培训内容,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突发信息网络事件的技术准备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防范意识及技能。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公司系统范围内的信息网络安全教育,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8.2预案演练
  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每年不定期安排演练,建立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制度。通过演练,发现和解决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8.3责任与奖惩
  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对各项制度、计划、方案、人员及物资等进行检查,对在突发信息网络事件应急处置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在部门二次分配中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9附则
  9.1预案更新
  结合公司信息网络发展配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修改和完善,适时修订本预案。
  9.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xx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9.3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经公司批准后发布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五篇


突发事件是指不可预见,突然有可能发生的火灾、洪涝灾、工程事故、电击、中毒等事故。
  一、组织指挥
  1、公司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组 长:冯志刚
  常务副组长:朱福龙
  副 组 长:刘瑞华、梁 平
  成 员:孙红霞、
  2、办公地点:办公室
  3、电 话:
  4、应急车辆:
  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程序
  1、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掌握应急救援知识、规程,对应急救援器材提前准备,做到质量合格、完好存放、地点合适,使用方法正确。
  2、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每年春季应进行一次。
  3、发现突发事件,发现人要在第一时间向上报告,并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
  4、各级救援指挥小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要立即根据事件性质、规模、启动应急救援方案,在调动救援队伍实施救援的同时向有关特警电话报警 (火警119、急救120、交通事故122、其他110)请求支援。
  5、救援实施时,要做到指挥有序、措施得当、急而不乱。
  6、突发事件救援完毕后,相关人员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六篇


为了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建立安全、稳定、舒适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要求,特制订本校处置校园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处置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贯彻全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讲政治的高度自觉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一旦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快速反映,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迅速向区教育局报告事态发展状况,妥善处置,努力将事态控制于校内,花解于班级,把矛盾消除在萌芽。
  二、工作目标
  控制事态发展,限制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使负面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学生工作,安定学生情绪,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小组职责
  1、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李法凯、张伟、黄建生、黄顺明、杨益民、吴聪鹏、黄振华、杨建志、陈聪益。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李法凯为组长,黄建生为副组长。
  2、工作小组和职责设立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工作小组,负责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
  (1)指挥办公室主任:黄建生副主任:吴聪鹏成员:黄振华、陈聪益、杨建志工作职责:承担指挥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只能传达上级指示,协调各处室对突发事件处置。并向学校指挥部汇报和联络工作。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心和学校指挥领导小组的指令,编播有关制止事态发展的通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做好对外新闻联络和校园网络控制工作;即使收集事态发展的信息和取证材料等。
  (2)现场指挥组组长:李法凯副组长:黄建生成员:各年级年段长、班主任工作职责:按学校领导小组指令,具体组织实话现场处置工作,即使向学校领导报告事态发展,处置情况,规划方案《处置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案》。包括稳定情绪,开展劝阻,疏导和维护秩序工作,制止破坏校园公共财物及其他破坏活动。严防学生铤而走险事件发生。
  (3)保卫工作组组长:吴聪鹏成员:保卫科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迅速封锁现场,设法切断闹事群体与外界的联系,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做好校园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看好校园各个出入口,坚决封堵闹事群体走出校门或外界闹事群体进入校园。根据事态发展轻重情况,负责与110联系。
  (4)后勤保障组组长:陈聪益副组长:苏逸挺成员:后勤和食堂工作人员职责: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组织动员后勤工作人员和学校宿舍管理员,配合其他工作小组,进一步做好校园通信、交通、水电以及安全防护措施,为平息事态提供一切物质保障。
  四、工作原则和具体处置措施
  1、工作原则
  (1)哪个部门、哪个年级、哪个班级发生事件,由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工作小组相互支持,在校领导小组指挥下,共同配合工作。
  (2)快速反映原则。学校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校领导小组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果断处置。
  (3)坚持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重在思想教育,做过细思想工作。
  (4)尽可能减少损失的原则。一切以保护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为目的,避免伤亡事故发生。
  (5)无条件服从原则。一切服从大局,坚决服从校领导小组指挥,相互配合对发生事件处置不推诿、不拖拉、不扯皮。
  2、具体处置措施
  (1)校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安全稳定工作,观察事件发展动向,了解情况,及时掌握信息与指挥中心取得联系,按指挥中心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组织落实本校机动队为应急力量,并随时接受指挥中心调动。
  (2)严格安全保卫,割断外界闹事群体与本校学生的联系,关闭校门,组织外来干涉学生的串访。
  (3)管好本校学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迅速召开有关部门会议,讲清事实真相,不止处置措施,各年级、班主任根据指挥小组要求,将学生控制在各班教室,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全力稳定本班学生情绪,坚决封堵,防止学生走出教室、走出校门,以避免我校学生卷入事件。
  (4)一旦本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向学区、教育局报告事态发生情况,不隐瞒事实真相,如实上报,不贻误时机,并采取响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根据谁主观、谁负责的原则,各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工作,开展正面宣传和引导,教育学生听从指挥,不参与闹事,不到闹事现场围观,安心本班学习。
  (6)当闹事者不听劝告,肆意破坏校园财物,或冲出校园进行非法活动时,保卫部门迅速将闹事者与围观者隔开。情况紧急和必要时直接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依法强行制止事态发展,并采取强制措施,将闹事骨干带离闹事地点。同时组织力量继续做好一般闹事者与参与人员的劝说工作,直至事态平息。
  (7)妥善处理事后工作。当事态得到基本控制,或平息后,要继续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着教育多数,帮助少数,挽救个别,稳住大局的原则,做好安定工作。学校后勤保障组要热情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以进一步稳定学生情绪,防止事态反复。
  五、设备配置
