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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合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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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密闭或半密闭环境中作业行为,防范中毒窒息、燃爆等事故,保障人员安全与生产秩序。小编整理了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合集8篇,供大家学习参考,助力相关单位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总则
  1.1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确保物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事故的发生。
  1.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物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员工,包括操作人员、监督人员、维护人员等。
  1.3本制度的内容应与相关法律法规相一致,如法律法规有更新和修改,本制度也要及时进行调整。
  1.4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作业前准备
  2.1作业前,所有员工必须进行相应的'培训,掌握有关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知识,熟悉作业流程和作业设备。
  2.2在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没有存在安全隐患,并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2.3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都必须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服、防滑鞋等,并进行适当的穿戴。
  2.4在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按照作业计划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备案。
  三、作业操作
  3.1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工艺要求进行操作,并注意操作顺序和安全细节。
  3.2在操作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和维护作业设备和工具的完好状况,对于有问题的设备和工具,必须及时更换或维修。
  3.3在有限空间的操作过程中,禁止使用明火,必须使用防爆电器设备,并保证空气流通畅通,防止气体中毒和窒息事故的发生。
  3.4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计划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或跳过作业步骤,如果需要变更作业计划,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备案。
  四、事故应急处理
  4.1对于空间有限作业中产生的事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确保人员的安全。
  4.2不许私自移动事故现场,必须等待专业的事故应急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4.3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提供详细的事故经过和相关证据。
  4.4对于事故当事人,必须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遵守相关部门的处理决定。
  五、监督检查
  5.1物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各个部门的作业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发现的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
  5.2物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六、违规处罚
  6.1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罚。
  6.2对于因违反本制度而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必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七、附则
  7.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物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部门所有,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7.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第二篇


第一章总则
  1、目的
  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
  毒、窒息、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1.2术语
  1.2.1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
  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1.2.2有限空间分为以下三类:
  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
  车等。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
  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
  验场所、烟道等。
  1.2.3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1.2.4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2、职责
  2.1安全环保部及生产部是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建立《有限空间作业
  审批表》及具体安全要求,负责对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各单位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组织单位开展有关培训教育、制定有关应急预案,负责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负责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2.2安全环保部负责建立本单位《有限空间清单》并实施管理,负责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
  检测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前和过程中的报检、报批工作,负责建立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有限空间相关的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
  3、有限空间管理
  3.1对有限空间控制应按照“优先综合治理、其次封闭隔离、而后作业控制"的原则进行,具体控制措施及其先后顺序如下:
  采取技术革新、设备改造等措施从本质上减少或消除有限空间。
  采取改进作业组织、封闭隔离等措施减少或消除有限空间作业。
  按照本制度及有关规定、规程对有限空间作业过程进行控制。
  3.2 《有限空间清单》形成或集中更新后,安全环保部、生产部应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研究讨论(完整版)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技术设备改造、作业组织改进、封闭隔离等措施的可行性,必要时应形成改造计划,批准后予以实施。
  3.3 《有限空间清单》均应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应坚持在日常持续关注、不断识别并进行增
  减和完善。每年12月份之前,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一次集中识别、判定,并按程序更新《有限空间清单》。
  4、有限空间作业管理4.1有限空间作业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再审批、后作业"的程序,作业中还应根据作业环境可能发生的变化实施持续检测或动态检测。在未准确测定氧气含量、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前,及经检测上述物质浓度不达标或超标而未采取有效的防控手段时,严禁进入该场所。
  4.2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作业负责人向有限空间所属部门及安全环保部提出申请,接到申请后应根据本单位《有限空
  间清单》和现场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具备基本作业安全条件的定性结论,并告知作业负责人。
  安全环保部负责落实检测部门及人员,检测人必须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检测,在确认无
  误后,进行作业。所属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作业负责人共同确定、安排好作业监护人,向作业人员、监护人员
  交代必要的安全知识、气防知识、器具使用及急救常识,并组织落实防护措施。交代完毕防护措施落实后,作业人负责人、监护人、许可人及安培科人员共同在《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中签字确认,方可开始作业。
  4.3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管理要求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共一联,由监护人在作业过程中随身携带。工作结束后由安全环保部收
  执并保存期1年。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要有详细的作业地点、部位,作业期间应根据有限空间内介质的危
  险程度间隔作业。作业时限要求一般为:有限空间作业不应超过8小时,每隔4小时需进行一次复查并安排重新检测,作业过程间断超过30分钟应重新安排检测。
  在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进行工作时,必须同时办理工作票及操作票,有限空间作业
  时限不得超过8小时。
  以工作票为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等同于工作票管理。
  4.4作业负责人能力要求和职责
  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具备较高的应急处置、指挥和急救能力;
