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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合集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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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是保障作业人员安全的关键措施,涵盖风险识别、通风检测、应急救援等内容,规范操作流程,防范中毒窒息等事故。小编整理了地下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合集9篇,内容详实全面,可供实际工作参考使用,助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方案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第一篇


(一)提高思想认识。有限空间作业涉及的领域广、行业部门多,从业人员大都是体力劳动者,文化素质低、安全知识贫乏、安全意识差,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施救不当极易造成事故后果扩大。今年下半年我省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将有限空间作业作为安全生产检查必查项目和风险防控重要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范有限空间事故发生。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镇街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把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专项整治的核心,采取多种措施,调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整治工作,督促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坚持统筹实施。各镇街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切实提升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与标准化作业能力,特别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避免盲区施救发生。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存在问题隐患的,要立即下达整改指令,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四)严格责任落实。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各镇街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于每周四下午17:00前将本周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将持续加大有限空间专项整治明查暗访力度,对发现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单位,将及时按照县纪委监委《安全生产线索双向移交制度》要求,将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问责。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第二篇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有分布范围广、事故发生呈现季节性等特点,每年3月至10月为事故易发高发期,春夏两季尤为突出。近年来,贵阳市贵安新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20xx年7月30日,中天会展城B区至南广场地下污水管网清理淤泥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充分暴露贵阳市贵安新区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存在盲区、死角,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屡禁不止,突发事件发生后盲目救援情况突出。为进一步深化贵阳市贵安新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燃爆、火灾等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贵阳市贵安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强化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救援,避免盲目施救,确保不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及责任分工
  (一)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污水处理、市政工程、环保工程、城镇燃气、物业管理、农业(沼气池、化粪池、青储室)、电力、通信等行业以及工矿商贸企业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
  (二)责任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职责,督促指导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房屋、燃气、城市排污等网管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按职责分工对电力网管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负责对市政工程建设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燃气、电力、城市排污等网管、房屋、市政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2.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维修、保养、使用、拆除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3.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4.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环卫、市政及城市园林绿化、所属公园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5.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水路建设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6.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长输油气管道设施、电力设施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7.教育部门负责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学培训基地(机构)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8.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煤矿、民爆物品生产和经营、储存、工业和工业园区、通信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9.民政部门负责殡葬、收养、救助服务、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社会养老场所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0.水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水利设施、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污水处理厂建设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1.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业(沼气池、化粪池、青储室)生产、渔业生产、农药使用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2.商务部门负责成品油等专业性能源及汽车加油站、加气站、燃料加注站、商贸企业、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报废汽车、二手车行业、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3.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文旅行业(包括旅行社、星级饭店、景区、文物保护单位、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等)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4.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5.林业部门负责林场、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木材加工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6.人防部门负责人防设施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7.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涉及放射性物品、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8.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其监管范围内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9.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各乡(镇)、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负责辖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辖区内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20.生产经营单位(社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帐;强化作业人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禁未经培训合格上岗作业;配齐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有限空间安全设备器材,充分做好作业前准备工作,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制度,强化全过程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三、整治内容
  (一)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对有限空间进行确认并登记建档,完善有限空间名称、地点、类型、危险因素、负责人等基本信息。
  (二)健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有限空间教育培训制度、作业审批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应急管理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外包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对外协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三)配齐有限空间安全设备器材。按规定配备有限空间快速检测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安全绳、救生索、速差自控器(防坠器)、三角架等防护设备。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等设备要符合防爆要求。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呼吸防护用品。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