  1、照明用具;
  2、照相机;
  3、录音机。
  纪律与要求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按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规章制度。凡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因渎职、不服从指挥、不及时处理、从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七篇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适应深圳市旅游发展需要,提高政府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行业整体防灾抗灾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旅游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深圳市涉外(港澳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深圳市公安局处置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深圳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处置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而发生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紧急事件等。
  本预案指导全市的旅游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4旅游突发事件及其类别
  旅游突发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等事件,危及或损害到来深或本市外出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本市旅游业正常运行的紧急事件或状态。
  在本市,旅游突发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暴雨、台风、地震、森林火灾等重大灾害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游客安全的事件。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旅游交通事故、火灾及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游客安全的事件。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如非典等)、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游客健康与安全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的事件(较大规模投诉事件、重大旅游活动危机事件)以及因重大政治、经济事件等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国家、社会和游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的事件。
  1.5事故分级
  按照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可分为四级: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1)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旅游者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旅游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旅游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者涉及港澳台、涉外食品安全事故,或者资源开发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直接威胁游客安全。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旅游者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者涉及港澳台、涉外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有关部门提示、警示、劝告不能进行、开展某项旅游项目或者前往某个旅游目的地等。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本条所称的等级划分可以随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补充而补充。
  1.6工作原则
  1.6.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处置旅游突发事件要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治、救援、救助。
  1.6.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和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我市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1.6.3属地救护,就地处置。在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和专业部门的指导下,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应急协调和配合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6.4及时报告,信息畅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首接负责”原则,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报告接警信息,或边协调救援边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八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鲁食药监发[20__]51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临沂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临食药监[20__]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损害的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条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第四条根据药品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重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全省范围影响大、波及范围广、蔓延势头紧急,已经发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或者十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级:较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市或县(区)辖区内范围影响扩大,蔓延势头有升级趋势,已经导致一人重伤、或者五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三级:一般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导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件。
  第五条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法处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县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领导指挥、协调和决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综合有关药品安全检测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办公室设在县局市场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史柯副局长兼任。
  第七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督导和后勤保障三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以市场监督科人员为主,办公室(法规科)、食品科人员参加,吴兴霞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建立突发事件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或发布有关情况。
  (二)督导组:以稽查科人员为主,市场监督科、食品科、药检科人员参加,杨德方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深入现场,调查取证、收集突发事件第一手信息资料,根据事件的势态,必要时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根据领导小组决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
  (三)后勤保障组:以办公室人员为主,财务科人员参加,陈杰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车辆、物资、经费保障等后勤服务工作。
  第三章突发事件的报告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及时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单位负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药品突发事件的义务。
  第十条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由药品行政监督、技术监督、社会监督共同组成的举报投诉和信息报告网络(信息报告网络可以现有的药品监督网络为基础调整充实),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准确无误。