  负责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在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在规定的时限和地点,依照作业标准、安全标准组织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空间内发生的变化,当作业条件异常或不符合安全要求时,要立即终止(完整版)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4.5监护人的能力要求和职责
  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及作业人员,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具备基本急救常识,掌握应急报警方式。
  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的状况,与作业人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保持有效的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进行监护。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落实不到位或措施不完善时,有权下达暂停或终止作业的指令。发现附近排放易燃、可燃、有毒、有害物质时,应立即下达暂停或终止作业的指令,并及时通知有限空间内作业人员安全撤离。
  在作业前后对进出有限空间的人员、工具、材料等进行清点。
  有限空间作业完毕后,监督对有限空间予以恢复或封闭。
  监护过程中如发现作业人员中毒、窒息或出现异常,应立即指挥内部人员撤离并报警,不得盲目进入空间内施救。
  4.6作业人能力要求和职责
  熟悉所从事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应急处置及自救措施,掌握报警及联络方式。
  严格执行“五不作业”的原则,即:没有有效的《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不作业;监护人不在现场不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不作业;作业时间、地点与《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票不符不作业;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作业。
  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
  与监护人保持有效的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对违反本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的、强令冒险作业的、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落实的作业过程中
  如发现他人或自身有中毒、窒息症状或出现异常时,应立即发出撤离信号,向监护人传递信息,并立即撤离现场。
  5、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
  5.1有限空间作业环境检测合格标准如下:
  氧气含量为19%—23%;
  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规定,如: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20mg/m3,硫化氢浓度不超过10mg/m3。
  可燃性气体含量低于其爆炸下限的10%,如:一氧化碳含量低于11.25%(爆炸下限为12.5%),丙烷含量低于1.89%(爆炸下限为2.1%)。
  5.2有限空间作业要切实做好工艺处理,所有与有限空间相连的管线、阀门必须断开、加堵盲板,并按规定进行吹扫、置换合格,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5.3进入带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必须先停机、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标示牌,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
  5.4有可燃气体或可燃性粉尘存在的作业现场,必须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检测仪器、电动工具、(完整版)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照明灯具、作业工具等,进入煤气环境还应携带便携式报警仪。
  5.5有限空间内如需进行动火、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必须同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6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
  5.7入有限空间作业所用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在金属设备内及特别潮湿场所作业,使用的行灯电压应在12V以下,凡超过12V的.电气设备都必须设漏电保护器且保持良好绝缘和接零保护。
  5.8电器设备、焊钳、手持电动工具、导线进出有限空间必须事先切断电源传递进出。暂时不用的焊钳、电气设备、工具应切断电源,放在干燥的木板或绝缘板上,严禁将带电的焊钳、电气工具随意直接放在有限空间的金属体上。
  5.9在有限空间内使用二氧化碳、氩气或氦气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在作业过程中不间断通风换气,确保空气符合安全要求。
  5.10有限空间的出入口内外应保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5.11有限空间应急要求
  安全环保部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预案应确定救援人员及职责,明确救援设备器材,科学、规范策划事故处置程序。
  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作业负责人应组织拟定紧急情况下的撤离路线和方法,作业人应牢记。有限空间外的现场应配备合格的灭火器、应急照明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安全绳、安全梯等应急物资。
  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监护人应立即启动有关预案,指挥内部人员撤离,并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6、日常安全管理要求
  6.1每年应对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培训应有记录,参加培训的人员应签字确认。
  6.2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前,有安全管理人员应对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安全
  教育,教育内容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有限空间内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情况以及处理、救护方法等。
  6.3检测分析及应急所用设备、工具、仪器等应作为安全防护报警用具进行管理,检测分析及应急所用设备、工具、仪器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定期检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4外委施工涉及有限空间作业时,外委施工组织单位(部门)应通报有限空间所属部门,并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告知其有限空间危险状态。安全生产协议应明确承包单位承担的检测分析、安全管理等责任。作业过程中,我方不得为其出具检测分析结论、审批《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等。外委施工组织单位(部门)、有限空间所属部门应加强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6.5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作业步骤、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等,规程应分(完整版)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别单独制定保证与各个有限空间一一对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领导批准处备案后下发执行,相关作业人员必须熟知熟记并严格遵守。
  6.6建立永久详细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包含作业地点、时间、相关人员、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工作小结(工作中发现、暴露的问题,好的工作方法)等信息。
  7、处罚
  7.1未按要求建立并动态管理《有限空间及安全要求清单》的,对部门负责人按经济责任制中相关条款加倍考核,并责令限期整改。
  7.2未按要求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7.3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的管理,按“两票"制度执行。包含:《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未按要求随身携带的;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管理松散的;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作业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存在违章、违规行为的加倍处罚。
  7.4未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安全培训或培训无记录的,对负责人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7.5未制定有效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规程未分别单独制定不能保证与各个有限空间一一对应的,对负责人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7.6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前对作业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的,对责任人处300~5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7.7未按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的,对责任人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7.8未与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外委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责令立即停止施工。
  7.9其他违反本制度及有关规程、预案规定的,由安全保卫部视情节作出处罚决定,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总则