  (四)加强作业前准备工作。一是必须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员审查通过后,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实施作业。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二是必须组织作业前培训和应急演练,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风险、安全作业规范和应急措施,使相关人员熟悉应急救援要求,避免盲目施救。三是必须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五)强化全过程安全管理。一是必须设置现场专职安全监护人员,监督作业方案执行情况,始终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不得在作业期间离开现场。二是必须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三是必须采取强制通风措施,保持作业点(处)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四是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或连续检测,发现有限空间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或者氧含量浓度低于标准规定限值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五是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设备。
  (六)做好作业后的清理确认。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对因实施作业临时移动或者拆除的设备设施进行恢复,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共同清点人数、工具等,确认无误后方可撤离作业现场。
  (七)强化和规范应急救援。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发生有限空间作业险情后要按应急预案规定实施科学救援,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问题发生。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摸底排查(20xx年9月底前)
  1.再动员、再部署。当前正处于夏季和汛期,各地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在20__年贵阳市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动员一切实力量对每一个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真查实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覆盖,确保不漏一家。
  2.进一步全面调查摸底。涉及有限空间的企业以深入推进“双控”机制建设为契机,对有限空间重新开展一次系统辨识,确认风险并登记建档,建立健全本单位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涉爆粉尘的有限空间,一律按照重大风险等级实施重点管控,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有限空间管理第一责任人。企业要对产生风险的各个因素进行精准辨识和评估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制定专门管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3.开展现场指导。各地、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开展调查摸底的同时,组织人员开展现场指导,切实解决好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企业按照整治方案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填写《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台账》(附件1),报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各地安委办汇总填写《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汇总情况表》(附件2),各地安委办于20xx年9月30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一并报市安委办。20xx年9月底前,各地要完成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台账更新工作,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完成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更新工作,以后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自查自改、集中整治(即日至20xx年9月30日)
  1.对标自查自改。各企业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和时限,组织开展有限空间风险要素辨识、检测,细致排查隐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监测、监控、应急处置手段。没有相应能力的企业,要通过市场化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指导,由技术服务机构帮助做好有限空间条件确认、隐患排查、制订整改方案、实施整改、检测评估、应急演练等工作。20xx年10月15日前,各企业将自查自改情况报所在地安委办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2.健全管理制度。各企业要按照风险管控要求,进一步完善与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通风检测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3.配齐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20xx年9月底前,涉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按规定配齐快速检测、强制通风、应急照明、应急通讯报警、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和呼吸防护等装备、用品。
  4.强化教育培训。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系统性教育培训;编制通俗易懂的教学资料和简便易行的作业手册,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知识和作业能力及应急救援知识、技能后,方可上岗作业。20xx年9月底前,各地、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专项培训、专家授课、警示教育、观摩演练等方式,至少组织一次有限空间培训。
  5.深化“双控”体系运用。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以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为主线,精准分析判定每一个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烧、爆炸等危险有害因素和危害等级,其中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涉爆粉尘的有限空间,一律按照重大风险等级实施重点管控,制定针对性强的消除和控制措施,改进作业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应急预案等,并及时将有关内容更新至有限空间风险告知牌。20xx年9月底前,规模以上和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及时运用好“双控”体系系统。
  6.加强应急管理。要监督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有关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的认识。20xx年9月底前,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至少要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的应急演练。
  (三)全面总结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专项督查和检查,及时将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报市安委办。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20xx年11月30日前报市安委办。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将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的工作部署上来,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列入重要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行政综合执法、水务、农业农村、住建、工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经常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搞好自查自纠。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自查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严格执法,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以重大事故隐患、中毒窒息和燃爆等事故风险控制为重点,将执法检查贯穿专项整治始终,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企业有限空间辨识、检测、评估存在遗漏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排查治理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给予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坚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整治工作,督促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列入隐患治理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三)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有限空间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强化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针对有限空间的管理特点和广大作业人员文化低、流动性大、管理松散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有限空间安全知识。同时,要加大新闻媒体曝光力度,及时将典型案例、反面典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建立举报渠道,鼓励企业职工举报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厉问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安委办将加大对各地、有关部门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明查暗访力度,狠抓反面典型,对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地区、部门,进行约谈通报。对有限空间作业整治责任不落实,不积极开展整治,工作不认真、走形式的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专项整治期间,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对外包单位疏于管理发生事故的以及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的,要依法从重处理,并倒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
