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气候寒冷干燥,易引发火灾、设备故障及人员滑倒等安全事故,做好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对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维护生产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小编整理了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大全6篇,内容全面详实,供大家学习参考,助力企业安全过冬。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第一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江津府发〔20xx〕136号,以下简称《规划》)是对《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有关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和细化,是指导“”时期全区各级人民政府、重点行业(领域)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认真推进《规划》的贯彻实施,把江津区加快建设成为“安全发展、安居乐业、统筹城乡、主动保障”的安全保障型城市,是落实“314”总体部署、全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对于江津坚持走民生导向发展之路,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成“平安江津”的阶段性战略目标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原则
(一)发挥规划导向、调控作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以《规划》为依据,从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出发,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计划要对《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适时适度安排,既要服从于《规划》的五年目标,也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突出年度需要解决的紧迫问题。
(二)统筹协调,分类实施。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要抓住重点,统筹协调建设任务,实现各项目标协调发展;统筹协调政府公共资源,实现资源整合与合理利用;统筹协调区内外力量,坚持自力更生并努力争取国家及重庆市支持。健全衔接协调机制,加强不同层级、不同类别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在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统筹协调下,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规划》提出的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隐患治理、应急准备等重点任务,主要依靠企业按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组织实施。《规划》提出的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民爆器材、工贸行业等领域和行业的专项整治与监督管理,主要依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强化监管落实。《规划》提出的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等安全生产公共基础建设任务,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全力保障。
二、重点指标和主要任务分工
(一)重点考核的约束性指标
1.规划目标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由区安监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58以内,由区安监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2.2以内,由区公安局、区交委牵头负责。
2.指标分解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确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上述3项重点考核约束性指标,具体指标任务分解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交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另行下达。
3.考核制度
将上述3项重点考核的约束性指标纳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每年定期公布执行情况。此项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安监局、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1.强化重点行业安全保障,有效防控较大以上事故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区国土房管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公安局、区交委牵头,指导各道路运输企业、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城乡建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设计、检验、监测等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企业,协调交通、环保、公安、消防等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由区公安局、区交委指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企业,并负责相应的工作任务和主要指标。
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交委、江津海事处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业机械与渔业船舶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农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业园区、船舶建造、国防工业、天然气、民爆企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经济信息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企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基础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以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为抓手,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创新,淘汰落后产能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技术与设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完善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强化企业员工安全培训与教育,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应急准备。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政府应急办、区护路办、江津海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统筹城乡一体化防灾抗灾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地区生产生活设施安全,加强城镇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建设。以上工作任务由区政府应急办、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教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安监局、区民政局、江津质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区地震局、区林业局、江津供电局、江津电力公司、区水务局、区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确保劳动者安全健康
全面开展职业危害普查调查摸底,加大职业危害防治力度,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体系,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政府安全监管监察能力,有效提升执法效能
完善安全保障法制体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充实区级、巩固镇(街)和园区、延伸村居,强化各级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安监队伍素质和待遇,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模式。统筹规划产业布局,淘汰危险落后生产能力,降低产业安全风险,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和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和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保障责任体系。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护路办、江津海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创建良好安全环境
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建立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安保互动”防灾防损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安全预防费用、风险抵押金收益等“四位一体”的政府安全专项资金投融资体系。推广“小政府、大中介、专家担纲”安全管理新模式,完善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安全培训、检测检验、投诉举报等社会化安全服务体系。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工程与项目实施
《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与项目,有关牵头和分工负责部门、单位要根据项目性质,区分投资主体,抓好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同配合。
(一)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非煤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工程、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治理工程,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校车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由区教委、区交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村公路危险路段安全保障工程,由区交委牵头负责。
房屋建筑白蚁危害治理及灾害控制惠民工程,由区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由江津质监局牵头负责。
(二)企业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
非煤矿山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危险化工工艺技术改造工程,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重点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建设工程,由区交委、区农委、区城乡建委、江津质监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科技与实验研发体系建设,由区农委、区国土房管局、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江津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考核体系建设,由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安全生产管理与监控预警信息化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二期工程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协同区交委、区公安局负责。
