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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合集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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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是预防和应对中毒窒息、燃爆等突发事件的关键措施,涵盖风险识别、救援流程、装备配置与人员培训等内容,旨在提升现场处置能力,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小编整理了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合集7篇,供大家学习参考,助力相关单位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第一篇


一、演练的目的
  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演练是为了检验、和保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能力及有效性。
  二、演练的作用
  1、可在事故真正发生前暴露预案和程序的缺陷;
  2、发现应急资源的不足(人力和设备等);
  3、改善各应急部门、机构、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4、增强员工应对突发事故救援的信心和救援意识;
  5、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岗位与职责。
  三、演练时间和地点
  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演练时间和地点。
  四、演练类型
  全面演练:针对运输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部分应急响应功能,检验、运输科应急组织的应急能力。
  五、演练范围
  1、对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
  2、物体打击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时,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
  3、吊装设备倾覆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时,( )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
  六、演练参与人员
  1、参演人员:在应急组织中承担具体任务,并在演练过程中尽可能对演练情景或模拟事件作出真实情景下可能采取的响应行动的义务消防员。
  人员组成名单:
  任务:救助伤员
  2、控制人员:根据演练情景,控制演练时间进程的人员。
  人员组成名单:救援组长(副组长)
  3、模拟人员:在演练过程中扮演、代替某些应急组织和服务部的人员或模拟紧急事件、事态发展的人员。
  人员组成名单:救援成员(扮演受伤人员和扮演外部的救助部门的人员)。
  4、人员:负责观察演练进程情况并予以记录的人员。
  人员组成名单:救援组长(副组长)
  5、观摩人员:来自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有关人员以及观看演练过程的员工。
  上述人员在演练过程中应佩带有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标志。
  七、演练过程
  1、准备阶段
  A、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配备救援器材。
  B、演练人员明确、熟悉各自在演练过程中的任务、职责。
  C、演练参与人员佩戴识别标志。
  2、实施阶段
  A、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
  B、物体打击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时,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
  C、吊装设备倾覆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时,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
  八、演练结果的
  应急演练结束后,根据演练的实际情况、演练记录进行,详细说明在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不符合项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第二篇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源头和基础抓起,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此次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工贸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强化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救援,避免盲目施救,坚决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全镇所有工贸行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在建材、机械、轻工、自来水厂、沼气池、污水处理设施等重点部位。
  四、重点内容
  此次整治工作重点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企业建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台账情况;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有限空间作业规范要求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救援器材配置情况以及是否有员工亲属盲目参与作业和应急救援等情况。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
  1. 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要结合实际迅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并于2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蒋家桥镇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 宣传发动。镇各有关部门通过各种新闻媒介,主流报纸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做到宣传进企业、进村场、到农户,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舆论氛围。
  3. 全面调查摸底确认。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建立健全企业台账。
  (二)培训教育阶段
  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督促辖区内工贸企业开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同时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熟知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确保全体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方法。
  (三)整治阶段
  1. 企业对标自查自纠。企业要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台账;安全警示标识;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通风、检测、防护设备;作业程序及履行审批手续;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及演练等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整改。6月30日前各企业将有限空间自查自改情况及《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签字盖章后上报镇有限空间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 组织专项执法。镇安监办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59号)的规定,将执法检查贯穿始终,对相关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建材、自来水厂、机械、沼气池等重点企业要实施全覆盖检查;对其他有限空间企业的抽查不少于80%。
  (四)全面执法检查阶段
  1. 全面督导检查。镇安监站将有计划地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执法、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抽查,要通过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情况,发现问题、完善举措、推动工作,特别是倒查各有关村场和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2. 及时总结和通报。各村要及时将每个阶段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通报整治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地辖区,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对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村必须严格工作标准,强化工作措施,每月调度一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隐患整改不力甚至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严格处罚,要选择典型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降低其诚信等级并予以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村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工作进展缓慢的,镇安监办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严格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倒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