  市安委办把专项整治情况列为20xx年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第三篇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源头和基础抓起,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此次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工贸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强化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救援,避免盲目施救,坚决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全镇所有工贸行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在建材、机械、轻工、自来水厂、沼气池、污水处理设施等重点部位。
  四、重点内容
  此次整治工作重点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企业建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台账情况;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有限空间作业规范要求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救援器材配置情况以及是否有员工亲属盲目参与作业和应急救援等情况。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
  1. 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要结合实际迅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并于2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蒋家桥镇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 宣传发动。镇各有关部门通过各种新闻媒介,主流报纸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做到宣传进企业、进村场、到农户,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舆论氛围。
  3. 全面调查摸底确认。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建立健全企业台账。
  (二)培训教育阶段
  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督促辖区内工贸企业开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同时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熟知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确保全体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方法。
  (三)整治阶段
  1. 企业对标自查自纠。企业要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台账;安全警示标识;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通风、检测、防护设备;作业程序及履行审批手续;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及演练等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整改。6月30日前各企业将有限空间自查自改情况及《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签字盖章后上报镇有限空间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 组织专项执法。镇安监办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59号)的规定,将执法检查贯穿始终,对相关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建材、自来水厂、机械、沼气池等重点企业要实施全覆盖检查;对其他有限空间企业的抽查不少于80%。
  (四)全面执法检查阶段
  1. 全面督导检查。镇安监站将有计划地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执法、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抽查,要通过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情况,发现问题、完善举措、推动工作,特别是倒查各有关村场和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2. 及时总结和通报。各村要及时将每个阶段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通报整治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地辖区,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对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村必须严格工作标准,强化工作措施,每月调度一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隐患整改不力甚至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严格处罚,要选择典型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降低其诚信等级并予以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村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工作进展缓慢的,镇安监办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严格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倒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第四篇


一、演习时间地点
  演练地点:xx区工程第三标段施工现场
  演练时间:20xx年10月6日下午15:00
  参加人员:项目部全体员工
  二、演练物品
  1、演练物资:便携式气体检测仪1台
  隔离式呼吸器1台
  紧急逃生器1台
  全身式安全带1付
  2、应急物资:担架1床,药箱1个
  3、应急车辆:1辆
  4、记录:笔记本1本
  三、演练成员以及职责分工
  1、总指挥:
  负责应急演练方案的审批,演练进度的监督和控制,演练后的'点评。
  1.演练队长:
  负责事故演练预案的编制、演练准备工作、现场监督管理工作、演练。
  2.现场救援小组:
  负责现场急救工作,兼任救护车辆司机
  3.现场记录:
  负责现场记录
  四、模拟演练情况
  假设有限空间事故发生在房山区夹括河治理工程第六标段施工现场,由于施工人员张三违章操作,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下井作业中毒晕倒,情况十分危急。
  1、一名人员在检查井内因不明原因倒地被发现(现场),监护人员凭经验初步判断作业区域存在有毒气体或缺氧,不敢贸然进入,立即向总指挥拨打电话报告。
  报告人:“总指挥,现场有人受伤,可能是煤气中毒或缺氧窒息,内部原因不明不敢贸然进入,快来处理。”
  2、总指挥:“不能冒险进入,保证自身安全,现场监护,等人到来。”
  总指挥接到报告后,立即申请提供防毒、隔离防护器具并迅速赶至事故地点,迅速组织现场人员成立临时救援小组,疏散现场闲杂人员,布置警戒任务,了解事故大致情况,合理安排初期救援(包括现场安装大功率通风设备)。同时,向公司领导、安全部报告(讲清事故地点、人员伤害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及初期救援等情况)并通知甲方安全管理部门。
  总指挥:“安全部,房山区黑丑水体治理工程第三标段施工现场发生人员中毒,受伤人员在中水站污泥池中,解救需用隔离式长管呼吸器,快安排人员送来,具体情况稍后汇报。”
  3、安全部接到报告后,立即根据现场要求安排人员领取并运送防护器具,迅速成立应急救援小组领取相应器材赶赴现场,同时通知救援领导小组成立事故指挥部并简介事故概况。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人员伤亡情况,由组长安排通知相应的医疗、消防及监察、管理部门。(安全部接到报告后的组织安排、通知、汇报、联系等工作均作为假想,现场不再实施)
  4、救援过程:
  1救援人员人戴上隔离式长管防毒面具、安全带,连接救生索,佩戴检测仪器、对讲机,入池。入口处设专人监护并开启大功率通风设备。
  2及时汇报内部检测数值(一氧化碳含量和氧含量)。
  3将受伤人员用绳索绑扎,通知拉人并迅速将伤员转移至通风空旷处,立即展开现场救护工作。
  项目负责人:“张三下去救人,佩戴好防护器材,注意保护自身安全,时刻保持联系。抬人时注意别磕碰伤员造成二次伤害。”“氧含量17.5%、CO含量10mg、无爆炸气体”
  5、人员救护及心肺复苏:
  1伤员仰卧,头部尽量后仰。
  2解开脖领处纽扣,清除口腔杂物以保持气道畅通。
  3捏住伤员鼻子,深吸一口气,尽力张大嘴,紧包住伤员口唇,尽力将气体吹入伤员肺腔,松开鼻,大约3秒钟再重复一次。
  4胸外按压定位:将食指与中指并拢,沿一侧肋弓向内向上滑行至两侧肋弓交界向上两横指处。
  5双手掌根重叠,十指相扣,两手臂伸直,垂直向下,均匀按压。下压深度为4~5cm,按压频率为100次/分钟。
  5胸外心脏按压与人工呼吸之比为:30∶2,直至自主呼吸恢复或有人替换,应尽力坚持,直至医疗人员赶到。
  6、演练结束
  五、总指挥总结:
  1、这次演练报告快,统一指挥,救援快,用较短的时间,争取较快救治。
  2、通过演练提高应急能力,对突发事故进行有效的处理。
  3、在救援装备上要投入,对各类事故发生应急的作用。
  4、救援队员应急能力有待提高,应变能力反映欠缺。
  5、今后经常进行应急救援不同的事故演练。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第五篇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行为,预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标准、规范,结合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适用于本规定。
  第三条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但人员可以进入、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施工作业活动。