  (一)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项目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管理内容
  (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填写《有限空间作业记录表》,办理程序如下: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项目的工程部负责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记录表》。
  2、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3、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4、工程部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报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有限空间作业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2、切实做好有限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标志牌。
  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30分钟应取样,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GBZ1-20xx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9.5%以上。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5、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
  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有限空间作业记录表》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7、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8、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报经公司批准。
  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10、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11、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12、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
  13、对随时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由安全人员亲自监护,并进行定时监测。
  14、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进入作业空间,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
  15、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
  16、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车间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
  (三)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做一次全面检查,凡是取样分析不合格、无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实和工具行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不准进入内部作业。
  (四)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
  (五)进入罐、容器、塔、井内作业时,应按作业点的高度或深度搭设安全梯或配备救护绳索为应急救离使用,在作业中严禁向外投掷材料,以保证作业安全。
  (六)进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要按要求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七)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应清理衣兜,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带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须登记清楚,作业结束后应一一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部。
  (八)在清理设备容器内的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使用铁器敲击碰撞且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九)作业中断时间在150分钟以上或作业条件发生改变,需继续进入内部作业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作业者要严格按照作业票规定的时间进入内部作业。
  (十)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共同对设备容器内外进行检查,双方确认无误,且均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封闭人孔。
  1目的
  为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59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公司范围内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3定义
  3.1本制度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3.2公司有限空间由各生产单位统计,交安全科汇总、确定、调整并下发各部门。
  3.3有限空间分三类:封闭、半封闭设备,地上有限空间,地下有限空间。如窑内、各类工业管道、锅炉、电缆隧道、地坑、污水处理池等。
  3.4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4职责
  4.1有限空间作业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由业主单位和作业单位或委托作业单位负责,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区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4.2设备科负责有限空间作业工作场所的'消防监护和后勤保障工作。
  4.3安全科负责危险作业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工作。
  5工作内容和要求
  5.1有限空间作业分级审批程序
  5.1.1凡属非突发性的受限空间作业均应有下达作业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作业任务部门共同制订安全作业程序、防护措施,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按分级审批要求进行审批。
  5.1.2突发性的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突发性的,为做好安全防范或抢救人员,避免、减少人身伤害及公司重大财产损失的事件,可立即电话汇报公司领导、安全科,并指定专人在现场指挥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由安全科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事件调查、原因分析等。
  5.2危险作业分级监控或安全督查程序
  5.2.1施工前,施工单位要检查现场,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制订的各项安全措施,按作业程序,对参加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中除专(兼)职安全员到现场外,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必须到现场监护或安全督查。
  5.2.2根据分级审批。
  4.2.3作业前要清理好现场,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消除不安全因素。
  4.2.4不执行有限作业审批制度,私自从事危险作业,任何人员都有权制止,并按违章论处,如发生伤亡、火灾、爆炸等事故,或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等,应追查单位领导和操作者的责任。
  4.3有限空间作业控制
  5.3.1各单位对本部门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5.3.2各单位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公司负责人批准;未经许可任何人禁止入内。
  5.3.3各单位应当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部门安全员检查确认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技能及身体状况是否满足作业要求。
  5.3.4各单位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包括防暑降温药品、饮用水、通风设施以及应急救援物资等)。
  5.3.5各单位应当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上下游及相关设备按《停送电管理办法》办理停电手续。
  5.3.6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的原则。
  检测人员由公司指定的专人负责。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
  5.3.7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当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检测记录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
  检测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
  5.3.8有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经检测,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要求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5.3.9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必须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5.3.10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