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令第59号)、《湖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20xx–20xx年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湘应急办函﹝20xx﹞2号)文件要求,督促和引导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工贸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利用2年时间,深入开展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确认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夯实和提升全市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基础和能力水平,全面提高企业防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和事故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益阳市应急管理局成立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建华为组长,孙蓟湘、张学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的专项整治推进工作。各区县(市)要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和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地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对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全覆盖、不留死角。必须严格工作标准,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隐患整改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严格处罚,要选择典型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降低其诚信等级并予以公开曝光,以儆效尤。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和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倒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有效防范和遏制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辨识到位健全台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作业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开展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等六个内容为重点,严格保证有限空间作业工作,坚决做到七有,即有宣传、有辨识、有台账、有审批、有培训、有装备、有预案,深入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为有力抓手,督促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和安全管理,巩固和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推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专项整治范围
  (一)涉及作业人员进入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不能长期在内工作、自然通风条件不良等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含氧量不足的空间或场所。
  (二)全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含附属污水处理系统)。
  四、工作任务
  (一)摸清底数
  1.按照《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在原摸底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工贸行业企业底数。
  2.按照有限空间的定义以及“凡工贸企业一般都存在有限空间”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摸清辖区内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底数。
  3.按照“存在有限空间的企业一般都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原则,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进行有限空间再辨识,摸清辖区内企业涉有限空间作业点位底数。
  (二)消除隐患
  1.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健全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及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3.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并进行安全风险告知。
  4.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未经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5.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对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含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开展针对性安全知识、技能和应急处置培训教育。
  6.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制定科学有效应急方案,备齐应急物资和器材,定期组织演练,防止亲属盲目参与作业和应急救援等情况。
  7.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规范作业现场管理。一是作业前要开展安全交底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再确认工作;二是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并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三是作业现场要进行在岗监护和安全管控。
  8.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9.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不得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的承包方;发包给具备国家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要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
  10.消除其他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工作步骤
  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总体原则,20xx年在巩固近年来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整治冶金、有色、建材、轻工行业以及存在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贸企业。20xx年进一步巩固20xx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重点整治机械、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和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较差、安全风险仍然较高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一)动员部署阶段(每年1-2月)
  1.制订实施方案。各区县(市)(含工业园区)安监(应急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3月底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将本县《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传达到属地每一家工贸企业,着力让工贸企业充分了解和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性和重要性,督促企业深化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2.宣传发动。各区县(市)要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以及广播、电子屏、板报、报刊、告知(警示)牌、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传媒介质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做到宣传进乡村、到农户,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舆论氛围,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意识。