  第四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指导监督。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有限空间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承担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第六条各参建单位应充分应用《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事前风险识别,提前研判和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定级后,采取相应的有限空间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第七条施工现场的有限空间包括:(一)密闭设备:贮罐、槽罐、容器、管道、烟道、锅炉、密闭舱室等;(二)房屋建筑工程有限空间:人防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消防水池、泵站、电梯井、通风井、采光井、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料仓等;(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地下管廊、隧道、施工竖井、雨污水井、电力井、热力井、电信井、燃气井、集水井、污水池、沼气池、化粪池等。
  施工现场的有限空间危害物质包括:(一)建筑材料类:混凝土添加剂、防水涂料、防腐保温材料、挥发性有机溶剂,以及含苯、甲苯、二甲苯、氨、聚氨酯等物质的其他施工材料;(二)施工环境中存在或者施工产生的有害物质:煤炭或汽柴油燃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粉尘、瓦斯等。
  施工现场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包括:防水施工、暗挖施工、顶管施工、盾构施工、拆模作业、电气焊作业、油漆喷涂作业、防腐保温作业、冬季明火保温施工、人工挖孔桩作业;各类管井保养维修清理及升级改造作业、清淤作业、内燃机(水泵、汽柴油发电机等)作业等。
  第八条根据有限空间事故统计和《指南》,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较大,后果严重,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照《指南》确定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管控层级,管控措施主要从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应急措施等方面制定并实施,项目部负责具体措施的落实。
  第九条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再通风、后作业”的原则,根据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实际情况,对有限空间内部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针对作业环境可能发生变化的情况,施工单位应对作业场所实时检测。
  第十条气体检测应按照氧气含量、可燃性气体、有毒有害气体顺序进行,检测内容至少应当包括氧气、可燃气、硫化氢、一氧化碳。有限空间氧气含量低于19.5%或者超过23.5%,以及含有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超过安全标准的,必须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可以自行检测,也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施工单位应当填写《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xx)有限空间作业气体监测记录表(AQ-C6-4)。
  第十二条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严禁使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第十三条有限空间内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工具电压应不大于24伏,在积水、结露的有限空间和金属容器中作业,手持电动工具及照明工具电压应不大于12伏。存在爆炸危险的,应符合《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1)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存在可燃性气体的作业场所,严禁使用明火,必须使用防爆型安全防护设备和防静电工作服;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有限空间,应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配置气体检测、通风、照明、通讯等安全防护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安全警戒设施及应急救援设备,包括泵吸式气体检测报警仪、扩散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强制送风设备、正压式隔绝式呼吸器、全身式安全带、速差式自控器、安全绳、三脚架等。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列出有限空间风险源识别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完善有限空间管控措施,及时拨付有限空间安全施工措施费,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职责。
  建设单位应将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安排专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协调和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前,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中,应充分考虑有限空间施工安全的需要,对建设项目存在的有限空间作业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设计交底中要明确有限空间结构的用途和安全施工措施,不得设计无实际使用功能的有限空间结构。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有限空间安全培训制度、作业审批制度、防护设备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根据有限空间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施工方案,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现场监督。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对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将有限空间安全工作列入监理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有限空间施工作业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核,对未经审核擅自施工的,立即下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巡视检查。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掌握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及作业过程符合有限空间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应于作业开始前对实施作业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作业内容、作业方案、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及应急处置方案等,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第二十一条作业人员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具备条件的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牢系安全绳,安全绳的'长度应当满足施工需要,安全绳的一端与全身式安全带系牢,另外一端必须有效固定于有限空间外。
  第二十二条监护人员应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有限空间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监护人员应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佩戴袖标并在有限空间外全程持续监护,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完成后,监护人员应登记确认作业人员数量。
  第二十三条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验收等工作,应当按照《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二)有限空间的概况:有限空间名称、位置、设计参数;
  (三)危险有害物质情况:有限空间内含有的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苯、氨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名称、浓度、预警值、报警值;
  (四)风险评估等级及管控措施;
  (五)通风检测设备及使用方法;
  (六)应急救援设备和使用方法,应急救援措施;
  (七)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监护人员配备和分工。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进行有限空间风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应包括有限空间位置、名称、主要危险因素、可能事故后果、防护要求、审批责任人、现场责任人等基本情况。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在有限空间作业前使用围挡、锥筒、警戒线、护栏等有效设施封闭作业区域,并在作业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每年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至少进行一次有限空间安全培训教育。
  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有限空间培训教育。
  第二十七条有限空间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检测通风设备、安全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备的正确使用等。施工单位项目部的有限空间培训教育还应包括本项目有限空间的具体名称和位置、危险有害因素、作业环境、作业内容、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等。
  有限空间培训教育应当做好培训教育记录,参加培训的人员应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有限空间事故特点,制定有限空间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并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
  第二十九条各相关单位未履行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职责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理。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京建施〔20xx〕521号)同时废止。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第六篇


全县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摸底排查阶段(8月20日前)