  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5.3.11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电压应当符合《特低电压限值》(GB/T3805)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作业场所存在可燃性气体、粉尘的,其电气设施设备及照明灯具的防爆安全要求应当符合《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5.3.12作业人员在有限空间内部作业要规范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3.13有限空间作业前,作业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二)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三)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四)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五)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六)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5.3.14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
  5.3.15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存在多个承包方时,接洽单位和安全科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公司对发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主体责任。承包方对其承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直接责任。
  5.3.16有限空间作业中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分厂、公司相关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汇报,禁止盲目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应当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6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6.1各单位应当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车间主任以上管理人员培训由生产安全处组织。专项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第四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三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
  (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二)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三)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四)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厂生产办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第四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二)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三)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四)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GBZ1-20__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22%。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五)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
  (六)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八)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生产办批准;
  (九)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十)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十一)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十二)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
  (十三)对随时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由安全人员亲自监护,并进行定时监测;
  (十四)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进入作业空间,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
  (十五)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
  (十六)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车间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
  第五条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做一次全面检查,凡是取样分析不合格、无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实和工具行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不准进入内部作业。
  第六条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
  第七条进入罐、容器、塔、井内作业时,应按作业点的高度或深度搭设安全梯或配备救护绳索为应急救离使用,在作业中严禁向外投掷材料,以保证作业安全。
  第八条进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要按要求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第九条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应清理衣兜,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带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须登记清楚,作业结束后应一一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部。
  第十条在清理设备容器内的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使用铁器敲击碰撞且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第十一条作业中断时间在150分钟以上或作业条件发生改变,需继续进入内部作业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作业者要严格按照作业票规定的时间进入内部作业。
  第十二条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共同对设备容器内外进行检查,双方确认无问题,且均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封闭人孔。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第五篇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保障人员安全,确保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和作业安全,特编制此制度。
  二、规章制度
  1、有限空间作业前要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需要时要同时办理其他作业证,作业人员须持有审批的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其他作业许可证后方准许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作业前一定要明确有限空间内的有害因素及其浓度。
  3、作业负责人要明确所有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职责,负责人及作业人员都要明确信息沟通的工具、方式和内容。
  4、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公司内部作业许可证制度。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作业许可证管理。
  5、作业主管部门要编制安全作业方案,并根据作业方案在许可证上填写简要作业程序和内容,作业方案应作为许可证的附件;安全主管部门根据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在许可证上写明危险有害因素。
  6、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监护工作。要针对作业环境的实际要求,配备足量、符合实际作业环境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且作业人员要佩戴好劳动用品后再进行作业,场外必须有监护人员监护及必要的施救工具。
  7、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规操作,以免事故的发生。
  8、事故发生后,切忌盲目施救。发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后,监护人或事故发现者应当及时呼救,在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如穿戴防护服,戴上防毒面具或呼吸器以及其他一些防护措施后,方可入内施救。切忌因救人心切,盲目入内,而导致事故伤亡人数的增加和事故的扩大。
  9、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
  10、制定切实有效的事故应急预案,并不定期的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予以记录。
  三、注意事项
  参与有限空间作业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规章制度及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对违反规定者按照公司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第六篇


一、目的
  为保障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缺氧窒息、有害气体伤害等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范围内进入有限空间的作业管理。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公司有限空间由各部门和各单位定期辨识,公司审核后备案。