  (二)培训教育阶段(每年3-4月)
  1.各区县(市)安监(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年度整治重点,组织安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知识的专题业务培训。
  2.各有关企业和相应主管部门应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年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防范、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实战演练、应急处置以及检测检验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方面的专项教育培训,确保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熟知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掌握应急救援方法。专项教育培训要进行专门记录,参加培训的人员要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三)自查自纠阶段(每年5-6月)
  1.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及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安全管理台账;安全警示标识;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通风、检测、防护设备;作业程序及履行审批手续;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及演练等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对查出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必须真实有效的申报和整改,并填报《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1)。
  2.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凡企业自检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彻底整改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承诺合理期限予以整改。
  3.各有关企业于每年6月30日前将《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台账》(附件2)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区县(市)安监(应急管理)部门。
  (四)执法检查阶段(10月底前)
  1.区县(市)安监(应急管理)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逐一对照《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执法检查表》(附件3)内容,按年度工作重点逐户严格开展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鼓励监管人员和技术能力偏弱的地区通过购买专家服务的形式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2.市应急管理将在区县(市)安监(应急管理)部门全面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按照不少于年度工作重点30%的比例随机执法抽验部分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并将情况以安委办的名义通报各区县(市)。
  (五)督导检查阶段(11-12月)
  1.严格监管执法。省应急管理厅将组成若干个执法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执法、交叉执法等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至少抽查每个市州2个区县(市),2个乡镇街道,4家企业),要通过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情况,发现问题、完善举措、推动工作,特别是倒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2.及时总结和通报。各区县(市)要及时将每个阶段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通报整治情况。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附件4)于本年度9月15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工贸科。联系人:张学礼

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第四篇


有限空间作业实施方案随着四季度生产旺季到来,全国各地接连发生多起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为预防类似事件发生,昨日市安委办印发《佛山市深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称“《方案》”),要求企业主体与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做好各项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市安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10月11日,陕西省安康市恒翔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发生一起6人中毒死亡事故。“虽然近年来我市持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复杂多变,辨识困难,整治效果容易反复。”该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出台《方案》,规范我市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工作。 《方案》明确指出,我市将针对有限空间辨识情况、涉及易燃易爆介质和有毒有害介质等有限空间作业,以及停复产、检维修等特殊时段有限空间作业环节等六项工作开展重点整治,并进一步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动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方案》要求,各区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督促本地区、本系统负责监管企业再次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全面掌握有限空间数量、类型、危险程度,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基础情况表》,逐级上报至所在区对口监管部门。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强调,各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作为本次专项整治主体,除了要依法配备合格的有限空间作业检测、通风、应急救援等安全设施设备,在有限空间处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外,还需认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培训,作业前要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作业条件确认,确保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遵守操作规程。下一阶段,市安委办将深入各区开展强化督导工作,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有限空间作业实施方案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行为,预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标准、规范,结合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适用于本规定。
  第三条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但人员可以进入、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施工作业活动。
  第四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指导监督。各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第五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有限空间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承担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第六条各参建单位应充分应用《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事前风险识别,提前研判和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定级后,采取相应的有限空间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第七条施工现场的有限空间包括:(一)密闭设备:贮罐、槽罐、容器、管道、烟道、锅炉、密闭舱室等;(二)房屋建筑工程有限空间:人防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消防水池、泵站、电梯井、通风井、采光井、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料仓等;(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地下管廊、隧道、施工竖井、雨污水井、电力井、热力井、电信井、燃气井、集水井、污水池、沼气池、化粪池等。施工现场的有限空间危害物质包括:(一)建筑材料类:混凝土添加剂、防水涂料、防腐保温材料、挥发性有机溶剂,以及含苯、甲苯、二甲苯、氨、聚氨酯等物质的其他施工材料;(二)施工环境中存在或者施工产生的有害物质:煤炭或汽柴油燃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粉尘、瓦斯等。