  各镇街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台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覆盖。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存在的有限空间进行认真、全面、精准辨识,建立健全本单位有限空间管理台账。8月20日前,各镇街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完成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台账更新工作,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完成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更新工作,以后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8日前)
  1.深化机制建设。各镇街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精准分析判定每一个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烧、爆炸等危险有害因素和危害等级,制定针对性强地消除和控制措施,改进作业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应急预案等,并及时将有关内容更新至有限空间风险告知牌。8月底前,各生产经营单位完成必须完成改进作业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应急预案和风险告知等工作。
  2.加强应急管理。各镇街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监督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按规定配备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定期进行检验、维护,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有关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的认识。9月15日前,要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至少要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的应急演练。
  3.开展执法检查。各镇街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以控制中毒窒息和燃爆事故风险为重点,将执法检查贯穿始终,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对辖区内、系统内、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
  4.强化宣传教育。各镇街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针对有限空间管理要求和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的特殊群体,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广泛宣传有限空间安全知识,开展系统性教育培训。要针对广大一线作业人员流动性大、管理松散、思想麻痹大意、违章作业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9月15日前,各镇街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专家授课、警示教育、观摩演练等方式,组织一次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专项培训。
  (三)验收总结阶段(10月15日前)
  各镇街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企业或者聘请专家按照标准,逐项对有限空间台账更新、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警示标识等开展现场验收。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单位验收情况进行督查问效。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第七篇


一、编制说明
  1.1本方案为为保证池内防腐人员安全、确保工程顺利按期、优质高效地完工,特编制此方案。
  1.2该方案主要体现保证工程安全措施管理,在施工中作到优质、安全、快速、环保。
  1.3在该工程施工中,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提高素质,坚持安全第一;深化管理,确保不断改进;严肃法纪,认真执行规范和标准;恪守合同,为用户提供满意的工程和服务”。
  二、编制依据:
  2.1、现场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方针。
  2.2、业主及有关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及安全管理制度。
  2.3、施工图纸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三、编制原则:
  严格贯彻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认真履行合同中关于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做到“以人为本,建立文明和谐工地”。
  四、安全管理内容与要求
  4.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必须对监护人员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业环境交底,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风险及消减风险措施和应急预案;必要的安全知识和紧急救护方法等。
  4.2、有限空间内施工如需进行分析应由化验室有资质的`分析人员进行。
  4.3、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照明应符合安全电压要求,同时遵守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
  4.4、有限空间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
  4.5、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逃生方法,作业过程中适当安排人员轮换。
  4.6、保证有限空间内空气新鲜,可采用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的方法(30KW轴流风机通风),采取自然通风措施时人孔或洞口等腰挂“此处禁止堵塞”的警示牌,采取强制通风措施时电源按钮与配电柜要挂“禁止断电”的警示牌。作业人员可佩带防毒面具等防护器具;佩带前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吸气口应避免堵塞,施工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定时进入有限空间内部检查佩带情况。
  4.7、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严禁携带任何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有限作业空间内部不得堆放杂物,施工材料要随干随清理,禁止将施工材料及工具留在有限作业空间内部。
  4.8、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设备,应严格按规定固定,保证不发生坠落。并设定安全警戒线,严禁闲杂人员进入警戒区域。4.9、易燃易爆物品应集中存放,妥善保管,并做好放火、防爆、防晒措施,同时做好消防准备工作。
  4.10、严禁在非工作范围内自由行走,严禁触摸与防腐工作无关的机械设备、电器等。
  4.11、安全员及监护人员现场督察施工,发现违章及时纠正、制止。
  4.12、出现有施工人员出现意外情况,现场施工人员及监护人员需将
  现场施工人员紧急疏散,并将患者及时从有限空间内部转移至室外通风良好的地方采取应急救护措施,必要时及时送至医院就医。
  五、施工安全职责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采取组织、技术、经济等安全生产控制措施。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组织分工,特设立现场安全管理小组、监护组及应急救护小组,明确各组职责保证工程安全有序进行。
  5.1、监护人的职责
  5.1.1、监护人应熟悉设备的工艺及作业人员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得急救知识。
  5.1.2、监护人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要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完善时,有权提出停止施工作业。
  5.1.3、监护人应掌握进入有限空间的作业人员数量,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并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职责
  5.2.1、作业人员应熟悉所从事作业的风险和应急计划,掌握报警及联络方式。
  5.2.2、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5.2.3、不见批准的“有限空间作业票”有权不进入有限空间内部。
  5.2.4、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得作业。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第八篇


为贯彻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令第59号)、《湖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20xx–20xx年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湘应急办函﹝20xx﹞2号)文件要求,督促和引导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工贸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利用2年时间,深入开展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确认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夯实和提升全市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基础和能力水平,全面提高企业防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和事故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益阳市应急管理局成立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建华为组长,孙蓟湘、张学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的专项整治推进工作。各区县(市)要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和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地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对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全覆盖、不留死角。必须严格工作标准,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隐患整改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严格处罚,要选择典型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降低其诚信等级并予以公开曝光,以儆效尤。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和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倒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有效防范和遏制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辨识到位健全台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作业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开展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等六个内容为重点,严格保证有限空间作业工作,坚决做到七有,即有宣传、有辨识、有台账、有审批、有培训、有装备、有预案,深入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为有力抓手,督促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和安全管理,巩固和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推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专项整治范围