行业安全管理与监控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水务局、江津质监局、区旅游局、江津海事处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与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道路交通事故动态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公安局牵头负责。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建设,由江津气象局牵头,协同区交委负责。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础能力建设,由区安监局、区政府应急办、江津质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海事处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城市生命线系统应急监测与救援体系建设,由区经济信息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及区供电局、区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基础设施与装备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机构执法能力建设,由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水务局、江津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与制定
加快安全保障型城市的法规、规章、标准和制度体系建设,由区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区政府法制办负责。
完善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拓宽投入渠道,构建企业为主、政府引导、金融和保险等社会资金参与的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会同区财政局、江津地税局负责。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机制,由区安监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对农村客运车辆保险实施政府补贴政策,由区交委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建成后运行经费的保障政策,由区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划》及实施意见的要求与分工,逐条细化、逐级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主要任务、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制订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提出具体实施办法,于20xx年1月20日前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规划》,做好与有关专项规划和部门规划的衔接工作。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真抓实干、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规划》实施,推进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牵头部门要按照《规划》总体要求和任务分工,做好实施推进计划,其他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及运行管理等工作,同时要加强与有关方面衔接,整合资源,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三)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
《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按建设程序报批,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由市、区政府、企业和有关方面共同承担。区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创新建设工程项目,各级财政要大力支持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争取信贷资金支持,形成新型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
(四)加强跟踪分析,适时进行中期评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于每年12月中旬将《规划》明确的主要任务、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形成年度报告,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当宏观环境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发展严重偏离规划目标时,区安监局、区发展改革委可适时提出规划调整方案,报请区政府审批。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第二篇
为全面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按照滕州市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滕安发〔〕36号)、滕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滕安办发〔2x〕117号)的要求,镇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活动。
一、任务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排查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企业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排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对所有生产经营环节,过一遍筛子,彻查隐患,给主管单位、企业交一份安全隐患清单,限期完成整改。
镇安监中队、民经办、规划所、交管所、派出所、林果站、教委办、卫生院、文化站、供电站、工商所等有关部门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利、电力、燃气、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和学校、医院、宾馆饭店、歌舞厅、旅游景区、车站、商场、市场、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三、主要内容
(一)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及各项工作部署和枣庄市政府x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的情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情况;今冬明春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自查自纠情况;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情况;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开展应急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标准化、信息化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情况。
1.建筑施工。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在建工程的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大风、低温、大雾、暴雪等恶劣天气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停工整顿的情况。
2.危险化学品。冬季“四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交通、交警等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监管,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清理车辆违规停放和非法挂靠情况。加强液氯、液氨、石油天然气、剧毒溶剂等重点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的情况;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的情况。
3.烟花爆竹。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等情况。完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规范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引导教育群众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措施的落实情况。
4.道路交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交通运输企业、客运站点落实安全责任制以及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严禁“病车”上路的情况;查处车辆乱停乱放、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闯红灯、超载、不按车道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超员、超速、违法超车、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载人、无证驾驶、驾驶报废和非法拼(组)装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防范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等方面的`情况。
5.消防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停产停业整改的情况;特别是对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的情况;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的打击情况;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6.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使用许可管理、检测检验的情况;设备安全运行状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7.旅游安全。景区游客运载工具,以及容易发生火灾和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公共娱乐场所、餐馆、摊点等设施和场所安全管理情况;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车辆“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行为的情况。
8.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库存、库区设施、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状况;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倒卖、转借民用爆炸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9.学校、公共交通、邮政、电信等行业和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排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和安全培训教育等情况。
10.供电、供水、供暖、供气等各项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方式