  第十一条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检机构在获悉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时,应立即向同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须在2小时内上报,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第十二条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辖区内药品突发事件的信息或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情况调查、分析和汇总,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
  第十三条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势态,报告分为初次报告、动态报告和总结报告。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数、潜在影响、发展趋势分析、拟采取的措施等。
  动态报告内容:事件的发展、变化以及采取的应对或处理措施。
  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的因果分析和应对措施的探讨,对今后类似事件的防范建议等。
  第十四条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1小时内向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次报告,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经核实情况后,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在2小时内初次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同时报市政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设定与启动
  第十五条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等级分别采取以下三套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一套预案:发生一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尽快赶赴现场,对报告的内容进行核实,同时报告县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确认后报请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启动命令。
  2、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对已流入社会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源头和流通、使用渠道进行全面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3、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即每4个小时向市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市局同时将情况报告省局。
  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保持领导在岗、车辆备勤、通讯畅通,所有人员服从统一调度、指挥。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班,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中必须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一名,工作日外须有一名局领导带班且值班人员必须是中层以上干部。
  6、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向媒体发布突发事件的动态,公正舆论,稳定人心,消除恐慌。
  7、加强后勤保障工作,各级有关单位要保障交通工具及其他所需物品的及时提供。
  第二套预案:发生二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后下达命令,派出督导组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
  2、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对已流入社会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源头和流通、使用渠道进行全面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3、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即每8小时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都要服从统一调度,开通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应急值班制度,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中必须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一名,工作日外须由一名局领导带班且值班人员必须是中层以上干部。
  6、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势态。
  7、其它应对措施。
  第三套预案:发生三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畅通应急通讯联络系统,及时调度并分析、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
  2、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派工作组于2小时内赶赴现场,迅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及现场处理工作。每24小时向市局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3、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人员都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4、加强应急值班制度,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
  5、与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与有关政府部门联系,沟通情况,通报信息,协调工作。
  6、联系新闻媒体或通过网站,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信息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7、其它应对措施。
  第十六条启动第一套预案由省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二套预案由市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三套预案由县级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一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省政府。启动第二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市政府。启动第三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县(区)政府。
  第五章后期处置
  第十七条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县局须在2小时内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市局须在2小时内向省局和市政府报告,并在2日内将初步总结报告报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八条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反《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使用者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或人员未按照本规定履行职责或行动迟缓、失职、渎职而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有关部门应依照党纪、政纪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对表现突出并做出贡献的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预案由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九篇


为了预防和减少园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发生,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可能引发园外集体事故的原因。
  可能引发园外集体事故的原因很多,比较复杂,有园方教育管理和幼儿方面的因素;也有车辆和活动场所方面的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
  1、园方未对幼儿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带队教师疏于管理。
  3、幼儿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自行活动或离队。
  4、租用的车辆车容、车况差、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驾驶员技术不熟练、应变能力差。
  5、场所的设施、设备、器械(具)等存在隐患,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等。
  二、预防办法
  1、出发前,通过各种途径,家园小报、家园园地等家园一致地对幼儿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责任意识的教育,要求教师把严格贯穿于本次园外集体活动的全过程,尤其是穿越马路时,教师要有防范措施。