  (一)涉及作业人员进入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不能长期在内工作、自然通风条件不良等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含氧量不足的空间或场所。
  (二)全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含附属污水处理系统)。
  四、工作任务
  (一)摸清底数
  1.按照《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在原摸底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工贸行业企业底数。
  2.按照有限空间的定义以及“凡工贸企业一般都存在有限空间”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摸清辖区内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底数。
  3.按照“存在有限空间的企业一般都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原则,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进行有限空间再辨识,摸清辖区内企业涉有限空间作业点位底数。
  (二)消除隐患
  1.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健全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及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3.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并进行安全风险告知。
  4.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未经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5.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对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含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开展针对性安全知识、技能和应急处置培训教育。
  6.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制定科学有效应急方案,备齐应急物资和器材,定期组织演练,防止亲属盲目参与作业和应急救援等情况。
  7.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规范作业现场管理。一是作业前要开展安全交底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再确认工作;二是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并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三是作业现场要进行在岗监护和安全管控。
  8.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9.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不得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的承包方;发包给具备国家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要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
  10.消除其他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工作步骤
  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总体原则,20xx年在巩固近年来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整治冶金、有色、建材、轻工行业以及存在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贸企业。20xx年进一步巩固20xx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重点整治机械、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和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较差、安全风险仍然较高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一)动员部署阶段(每年1-2月)
  1.制订实施方案。各区县(市)(含工业园区)安监(应急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3月底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将本县《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传达到属地每一家工贸企业,着力让工贸企业充分了解和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性和重要性,督促企业深化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2.宣传发动。各区县(市)要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以及广播、电子屏、板报、报刊、告知(警示)牌、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传媒介质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做到宣传进乡村、到农户,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舆论氛围,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意识。
  (二)培训教育阶段(每年3-4月)
  1.各区县(市)安监(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年度整治重点,组织安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知识的专题业务培训。
  2.各有关企业和相应主管部门应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年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防范、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实战演练、应急处置以及检测检验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方面的专项教育培训,确保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熟知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掌握应急救援方法。专项教育培训要进行专门记录,参加培训的人员要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三)自查自纠阶段(每年5-6月)
  1.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及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安全管理台账;安全警示标识;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通风、检测、防护设备;作业程序及履行审批手续;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及演练等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对查出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必须真实有效的申报和整改,并填报《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1)。
  2.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凡企业自检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彻底整改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承诺合理期限予以整改。
  3.各有关企业于每年6月30日前将《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台账》(附件2)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区县(市)安监(应急管理)部门。
  (四)执法检查阶段(10月底前)
  1.区县(市)安监(应急管理)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逐一对照《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执法检查表》(附件3)内容,按年度工作重点逐户严格开展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鼓励监管人员和技术能力偏弱的地区通过购买专家服务的形式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2.市应急管理将在区县(市)安监(应急管理)部门全面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按照不少于年度工作重点30%的比例随机执法抽验部分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并将情况以安委办的名义通报各区县(市)。
  (五)督导检查阶段(11-12月)
  1.严格监管执法。省应急管理厅将组成若干个执法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执法、交叉执法等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至少抽查每个市州2个区县(市),2个乡镇街道,4家企业),要通过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情况,发现问题、完善举措、推动工作,特别是倒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2.及时总结和通报。各区县(市)要及时将每个阶段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通报整治情况。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附件4)于本年度9月15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工贸科。联系人:张学礼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第九篇


一、工程概况