  施工现场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包括:防水施工、暗挖施工、顶管施工、盾构施工、拆模作业、电气焊作业、油漆喷涂作业、防腐保温作业、冬季明火保温施工、人工挖孔桩作业;各类管井保养维修清理及升级改造作业、清淤作业、内燃机(水泵、汽柴油发电机等)作业等。
  第八条根据有限空间事故统计和《指南》,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较大,后果严重,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照《指南》确定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管控层级,管控措施主要从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应急措施等方面制定并实施,项目部负责具体措施的落实。
  第九条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再通风、后作业”的原则,根据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实际情况,对有限空间内部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作业。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针对作业环境可能发生变化的情况,施工单位应对作业场所实时检测。
  第十条气体检测应按照氧气含量、可燃性气体、有毒有害气体顺序进行,检测内容至少应当包括氧气、可燃气、硫化氢、一氧化碳。有限空间氧气含量低于19.5%或者超过23.5%,以及含有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超过安全标准的,必须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可以自行检测,也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施工单位应当填写《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xx)有限空间作业气体监测记录表(AQ-C6-4)。
  第十二条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严禁使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第十三条有限空间内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工具电压应不大于24伏,在积水、结露的有限空间和金属容器中作业,手持电动工具及照明工具电压应不大于12伏。存在爆炸危险的,应符合《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1)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存在可燃性气体的作业场所,严禁使用明火,必须使用防爆型安全防护设备和防静电工作服;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有限空间,应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配置气体检测、通风、照明、通讯等安全防护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安全警戒设施及应急救援设备,包括泵吸式气体检测报警仪、扩散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强制送风设备、正压式隔绝式呼吸器、全身式安全带、速差式自控器、安全绳、三脚架等。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列出有限空间风险源识别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完善有限空间管控措施,及时拨付有限空间安全施工措施费,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职责。建设单位应将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安排专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协调和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前,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中,应充分考虑有限空间施工安全的需要,对建设项目存在的有限空间作业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设计交底中要明确有限空间结构的用途和安全施工措施,不得设计无实际使用功能的有限空间结构。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有限空间安全培训制度、作业审批制度、防护设备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根据有限空间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施工方案,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现场监督。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对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将有限空间安全工作列入监理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有限空间施工作业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核,对未经审核擅自施工的,立即下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巡视检查。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掌握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及作业过程符合有限空间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应于作业开始前对实施作业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作业内容、作业方案、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及应急处置方案等,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第二十一条作业人员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具备条件的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牢系安全绳,安全绳的长度应当满足施工需要,安全绳的一端与全身式安全带系牢,另外一端必须有效固定于有限空间外。
  第二十二条监护人员应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有限空间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监护人员应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佩戴袖标并在有限空间外全程持续监护,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完成后,监护人员应登记确认作业人员数量。
  第二十三条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验收等工作,应当按照《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二)有限空间的概况:有限空间名称、位置、设计参数;(三)危险有害物质情况:有限空间内含有的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苯、氨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名称、浓度、预警值、报警值;
  (四)风险评估等级及管控措施;(五)通风检测设备及使用方法;
  (六)应急救援设备和使用方法,应急救援措施;(七)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监护人员配备和分工。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进行有限空间风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应包括有限空间位置、名称、主要危险因素、可能事故后果、防护要求、审批责任人、现场责任人等基本情况。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在有限空间作业前使用围挡、锥筒、警戒线、护栏等有效设施封闭作业区域,并在作业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每年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至少进行一次有限空间安全培训教育。
  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有限空间培训教育。