  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各部门、单位及车间领导都应高度重视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本单位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无事故发生。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 1.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各部门、单位及车间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履行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职责;
  (2)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3)审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
  (4)配备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5)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6)应对从事有限空间的现场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7)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现场作业负责人职责:
  (1)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2)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3)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防护达到作业要求后,经过授权批准作业;
  (4)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5)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并清点作业人员与撤离作业人员一致。
  3.监护人员职责:
  (1)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
  (2)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环境、工艺情况,能够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
  (3)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全过程掌握作业人员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人员进行可靠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通讯联络;
  (4)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到位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5)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和熟练使用配备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报警装置等;
  (6)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7)现场应携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并负责保管、记录有关问题。
  (8)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并清点作业人员与撤离作业人员一致。
  4.作业人员职责:
  (1)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
  (2)遵守有限空间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3)应与监护人员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4)严格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
  (5)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按照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防护器具,并正确使用工具;
  (7)熟悉应急自救措施,掌握报警联络方式。 (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
  1.凡进入有限空间从事有限空间检修、清理等作业的相关部门、单位、车间应实行作业审批制度,按照制度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见附件),该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监护人员保存,作为有限空间作业的凭证以备检查,另一份由车间或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保存,审批表不得涂改。未经审批,任何人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手续。
  2.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外协单位实施的,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外协承包方,并与外协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用工单位应当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用工单位对其发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外协承包方对其承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直接责任。
  3.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应注意以下事项:
  (1)作业地点:填写详细,应写到具体设施、设备。任何人无权扩大或更改作业地点;
  (2)工作内容:指作业的具体内容,如对作业对象进行清理、检修、电焊等作业种类。任何人无权更改工作内容;
  (3)作业人员:指直接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与撤离人员必须姓名、数量一致。
  (4)监护人员:监护人员自始至终必须在作业现场,对作业前必须落实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然后签字确认。作业中密切注意作业安全状况,并按事故应急救援,携带好相应的救援器材,以备急用。
  (5)现场作业负责人:对整个作业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自始至终在现场直接指挥、参与作业。现场作业负责人应对安全措施给予确认,有权补充完善。
  (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培训
  1.各部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培训制度,都应大力开展有限空间安全宣传教育,根据本单位的有限空间特点,每年定期组织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2)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3)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4)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5)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从事有限空间作业。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作业组织单位(部门、车间)应进行针对本次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安全注意事项的交底。
  (四)应急救援管理
  1.各部门、单位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或应急处置措施,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掌握事故处置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预案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不断进行修订完善。
  2.各部门、单位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3.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一旦发生事故,救援人员切忌盲目施救,监护人员或事故发现者应当及时报警或大声呼救,救援人员首先应检查现场的通风状况,并做好自身防护,如带上空气呼吸器,携带安全绳等,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方可入内施救,禁止因救人心切盲目入内,导致事故的`扩大。
  (五)通风要求
  1.有限空间作业前可采用自然通风,可以打开料孔、烟门、炉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时间不低于30分钟;作业中不应封闭有限空间的门、窗、通风口、出入口等,并做好安全警示及周边拦护。
  2.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的方法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确认。
  (六)检测要求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要严格执行“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的原则,根据作业现场和周边环境情况,检测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
  1.进入有限空间前必须先通风30分钟,然后对有限空间的氧浓度、有害气体浓度等进行检测或进行小动物活体试验,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作业;未经检测或检测结果不合格,严禁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
  2.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应处于安全环境,要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检测记录需经检测人员签字确认。