  xx县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总投资约6724万元,采用PPP模式,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一座15000方/天自来水厂,原水输水管15公里,配水管网40公里,原水提升泵站一坐。
  二、受限空间基本情况
  受限空间部位位于外管网原水提升泵站至砚山县职业中学后大门斜对面的防洪渠口,具体坐标起点为X=2617366.776Y=432951.342,终点=X=2617356.813Y=433517.544,全长580米左右。其功能为泄洪,其水位距板底80公分以下。设计为两根DN350钢带管,其单根12米长,法兰连接,钢托架支承,值筋穿孔塞焊与托架焊接。
  施工方法钢带管法兰盘连接和伸缩节连接采取室外加工,托架上采取螺丝连接。托架及托架上的卡箍孔制作采取厂外加工完成后进入渠入安装,预埋钢板厂外加工。渠内托架室内焊接。渠内动火和产生有害汽体只有焊接托架及埋件穿孔塞焊时两工序。设置两台3000方/时送风机进行送风。应目前渠内无水,处于干燥状态。采取36V照明装置,220V焊接线顺托架悬空。
  三、组织架构及职责
  1、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a)贯彻实施管理体系文件;
  b)在管理活动中以身作则,树立正确的行为榜样;
  c)确认项目中所有人员的职责,并定期检查考核;
  d)加强教育,提高职工的意识和专业技能;
  e)定期组织检查,积极消除事故隐患。
  2、组织机构
  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胡江诚
  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陈中亮
  管理领导小组成员:陈小林王健李平陈长桂陈长桂卜晓华
  3、各级人员职责表(略)
  四、危险有害因素识别、评价
  1、根据工程项目调查的结果和施工要求,经分析、评价,并参考公司确定的危险危害因素清单,确定了本项目的重要危险危害因素,制定了控制措施(见下表):
  重要危险危害因素和重要环境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实施表(略)
  2、隐患整改
  a)内部自查的问题,当时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当时不能整改的,开出“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b)对上级部门检查开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按要求组织整改;
  c)隐患整改措施中,需上级解决的问题,向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3、施工作业管理
  a)工程开工前,由技术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坚持每天开工前的安全讲话,施工作业过程中,监督员坚持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b)施工作业中贯彻执行《企业管理制度》。
  c)施工作业中贯彻执行《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施工机具装备的使用和维修
  对工程项目施工机具装置坚持日常检查和维护,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机具装备性能完好、可靠。具体控制要求执行《生产设备管理程序》。
  5、变更管理和应急管理
  ⑴变更管理
  a)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作技术、设备、设施和管理方面的变更时,应填写“变更申请表”,按规定程序上报,经批准后实施;
  b)按批准的变更内容严格实施,并做好实施记录;
  c)变更实施后,项目负责人初步验收合格后,申请上级部门验收;
  d)对涉及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作程序等内容的变更,组织有关人员培训学习,或向公司提出培训需求。
  ⑵应急管理
  a)严格执行制定的应急预案;
  b)可能时,定期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并做好记录;
  c)根据演练结果和事故发生后实施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
  d)本项目的应急预案见附件。
  6、检查和监督
  a)按《检查和监督控制程序》进行检查,施工前确认“七想七不干”提示卡。
  b)检查发现的问题,按隐患整改的规定进行整改。
  c)管理员向责任人活动情况。
  d)根据检查结果进行适当奖惩。
  7、事故处理和预防
  a)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应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
  b)积极配合上级部门事故调查;
  c)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d)按规定要求进行培训,并以事故案例教育员工,提高意识。
  8.评审和持续改进
  积极配合公司组织的管理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
  经审核和评审涉及本项目的问题,按规定要求整改,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
  五、安全措施
  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指示、决议,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逐级负责,确保万无一失。明确规定各岗位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和权限,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施工氛围。
  2、建立持证上岗制度
  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建立安全奖惩制度
  根据规定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成绩的个人给予奖励,对于违章施工的个人给予处罚,并追查责任。
  4、坚持安全检查制度
  落实好周一安全活动和班前讲话制度。检查中自查和互查相结合,专业和综合检查相结合及对照安全检查表检查等方法进行检查。
  ㈡进入受限空间管理及安全技术措施
  1、进入受限空间的原则
  ⑴所有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必须持有有效的进入许可证。
  ⑵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危害识别。
  ⑶必须采取以下危害预防行动
  a)评估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潜在的危害的程度;
  b)制定措施消除、控制或隔离在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的危害;
  c)在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检测受限空间中的气体环境;
  d)消防器材配备必须到位;
  e)预测在受限空间里的活动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
  f)预测空间外活动对受限空间内条件的潜在影响。
  ⑷按照以下次序和控制手段处理危害:
  a)消除危害降低危害。
  b)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⑸在进入受限空间前,相关的人员已经接受培训。
  ⑹救援人员、监护人员(每班至少有两名救援人员、两名监护人员)必须在现场,当接到报警时,能够实施有效救援。
  2、安全技术措施
  ⑴严格按照《施工生产安全条列》进行安全管理,开工前,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⑵施工区域内设置安全警示带和警示牌,并设置夜间警示标志,上岗人员使用劳保用品。
  ⑶施工前,在管道口用鼓风机吹风和引风机抽风,保证地沟内通风畅通。施工前,专人佩戴好空气呼吸器后进入地沟内用气体检测仪对沟内气体进行检测,待检测合格后,施工人员再进入管道内作业,如通风设备工作不正常,严禁施工人员进入管道内作业。
  ⑷管道内作业使用手电照明。
  ⑸施工人员进入管道内施工时,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具,并检查安全绳、安全带是否绑扎穿戴牢固,确认一切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及规范要求后,再进行施工。地沟洞口处设专人监护,每十分钟用对讲机对沟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确认。
  ⑹监护及救护人员不得少于3人,以免发生突发事件时,无人进行急救和事故上报。在地沟内作业的人员必须做好自身的保护措施,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用对讲机对外呼救,救护人员能及时将其救出。
  ⑺准备牢固可靠足够长的安全绳,并在地沟洞口周围设置醒目的警示带。
  ⑻只在白天施工,夜间严禁进入地沟内进行施工。
  ⑼开工前先编制专项方案并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3、适用原则
  ⑴气体检测
  在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应检测受限空间内的气体环境。
  ⑵氧浓度标准
  受限空间内的空气质量应当与空间外的相同。氧浓度保持在18%到21%范围之间。
  ⑶易燃性标准
  应保证受限空间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当其爆炸下限>4%时,浓度应<O.5%(体积);当爆炸下限<4%时,浓度应<0.2%(体积)。
  ⑷毒性标准
  受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指标。作业期间应每隔4h取样复查一次,也可同时选用有效的便携式检测仪对受限空间进行连续检测,如有一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
  ⑸危害控制措施
  a)监护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监护人和进入者必须明确联络方式并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进入者应系安全可靠的保护绳,监护人可通过系在进入者身上的绳子和用对讲机进行沟通。
  b)通风
  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用鼓风机、引风机通风进行强制通风方法,严禁向受限空间通纯氧。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可靠的呼吸面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和长管呼吸器,但配戴长管面具时,必须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
  c)照明及电气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要符合安全要求。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所用照明使用安全电压小于24V的安全行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漏电保护设备。当受限空间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
  d)个人防护装备
  根据作业中存在的风险种类,依据相关的防护标准,确定个人的防护装备并确保正确穿戴。
  e)工具、材料清点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结束后应清点,以防遗留在作业现场。
  f)进入受限空间必须经进入管理者批准,有进入许可证。
  4、职责
  ⑴进入管理者
  进入管理者负责认可并评估整个作业过程的危害,规定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授权进入。进入管理者的职责包括:
  a)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
  b)评估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c)清楚如何控制和管理危害;
  d)确认进入受限空间的安全条件,包括检查有代表性的气体抽样结果是否符合进入条件;