  第二十七条有限空间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检测通风设备、安全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备的正确使用等。施工单位项目部的有限空间培训教育还应包括本项目有限空间的具体名称和位置、危险有害因素、作业环境、作业内容、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等。有限空间培训教育应当做好培训教育记录,参加培训的人员应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有限空间事故特点,制定有限空间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并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
  第二十九条各相关单位未履行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职责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理。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京建施〔20xx〕521号)同时废止。

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第五篇


事故发生后,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编制和完善相应操作规范,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各地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担当起政治责任,要以事故教训为鉴,督促企业全面查漏补缺,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使用煤气(燃气)、液氨等危险化学品的工矿商贸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设施“三同时”、重大危险源、危险场所和重点部位、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等情况。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
  二、开展专项整治,全面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各地及有关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指导督促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一次专题教育培训。各地要利用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广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常识和科学施救知识。企业要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员、检测人员、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二是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等规定要求,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台账;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外包队伍管理制度。
  三是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演练。督促企业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防护设施、检测仪器、救援装备。完善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加强演练,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三、严格监督检查,切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针对部分企业存在的审批作业制度不落实、应急管理不到位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各地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的关系,以《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__版)》为监督检查重要依据,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三违”现象突出等问题,加大处理处罚力度。情节恶劣的企业,要列为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监管对象。各地安委会办公室落实情况于5月31日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第六篇


1.目的、范围
  1.1为了使作业人员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能够更好的掌握相关操作规程及管理规定,熟悉现场安全作业条件,避免和预防作业人员发生触电、烫伤、窒息、中毒、爆炸、高处坠落等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独山子区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有限空间作业管理。
  2.定义
  2.1有限空间定义:是指进出口受限制但足够容纳人员进入并执行作业,或自然通风受限,空间狭小,不适于作业人员持续停留的空间。如进入或探入塔、罐、槽车以及管道、炉膛、烟道、隧道、下水道、地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备及有毒气体、可燃气体有可能集聚的场所。
  2.2非常规有限空间(或称特殊有限空间):是指有限空间内的作业环境未达到或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能够造成作业人员中毒、窒息、触电、爆炸等人身伤害的受限空间。
  2.3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即为非常规有限空间作业(或特殊有限空间):
  2.3.1氧气浓度低于19%(V/V)或高于23%(V/V)的有限空间;
  2.3.2可燃气体或蒸气浓度高于与空气混合物爆炸下限的10%的有限空间;
  2.3.3CO浓度高于30mg/m3的有限空间;
  2.3.4硫化氢浓度高于10mg/m3的有限空间;
  2.3.5温度大于40℃的有限空间;
  2.3.6从进入点计,距离超过20米的有限空间;
  2.3.7当电气设备采用超过24伏电压的有限空间;
  2.3.8夜间进行作业的有限空间;
  2.3.9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新的危险有害因素或加剧原有危险有害因素的有限空间,如涂装、除锈或清理尚有残留物的反应釜、油罐和下水井等;
  2.3.10进入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间。
  3.职责
  3.1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开展工作危险性分析,制定并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措施,确定作业人员,指定监护人员现场监护,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证。
  3.2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拟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工具、安全应急措施等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3.3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3.4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工作危险性分析和有限空间作业票进行审批,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理。
  3.5安全监理人员负责每天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对现场作业人员的上岗证进行确认,对现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班前活动及相关记录进行检查,对作业许可证进行核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手续不全的,立即督促其办理和整改。
  3.6建设单位应当向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供供水、供气、供电等地下管线和水文地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支付保证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督促其费用的合理使用。
  3.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管理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在有限空间作业时,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现场存在无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未进行教育及严重安全隐患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有限空间的潜在危险:
  4.1.1有限空间内施工时采用或产生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材料和粉尘等危险。
  4.1.2作业现场环境温度和作业时间的控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浓度、氧气含量。
  4.1.3金属容器或潮湿环境的用电设备和人员安全。
  4.1.4逃生通道和安全路线指示标识。
  4.1.5其他作业可能给有限空间带来的危险。
  4.2进入有限空间的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4.2.1有限空间作业共分为四级,在有限空间作业时有可能造成爆炸事故的为一级有限空间作业;在有限空间作业时有可能造成中毒或窒息事故的为二级有限空间作业;在有限空间作业时有可能造成触电事故的为三级有限空间作业;在有限空间作业时有可能造成高处坠落事故的为四级有限空间作业;其中一、二级有限空间作业为特殊有限空间作业。