  3、幼儿与教师穿着校服,统一着装,活动前检查好幼儿穿戴,便于认领、识别和排除不安全因素。
  4、要求车辆单位选派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驾驶员和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园外集体活动服务,乘车途中教
  6师检查门窗,站在车辆重要位置中。每辆车配有一位负责人。
  5、活动前,园方派专人到活动场所,实地查看活动器械(具)、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把园外集体活动委托给有资质的旅行单位,并要旅行单位为此次活动购买保险。
  二、处理程序
  在园外集体活动一旦发生事故,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园外集体活动中的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幼儿送往就近指定的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统一指导指挥协调。
  4、如果事故由园方管理和幼儿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参照园内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的活动器械(具)、设施设备引起的,幼儿园要与活动场所、组织单位交涉,并配合进行善后处理工作,一般事故三天书面报告局办,重大事故立即报局办、可先口头后书面。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十篇


一、组织机构
  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杜柳青
  副组长:
  成员:
  2、现场处置机构
  信息联络组:戈亚芳 陆惠琴
  医疗救护组:
  警戒维护组:
  后勤器材组:
  二、各部门职能
  领导小组:发布应急求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现场求援、保卫、警戒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事故情况,做好现场安全疏导和人员紧急疏散工作,配合上级和其它职能机关开展求援行动。
  信息联络组:及时做好事故情况向组长、副组长汇报,保持信息畅通,做好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络工作。
  警戒维护组:主动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现场,保障救护通道畅通。
  医疗救护组:承担现场人员的.施救或向临近医院及时疏散救治工作。
  三、突发安全事故后应急对策和措施
  1、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源周围带队教师、学生于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
  2、事故后迅速拨打“110”、“119”、“120”等报警电话求助。
  3、领导小组及相关处置机构第一时间赶往事故地,组织求援工作,切断危险源,预防和制止破坏扩大。
  4、以救人为第一任务,迅速现场基本施救,并送往临近医院。
  5、保护现场,组织学生疏散,维护秩序,劝离围观人员,保障救护通道畅通。
  6、阻止学生参加有危险的事故求援活动。
  7、各班主任、老师要做好学生安抚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8、突发事件报告内容:
  ①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②简要经过和伤亡人数;
  ③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已采取措施和控制情况;
  ⑤汇报人姓名。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十一篇


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裁判员(长)、各班班主任、保安人员。
  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工作组及工作人员准时到达规定岗位,协调各工作岗位,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2、维持会场工作秩序。会前成立老师和学生会成员组成的纪律监查组,并对个别比赛过程中需要心理安抚、开导的运动员提供相应心理干预、帮助。
  3、安排老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救援工作。
  4、根据需要引导师生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
  5、根据需要对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6、提供后勤物资、运输保障。
  7、保障应急工作组人员信息畅通。
  二、重点部位的安全事故类型
  1、跑道区域摔跤、冲撞事故;
  2、投掷区域砸伤事故;
  3、跳高、跳远场地摔伤事故;
  4、非参赛学生的意外事故;
  5、饮(水)食安全;
  6、其他意外伤害事故。
  三、运动会现场安全工作组:
  (一)协调、纠察组
  协调处理运动场比赛期间的日常工作,维持比赛秩序,纠察不安全的行为和不安全的比赛程序、设备,责令其及时整改。
  (二)安全纪律保卫组:
  在运动会进行期间巡回检查,处理安全偶发事件,维持比赛秩序,不准学生擅自出入校门和运动场,保持场地卫生。
  (三)医务救护及饮(水)食安全监督组
  负责处理运动会中发生的伤病情况,及时判断伤员是否需要入院治疗,及时跟踪服务。必要时联系急救中心,电话:120。
  (四)后勤物资保障组
  负责运动会期间一切物资、设备等正常运转,协调其他小组工作。
  四、具体实施方案
  (一)运动会前做好以下工作:
  1、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人员、裁判员、所有工作人员、各班领队、团委召开一次会议,布置运动会事宜,提出安全方面的具体要求。
  2、班主任利用班会向学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学校安全方案,筛查准备参赛运动员身体状况,不适宜剧烈运动或竞技比赛的人员,不得参赛,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重点强调运动会期间班级纪律。
  (二)运动会期间做好以下工作:
  1、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人员、裁判员、所有工作人员责任到岗、到人,各司其责,杜绝事故的发生,以确保运动会正常进行。
  2、裁判员应负责好本裁判区域内运动员、观众的安全,确保比赛的`正常进行。
  3、班主任全程跟班,不得擅离职守和迟到早退,应组织学生定点有秩序文明观看,不准学生擅自离开校园和运动场,负责运动员参加比赛,学生伤病及时送往医务室救治,发生意外事故及时报告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确保班中运动员及非参赛学生的安全守纪,保持场地卫生。
  4、运动会期间,由政教处负责划分各班观看区域,校办公室严格班主任考勤制度。
  5、运动会期间政教处、各班班主任应强调学生注意交通安全,准时到校、放学后按时回家,不在外逗留、留宿等。
  6、组委会应对管理人员、裁判员、服务人员进行监督和考勤。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开展救护工作,将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7、凡因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重大事件或不良影响的人员,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
  比赛期间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立即做出反映,及时了解和分析事件的起因和发展态势,采取措施控制事件的持续时间和影响范围,将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1、当遇到突发事件时,与会师生应按照预案要求坚守岗位,各司其职,听从大会统一指挥,开展救护工作,将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严禁私自行动。
  2、如遇天气原因和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暴力侵害等),立即启动安全预案,要求广大师生应保持镇定,教师组织学生听从大会指挥,有序撤离并立即进行救灾。切勿惊慌乱跑,造成混乱,班主任做好本班稳定工作。安全领导小组应将情况在第一时间迅速上报相关上级部门,请就近医院、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协助救助并与家长取得联系。
  3、一旦运动员出现挫伤、扭伤、肌肉拉伤等一般性损伤或剧烈呕吐、眩晕、骨折、休克等较重症状时,要采取以下措施:
  (1)各组裁判长及裁判员要立即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领导小组组长立即派医护人员到现场救护。
  (3)医务室老师及时用电话与医院联系(拨打120),做好抢救的准备工作。并安排班主任护送伤者到医院救治。
  (4)及时联系家长,通知家长到医院。
  (5)医务室应提前准备好急救药品和器械。
  4、门卫严禁校外人员进校观看比赛,经劝阻不离开运动场的,可由保卫组劝其离开;校外人员私自进场地滋事,与校内人员发生冲突且情节严重的,领导小组应及时予以制止,拒不配合的,视情况报公安机关打110。
  5、任何人员如因不坚守岗位、不认真履行职责,如因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其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按学校工作制度进行相关处理。具体分工:
  (1)学校运动会安全工作由总负责。
  (2)及体育组负责赛事安全,其他校级干部裁判长及老师裁判员实行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及总务处负责安全排查及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
  (4)各班学生安全由班主任负责。
  (5)食堂的食品、饮水安全由韩晓敏负责。
  (6)各位学生要注意学校卫生,不要随便乱扔纸、皮、果屑,特别是自己班级的所在区域做到干净、环保,不干净的要及时处理,会后由政教处组织检查,结果列入文明班级评选,卫生情况严重的要在全校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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