即日开始到12月10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本辖区或本行业(领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并加强检查。镇安委会将对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检查方案,细化任务目标。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定要亲自带队进行督促和检查,立即行动起来,迅速检查到每个企业。
(二)注重源头,深入检查。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在建项目、大型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对所有企业、车间、班组、岗位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要通过本次大检查、大排查活动,切实从源头上排查治理各类生产安全隐患,把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还要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专家查、自查、互查、抽查、暗查等方式,深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查出实情、查出效果。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第三篇
为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和改革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交通委李先忠主任批示“近期,不论是全国还是北京市,在交通运输、道路施工领域出现了事故和‘不安全’的苗头,适值年底收官和机构改革期双期叠加,请各位领导按分工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年底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兜住安全底线”以及市交委关于做好《本市交通运输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结合门头沟区交通运输行业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运输企业及行业监管部门的安全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在岁末年初和机构改革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通过组织企业自查及行业监管检查,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人员、车辆、场站管理,切实加强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本区交通运输行业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为年底收官和机构改革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门头沟区交通运输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成立门头沟区交通局交通运输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局党组书记张旋里担任,副职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行业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应急科,负责此项工作方案制定、部署落实、信息、总结汇总上报工作。
组长:张旋里,局长
副组长:王彤,调研员
安楠,副局长
杨蕾,副局长
郭黎明,副局长
邢相敬,副调研员
胡永耕,副调研员
成员部门:安全应急科、办公室、客运所、运管所、修管所、
稽查大队、芹峪口检查站、铁路道口、行管科
成员:张博、英安秀、石建刚、师增杰、高向东、白建国、李东升、申桂堂、王立波
三、重点任务
(一)道路运输和公共交通安全专项检查
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和车辆检查维护工作,密切关注气象和道路通行信息,严把驾驶人员上岗关,严禁车辆带病运营。严禁超载超限超能力运输,督促企业充分利用重点运营车辆联网联控平台及相关动态监控平台,加强对车辆运行动态和驾驶员操作行为的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要高度重视和切实落实驾驶员上岗前的安全意识教育及思想、身体状态把关,对于不胜任的驾驶员坚决不能上岗从业。
(二)行业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的职责定位,认真组织开展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治工作,要以道路运输车辆、公交运营车辆、客货运输场站、机动车维修企业喷烤漆房等部位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按职责划分,落实行业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整治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要求。
(三)应急体系运行专项检查
要严格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各类突发事件信息,不得出现迟报、漏报、谎报。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应急值班、应急值守等相关要求,确保通讯联络畅通,遇突发事件,调动应急抢险队伍第一时间投入抢险。应急演练组织开展情况,应急队伍、物资和装备备勤情况。
四、职责分工
各行业科室(客运所、货运所、修管所、地方海事处、芹峪口检查站、铁路道口、行管科)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岁末年初道路运输和公共交通安全专项检查、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和应急体系运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包括:
(一)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加强安全生产领导,落实制度、教育、资金保障等情况;
(二)企业依法依规加强人员、车辆、场站安全管理情况;
(三)企业按照《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
(四)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情况;
(五)雪天和雾霾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准备工作情况;
(六)企业落实相关法规要求,组织开展火灾防控及反恐防范工作情况;
(七)各行业监管的'法规、标准、文件要求的落实情况。
五、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交通运输企业要按照《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要求,结合冬运工作的开展,认真开展经常性的自查自纠,要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对于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如实记录,建立台账;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事故。
(二)监管检查: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组织并督促本辖区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__—20__年)”、“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等专项活动,有计划的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监管检查,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建立隐患台账,并重点督查督办,坚决督促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全局各行业科室要充分认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要求,立即行动,制动工作方案,召开会议部署落实,抓好本行业、本辖区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要带头参与检查、做好表率。局安全应急科牵头适时组织局主要带队、各行业科室配合的“四不两直”暗查暗访。
(二)积极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各行业科室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切实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在检查中,每次认真填写检查表,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登记入册,问题严重的要依法及时上报。
(三)强化信息报送
各行业科室要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企业按要求报送工作信息,请客运所、货运所、修管所、行管科、铁路道口等部门每周三前(12月12日、12月19日、12月26日)报送当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第四篇
xx年国庆中秋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确保我市交通运输平安和谐、稳定有序。根据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国庆中秋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今年国庆、中秋"两节"假期时间较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多,安全生产任务艰巨。各单位要深刻汲取桂平"3.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今年以来全国全区发生多起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强化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贵、失职追贵"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再部署再落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抓到位。各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检查,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确保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国庆、中秋期间是旅游旺季,也是生产经营、交通运输旺季,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时段。各单位要把握节假日期间群众密集出行等特点,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工作实际,立即围绕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这一中心任务,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全市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在建交通工程项目、港航企业、渡口渡船和农村临水临崖路段及车站、港口、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一)突出抓好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相关单位要针对"两节"安全工作特点,把做好节假日期间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一是要坚持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严格驾驶员、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和车辆的动态监控,重点加强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监管;二是要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并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员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严格落实客运班车凌晨2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三是要强化交通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整治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打击非法违规营运、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行为;四是强化客运站的安全管理,督促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