  4.2.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提前24小时申办《有限空间作业票证》。有限空间作业票证的最长期限为24小时,特殊有限空间作业票证的最长期限为8小时,如作业票已到期限,作业尚未完成,还必须重新申办续票手续。
  4.2.3施工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根据现场作业存在的危险和所采取的措施负责对作业人员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2.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消除,无法排除的加强隔离、预防。
  4.2.5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监护,监护人员还必须经过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有明显标记。
  4.2.6作业现场出入口处必须设置禁止或警示标志和风险标识,将存在的危险告知作业人员和其他人员。
  4.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4.3.1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确保采取以下措施:
  4.3.1.1设备和工具应可靠接地和固定,以防止产生静电火花。
  4.3.1.2进入密闭空间前必须进行适当地通风或增设换气设备。
  4.3.1.3特殊空间必须隔离所有电气和动力源。
  4.3.1.4有限空间内必须有充足的照明,金属容器或潮湿环境须采用电压不超过24V的安全行灯。
  4.3.1.5进入有限空间前一小时内,对氧含量和潜在的有害空气进行相关气体检测(氧气百分比不低于19%,并且不高于23%)。连续作业4小时,应对有毒有害气体、可燃气体再次进行检测。
  4.3.1.6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救援预案,所有人员应熟悉救援预案的内容。
  4.3.1.7在作业场所适当的地方安装安全警示牌和防护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4.3.1.8根据作业性质和环境变化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必要时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都必须穿戴合适的呼吸面具和设备。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必须接受过呼吸设备使用培训,且考核合格。
  4.3.1.9动力电缆、焊接电缆、氧/乙炔气的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且不得防碍人员安全通行。
  4.3.1.10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携带呼吸设备,一旦需要立即穿戴。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无法通视时,必须定时保持联络。
  4.3.1.11现场至少应备用两套合格的呼吸设备和救援设备。
  4.3.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须采取的安全措施
  4.3.2.1作业人员应熟悉所从事作业的风险和应急救援计划,掌握报警及联系方式。
  4.3.2.2不见批准有效的“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作业。
  4.3.2.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任务、地点、时间与“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符不作业。
  4.3.2.4监护人不在场不作业。
  4.3.2.5劳动防护着装和工器具不符合规定不作业。
  4.3.2.6遇有违反规定强令作业的情况,或安全措施没落实,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3.2.7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必须张贴经批准的有效的有限空间作业票。
  4.3.2.8监护人对“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要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停止作业。
  4.3.2.9监护人必须对进出有限空间的人员以及运进有限空间所有设备和工具做好记录,并在出入口处张贴相关信息。时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作业期间不得擅离岗位,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查找原因,如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同时报警。
  4.4有限空间内的动火作业
  4.4.1有限空间内的动火作业要同时申办《有限空间作业票》和《动火作业票许可证》,实施工作危险性分析。
  4.4.2作业开始前,施工单位必须检测有限空间是否存有可燃的/有毒气体及氧气含量。作业过程中至少保证4小时一次的检测,必要时增加检测频次。有限空间内可燃气体浓度超标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4.3制定通风方案,确定合适的排气口用来排出动火区域的烟气和有害散发物。并不间断地提供持续的和足够清洁的气源。
  4.4.4乙炔和氧气瓶必须放置在有限空间外。当由于某种原因暂停工作时,必须将供气软管与气瓶断开或将工具带出有限空间。
  4.4.5有限空间内应始终保持整洁有序。所有不必要的材料都必须从有限空间内清除。
  4.5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的编制要求
  4.5.1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的编制内容:工程概况—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针对拟采用的机械设备管理情况—对各种拟采用材料有毒有害性进场检查验收方法—具体的施工方法及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防范措施—施工作业现场环境注意事项—对作业人员的教育—对上述工作在落实时的保障措施。
  4.5.2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由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编制出该项工作的工作危险性分析报告并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再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每个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都明白该项工作有哪些危险性,自我防护的措施等。
  5.附件:有限空间作业票许可证

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第七篇


一、目的
  为提高项目部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防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并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性事故时,项目部能做到响应迅速,忙而不乱,有效地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项目部以及分公司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及造成的损害,保障员工、公众安全,维护项目部的安全和分公司的稳定。
  二、事故应急救援基本任务
  1、控制危险源;
  2、抢救受伤人员;
  3、组织疏散群众;
  4、排除现场灾害,消除危害后果;
  5、加强平时培训。
  三、方针与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把员工和社会公众安全、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在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人员和应急小组集结快、行动快、反应快、迅速控制事态,减少和消除危害后果。
  3、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行动、高效协调,企业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4、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5、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6、依法规范、精细管理;资源整合,常备不懈;依靠科技,持续改进;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四、应急准备
  1、应急救援系统组织机构
  本项目部成立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等组成。一旦发生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到位,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2、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职责
  (1)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
  (3)检验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4)发生重大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5)组织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为;