  3.有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经检测,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限值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4.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xx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9.5%-23.5%。如在有限空间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5.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当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作业工作面发生变化时,视为进入新的有限空间,应重新检测合格后再进入;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七)有限空间作业规范及安全防范措施
  1.在有限空间作业前,现场作业负责人或监护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应向作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处置措施,交底后双方在审批表上签字。
  2.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检维修、清理等作业,必须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如需要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必须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工作票》不能代替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作业票。
  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4.进入含有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必须按要求正确穿戴好个人劳保用品。不得携带易燃易爆以及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有限空间,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抢救器具,如:呼吸器具、梯子、绳缆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设备,以便在非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
  5.在清理设备容器内的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使用铁器敲击碰撞且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并应在醒目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有限空间作业应采取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7.对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的人员、工具、材料等进行登记,并在作业结束后清点,以防遗留在有限空间内。
  四、附则
  (一)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第七篇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模版旨在规范企业内部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作业效率。它通过明确职责、规定流程、设定标准,防止因疏忽或错误操作引发的事故,同时提升企业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能力。
  内容概述:
  1、定义和识别:明确何为有限空间,以及如何识别和分类。
  2、风险评估:制定详细的'有限空间风险评估程序,识别潜在危害。
  3、许可制度:设立有限空间进入许可,规定审批流程和要求。
  4、安全培训:对作业人员进行有限空间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的培训。
  5、设备与防护:规定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现场安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6、监测与通风:设定监测标准,确保有限空间内的气体环境安全,并规定通风要求。
  7、应急响应:制定应急计划,包括紧急撤离和救援程序。
  8、记录与审核:记录每次作业情况,定期进行制度审核和改进。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第八篇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化学品生产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xx)等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以下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崇利制钢有限公司范围内的有限空间作业。
  1.3术语和定义
  1.3.1有限空间定义及范围
  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公司主要有限空间包括以下三类:
  (1)密闭设备:主要包括煤气柜、高炉、转炉、混铁炉、预热炉、电炉、精炼炉、加热炉、热风炉、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渣罐、锅炉、烟道、氧气和氮气贮罐、压力容器、
  管道、除尘器、布袋除尘箱体、破碎机、磨机、一二次混合机、点火器、环冷风箱、冷矿筛等。
  (2)地下有限空间:主要包括精炼炉地坑、铸造坑、泵坑、地下管道、暗沟、隧道、涵洞、地坑、旋流井、污水池(井)、化粪池、下水道等。
  (3)地上有限空间:主要包括:料仓、料斗、矿槽;冶金煤气管道、污水池等。
  1.3.2有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各单位的有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1.3.3作业人员
  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
  1.3.4作业负责人
  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车间负责人,包括外协队伍。
  1.3.5安全监护人员
  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的人员,应为有限空间所在车间人员。
  2、职责
  2.1有限空间作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2.1.1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
  2.1.2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2.1.3督促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等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2.1.4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2.1.5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2.1.6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2.1.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2安全部职责
  2.2.1审批并保存公司管控级别《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票》,或审查车间管控级别《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票》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2.2.2到现场了解有限空间内外情况。
  2.2.3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3发包单位职责
  2.3.1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承包管理,规范承包单位作业行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2.3.2有限空间作业发包时,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2.3.3督促承包单位严格遵守安全协议,遵守公司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4作业人员职责
  2.4.1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有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具体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严格按照《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票》的签署项目任务、地点、时间进行作业。
  2.4.2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2.4.3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2.4.4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
  2.4.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有限空间。
  2.4.6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2.5作业负责人职责
  2.5.1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2.5.2在有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安排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5.3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在有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2.5.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2.5.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有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2.6安全监护人员职责
  2.6.1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并懂得相关急救知识。
  2.6.2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2.6.3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立即停止作业。
  2.6.4负责或委托其它人员(不得是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和作业中对有限空间气体采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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