  e)批准和终结进入。
  ⑵操作人员
  a)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
  b)清楚危害是如何受控制、现场如何处理;
  c)掌握正确使用进入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
  d)清楚紧急情况时的撤离方式;
  e)熟悉安全进入的术语和条件以及与监护人的信息沟通方式。
  ⑶监护人
  a)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
  b)清楚危害对进入者的影响;
  c)负责监督影响受限空间作业的条件;
  d)始终掌握在受限空间内人员的情况,与进入者保持沟通;
  e)负责发出救援信息;
  f)受限空间内有人作业时,必须在出入口处监护;
  g)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h)启动撤离行动;
  i)进行不进入受限空间的救援;
  ㈢技术措施
  1、管道焊接措施
  ⑴管道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口,佩戴护目镜、口罩,系好安全绳;严禁赤背,穿拖鞋;
  ⑵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吸烟,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私自动用明火;
  ⑶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⑷操作者在未操作前,必须对电焊机进行全面的检查,无故障和无异常情况后才能进行操作;
  ⑹操作手必须懂得电焊机的性能;
  ⑺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断电后再进行维修;
  ⑻在操作过程中,防止火花四溅,要设防护罩,防止火灾伤人;
  ⑼焊接完毕后应拉闸、断电,锁好闸箱,把废料清理干净,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系统水压试验要求
  a)管道安装过程中,试验压力为1.5Mpa。在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后再全面检查,核对已安装的管子、阀门、垫片、紧固件等,全部符合设计和技术规范规定后,把不宜和管道一起试压的配件拆除,换上临时短管,所有开口处进行封闭,并从最低处灌水,高处放气.对试压合格的管道进行吹洗工作,直至污垢冲净为止,并做好各项吹扫清洗记录和试压记录等工作。
  b)试验时应缓慢注水,注满后应做密封检查。
  c)加压宜用手压泵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后,稳压半小时,无压降为合格。
  d)进行试压时要清理现场,组织专人警戒,特别是人口稠密区﹑交通要道应设明显标志,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试压场区。
  六、应急预案
  ㈠有害气体应急措施
  1、现场监督人员发现有人员中毒应立即通知应急小组成员。
  2、现场人员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利用现有条件迅速将中毒人员移至通风良好、空气新鲜的地方,在耳边轻轻地呼唤他,并轻轻地拍打他的脸,以确认其意识是否清楚。如果中毒者意识清楚,立即松开他的衣服,为其身体保温,等待救护车的到来。如果中毒人员意识丧失时要确保呼吸道通畅、呼吸停止时要进行人工呼吸。
  3、项目负责人拨打急救电话,详细说明中毒的症状、反映及事故地点,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确保患者呼吸道通畅,对神志不清者应将头部偏向一侧,以防呕吐物吸入呼吸道引起窒息。
  5、查找气体中毒原因,排除隐患,防止事故扩大或再发生。
  6、事故发生时应组织人员进行全力抢救,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和马上通知有关负责人。
  7、施救者不可只戴纱布口罩进入现场救人,因为纱布口罩对气体或化学气味,几乎没有防护功能。
  8、对进入检查井等坑道部位进行施救的人员必须采取系挂绳索等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止施救人员发生意外。
  ㈡触电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触电,应当机立断,采取措施,或立即就地用心肺复苏法进行现场抢救。
  1、使伤员迅速脱离电源
  ⑴将伤员接触的那一部分带电设备的开关、刀闸或其他断路设备断开或设法将伤员与带电设备脱离。在脱离电源中,救护人员既要救人,也要注意保护自己。
  ⑵如伤员处于高处,解脱电源后会自高处坠落,因此要采取预防措施。
  ⑶伤员触及低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设法迅速切断电源,如拉开电源开关或刀闸,拔除电源插头等;或使用绝缘工具(干燥的木棍、竿、橡胶等不导电物品)解脱伤员;也可抓住伤员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伤员的裸露身躯;也可戴绝缘手套或将手用干燥衣物等包起绝缘后解脱伤员;救护人员也可站在绝缘垫上或干木板上,绝缘自己进行救护。
  为使伤员与导电体解脱,最好用一只手进行。如果电流通过伤员入地,并且伤员紧握电线,可设法用干木板塞到身下,与地隔离,也可用带木把或有绝缘柄的工具将电线剪断。剪断电线要分相,一根一根地剪断,并尽可能站在绝缘物体或干木板上。
  ⑷伤员触及高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迅速切断电源,或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并用绝缘棒)解脱伤员。救护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保持自身与周围带电部分必要的安全距离。
  2、伤员脱离电源后的处理
  ⑴伤员如神志清醒,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
  ⑵伤员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畅通,并用5秒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⑶需要抢求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医疗部门接替救治。
  3、呼吸、心跳的判定
  ⑴伤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秒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
  ⑵若看、听、试结果,既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4、心肺复苏法如心跳、呼吸已停止,应立即接心肺复苏法的三项基本措施正确进行就地抢救。
  ⑴通畅气道如发现伤员口内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个手指或两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取出异物;操作规程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扒到咽喉深部。通畅气道可采用仰头抬颌法,严禁用枕头或其它物品垫在伤员头下。
  ⑵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a)在保持伤员气道畅通的同时,救护人员用放在伤员额上的手的手指捏住伤员鼻翼,救护人员深吸气后,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在不漏气的情况下,先连续大口吹气两次,每一次1-1.5秒。如两次吹气后试测颈动脉仍无搏动,可判断心跳已停止,要立即同时进行胸外按压。
  b)除开始时大口吹气两次外,正常口对口(鼻)呼吸的吹气量不需过大,以免引起胃膨胀。吹气和放松时要注意伤员胸部应有起伏的呼吸动作。吹气时如有较大阻力,可能是头部后仰不够,应立即纠正。
  c)伤员如牙关紧闭,可口对鼻人工呼吸,此时吹气要将伤员嘴唇紧闭,防止漏气。
  d)胸外按压正确掌握按压位置和按压姿势、按压频率。胸外按压要以均匀的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每次按压和放松的时间相等。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时,其节奏为:单人抢救时,每按压15次后吹气2次(15:2),反复进行。双人抢救时,每按压5次后由另一人吹气1次(5:1),反复进行。
  5、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
  ⑴按压吹气1分钟后(相当于单人抢救时做了4个15:2压吹循环),应用看、听、试方法在5-7秒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的再判定。
  ⑵若判定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再进行2次人工呼吸,接着每5秒吹气一次(即每分钟12次)。如脉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抢救。
  ⑶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超过5-7秒。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6、抢救过程中的移动
  ⑴心肺复苏法应在现场就地坚持进行,不要为方便而随意移动伤员,如确有需要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
  ⑵移动伤员或将伤员送医院时,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其背部垫以平硬木板,移动或送医院过程中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心肺复苏抢救,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能中止。
  ⑶应创造条件使伤员脑部温度降低,争取心肺脑完全复苏。
  7、伤员好转后的处理
  如伤员的心跳和呼吸经抢救均已恢复,可暂停心肺复苏法操作。但心跳呼吸恢复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骤停,应严密监护,不能麻痹,随时准备再次抢救。初期恢复后,神志不清或精神恍惚、躁动,应设法使伤员安静。
  ㈢创伤应急措施
  1、创伤急救原则上是先抢救,后固定,再搬运,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伤情加重或污染。需要送医院救治的,应立即做好保护伤员措施后送医院救治。
  2、抢救前先使伤员安静躺平,判断全身情况和受伤程度,有无出血、骨折和休克等。
  3、外部出血立即采取止血措施,防止失血过多而休克。外观无伤、但呈休克状态,神志不清,或昏迷者,要考虑胸腹部内脏或脑部受伤的可能性。
  4、为防止伤口感染,应用清洁布片覆盖。救护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接触伤口内填塞任何东西或随便用药。
  5、搬运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腰部束在担架上,防止跌下。平地搬运时伤员头部在后,上楼、下楼、下坡时头部在上,搬运中应严密观察伤员,防止伤情突变。
  6、止血
  ⑴伤口渗血用较伤口稍大的消毒纱布覆盖伤口,然后进行包扎,若包扎后仍有较多渗血,可再加绷带适当加压止血。
  ⑵伤口出血呈喷射状或鲜红血液涌出时,立即用清洁手指压迫出血点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断,并将出血肢体抬高或举高,以减少出血量。
  ⑶用止血带或弹性较好的布带等止血时,应先用柔软布片或伤员的衣袖等数层垫在止血带下面,再扎紧止血带以刚使肢端动脉搏动消失为度。上肢每60mm,下肢每80mm放松一次每次放松1-2分钟。开始扎紧与每次放松的时间均应书面标明在止血带旁。扎紧时间不宜超过四小时。不要在上臂三分之一处和腋窝下使用止血带,以免损伤神经。若放松时观察已无大出血可暂停使用,严禁用电线、铁丝、细绳等作止血带使用。
  ㈣烧伤应急措施
  1、电灼伤、火焰烧伤、高温气、水烫伤,均应保持伤口清洁。伤员的衣服鞋袜剪开后除去。伤口全部用清洁布片覆盖,防止污染。四肢烧伤时,先用清洁冷水冲洗,然后用清洁或消毒纱布覆盖送医院。
  2、未经医务人员同意,灼伤部位不宜敷搽任何东西和药物。
  3、送医院途中,可给伤员多次少量口服糖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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