  (6)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
  (7)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8)抢险领导小组人员构成:
  组长:
  副组长:
  (9)抢险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
  组长:
  副组长:
  (10)抢险领导小组通讯录:
  组长:
  副组长:
  五、事故特征
  1、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的机会比较多,经常在周边临空的高处进行作业,施工条件差,危险因素多。多年来,高坠伤亡事故占建筑行业全部事故的比例较高,这种事故对社会影响较大,为避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必须加强检控管理。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提高他们的自身安全保护意识。操作时,必须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同时,在技术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高处作业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1施工人员的危险性
  ⑴使用钢架、脚手架、平台、梯子时,违章作业,不系安全带或者系挂不正确,或穿硬底鞋,或未搭设脚手架、未设安全网,均容易发生坠落。
  ⑵施工作业人员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恐高症等,或心理存在缺陷,年龄偏大,从事高处作业,容易发生坠落。
  ⑶高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时间酗酒,施工作业人员、监护人缺乏必要的施工经验和施工技能,安全意识淡薄,未经培训和安全教育,应变能力差。
  2.2施工作业环境的危险性
  ⑴施工作业使用钢架、脚手架、平台、梯子,吊篮时,遇到恶劣气候如大风雪、大雾、大暴雨等,容易发生坠落。
  ⑵施工使用脚手架过程中,因立体交叉作业,脚手架被施工的起重物体等突然撞击时,容易发生坠落。
  ⑶高处从事电气焊接作业时,周围环境未处理或交叉作业,监护和处理不利时,极容易发生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
  ⑷施工使用的平台、地面有油污、地面滑等,容易产生坠落。
  ⑸高处施工平台、临边、洞口等无防护栏或安全设施,容易产生坠落和物体打击。
  2.3施工设备材料的危险性
  ⑴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腐蚀、规格偏小,不符合安全要求,承载时容易翻倒或压垮。
  ⑵使用的脚手架、吊篮、平台无防护栏杆,或吊篮的绳索、梯子有缺陷,绳索负荷不够,容易发生坠落。
  ⑶使用的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帽等防护器材存在缺陷。
  ⑷施工作业过程中,使用的工具未放置在工具袋内或违规直接向上向下抛工具或材料,施工所使用的材料未固定好,以及施工场地周围未设置警戒等,容易发生物体打击。
  2.4施工管理的危险性
  ⑴搭设的脚手架稳定性差,防护栏杆不规范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承载时容易翻倒或压垮,发生坠落事故。
  ⑵搭设的脚手架,使用的梯子,平台等安全性差,梯子未固定,脚手架无通道等。
  ⑶使用的脚手架时,堆放材料超过规定的载荷或站在脚手架上面施工的人员过多,容易发生坠落。
  ⑷锅炉安装施工或在立体交叉施工过程中,施工安排不科学,同时缺乏必要的隔离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未落实,现场监护不到位等。
  ⑸在搭设的脚手架时,螺栓扣外露过多,处理不当,容易挂伤施工人员。
  ⑹高处作业施工方案、措施不具体,施工协调不统一等。
  ⑺在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人员没有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安全管理监察不到位、雨雪天后高处作业没有防滑措施等。此类事故主要出现在冬雨季,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
  六、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⑴应急物资的准备:简易单架、急救药箱、跌打损伤药品、包扎纱布、应急灯或手电筒、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工具等。
  ⑵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七、应急处置
  1、工地如发生高处作业事故时,现场项目管理人员要立即用电话向项目经理报告险情,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组织现场人员迅速进行抢救高处作业坠落者。
  2、项目经理立即带领应急处置领导组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抢救、救护、防护组成员携带各自的抢险工具赶赴事故现场。
  3、项目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
  4、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调查、善后组织工作及初步分析的原因等;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八、处置措施
  1、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抢救坠落者的重点放在对休克、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2、应急响应措施
  a迅速将伤员脱离危险地带,移至安全地带。
  b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c出现颅脑外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偶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d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e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运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下肢缚在一起。
  f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正确的现场止血处理措施是:
  ①一般伤口小的止血法:先用生理盐水(0.9%NaCl溶液)冲洗伤口,涂上红汞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
  ②加压包扎止血法:用纱布、棉花等做成软垫,放在伤口上再加包扎,来增强压力而达到止血。
  ③止血带止血法:选择弹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上臂上约1/2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结扎在大腿上约1/3处(靠近心脏位置)。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消毒纱布棉纱。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分钟—1分钟。
  g预防感染可以给伤员用抗生素。
  h记录伤情,现场救护人员应边抢救、边记录伤员的受伤机制,受伤部位,受伤程度等第一手资料。
  i动用最快捷的交通工具或其它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九、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
  1、以预防坠落事故为目标,对于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等特定危险施工作业,要在施工前制订防范措施,并应在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中加以确认。
  2、凡身体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和定期体检。
  3、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4、高处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事故。
  5、不得攀爬脚手架。
  6、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7、锅炉安装钢架周边、建筑物临边、基坑周边等,必须设置1.2m高且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N外力的临时护栏,护栏围密目式(200目)的安全网。
  8、边长大于250mm的预留洞口,采用贯穿于预留洞口的钢筋构成防护网,或用大于6mm厚度的.钢板覆盖并栓固,或用木板盖板加砂浆封固;边长大于1500mm的预留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并围密目式(20__目)安全网,洞口下挂安全平网。
  9、各种架子达好后,项目经理必须组织架子工和使用的班组共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上架操作。使用时,特别是大于6级以上的狂风暴雨后,要检查架子是否稳固,发现问题及时加固,确保使用安全。
  10、施工使用的临时梯子要牢固,踏步300~400mm,与地面角度成60~70度,梯脚要有防滑措施,顶端捆扎牢固或设专人扶梯。
  十、事故后处理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2、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
  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5、向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6、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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