(二)认真抓好水上重点船舶运输和港口码头作业安全监管
相关单位要以乡镇客圩渡口渡船和旅游客船为重点,督促乡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渡口渡船和旅游客船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力度,严禁客渡船冒险航行和超载超限运营,遇恶劣天气一律实行停航。
要加大对港口货物特别是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生产安全。
(三)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
要加强对汽车客运站、港口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整治,认真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应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加强旅客行包安全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上车(船),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四)切实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监管
相关单位要加强对辖区管养的重点路段和在建交通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及时设置和完善安全通行的警示标志标线及防护栏等安全设施;重点加强对建设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山临水营地、工棚、临建设施以及深基坑、高边坡、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落实值班人员的工作责任。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妥善处置,严禁迟报、漏报和蹒报事故现象发生,确保应急反应信息畅通。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作出安排部署,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将此通知传达到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并于xx年9月28日前将本单位xx年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报局法规股。
请各单位将国庆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于10月9日前报送至局法规股,以便汇总上报。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第五篇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关键时期,易出现赶工期、超负荷运输等问题,人流、物流、车流增多,安全生产面临较大挑战。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xx-20xx年度防范寒潮大风等极端天气工作的通知》(交应急明电〔20xx〕241号)《关于沙厦高速福建泉州段龙岭隧“9·30”货车追尾事故的警示通报》(交安委明电〔20xx〕23号)《关于河北平山“10·11”通勤班车涉水倾覆事故的警示通报》(交安委明电〔20xx〕24号)等,为切实做好全区交通运输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安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自治区安委会和厅安委会安全生产调度及第四季度视频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强化“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要深刻认识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压实工作责任,杜绝侥幸心理,周密部署安排,严格履职尽责,抓牢抓实抓细冬季寒潮大风和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的防范应对措施,切实做好冬季尤其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等重要节点、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以高质量的防范工作成效维护我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多部门协调联动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xx-20xx年度冬季,冷空气活动较为频繁,势力偏强;大部分地区气温接近常年同期到偏低,一些地区可能出现阶段性强降温、强降雪过程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单位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梳理总结历年岁末年初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经验,同时深刻汲取近期沙厦高速福建泉州段龙岭隧“9·30”货车追尾、河北平山“10·11”通勤班车涉水倾覆事故等教训,举一反三,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对我区交通运输带来的不利影响;注重强化跨部门协调联动,完善与气象、水利、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会商研判机制,多渠道、广覆盖、高频次发布公路通行情况和预警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出行、科学避险。
三、突出行业特点,细化防范措施
各单位要继续绷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这根弦,做到不松懈、不轻视、不大意,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统筹协调,细化防范措施,开展隐患排查,做好安全生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极端天气防御、保通保畅和运输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
工程建设领域:督促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风险,整改事故隐患;强化施工作业的防寒潮防突风等措施,重点做好大型机械防风等工作,切实保障施工现场和驻地安全。
公路养护运营领域:一是加大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等重点路段巡查排査工作力度,及时处置路基路面、桥隧及安全设施病害;提前备好防滑料、融雪剂及相应除雪铲冰装备物资,一旦公路出现积雪、结冰等,及时采取必要的防滑除雪措施,做好冬季公路基础设施的养护管理和应急抢通工作。二是提前研判极端天气不利影响,做好公路网运行监测和路况信息发布,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三是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极端天气条件下交通疏导工作。
道路运输领域:一是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对车辆的安全例检和日常维护保养,特别要加大轮胎、转向、制动等关键部件的检查力度,确保车辆技术状況良好,杜绝“带病”上路,坚决避免车辆状况“失管失控”。二是加强包车客运安全管理。严格开展包车信息核查,督促包车客运企业严格按照约定事项运行,提醒旅客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禁止携带违禁物品乘车;知晓应急锤、灭火器等设施的安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三是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督促运输企业加强排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快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电子化及联网共享,推动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五是加强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引导驾驶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严防驾驶员冒险作业、涉险运营。六是督促客运场站加强应急保障,做好极端天气下滞留旅客服务工作。七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联动,着力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等疫情防控物资及重点生产生活物资道路运输组织保障工作。
综合执法领域:治理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加大路政巡查;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运营、“百吨王”运输、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事故发生。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足应急准备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等规定,着力做好冬季极端天气防范,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九中届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重要活动期间的应急值守和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要做足应急准备,加强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将人员、装备、物资、预案落实到位,科学响应,将灾情险情处置在早、化解在小,不断提升应对处置能力。
厅将适时通过检查抽查、视频调度、信息通报等方式,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值班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信息及联络畅通;厅安全生产指挥调度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第六篇
1.目的
为有效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促进客运公司安全生产持续改进,特制定本规划。
2.适用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客运公司未来三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xx23号)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xx) 《德交集团【20xx】1号-8号》文件
4.管理职责
4.1客运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中长期规划。
4.2客运公司安全科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跨年度工作方案。
4.3客运公司其他科室应制定本科室的规划执行措施。
5.内容及要求
5.1中长期规划
5.1.1客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提升,逐步健全和完善的安全评价机制。
5.1.2安全生产管理队伍逐步向安全预警型转变,深入研究安全生产隐患的监测、预防和治理技术。
5.1.3实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结构调整,向知识型、技术型、专家型转变,完成管理岗位的规划设计及人员储备。
5.1.4安全生产目标持续好转,责任事故频率、责任事故死亡频率、责任事故受伤率、责任事故直接损失率等四项目标平均每年降低3%。
5.1.5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做好制度建设与《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标准规范》相融合。
5.1.6完善三大体系,即:完善安全文化体系、完善培训教育体系、完善岗位管理体系。
5.1.7强化三支队伍建设,即:强化驾驶员队伍建设、强化生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5.1.8完善多元化投入,即:在资金上加大投入、在精力上加大投入、在奖励上加大投入。
5.1.9实施精益求精管理,即:督导监管要沉下去、渗进去,动态管控要制度化、专业化,隐患排查整治要有措施、有力度。
5.2跨年度工作方案
5.2.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5.2.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和安全生产考核奖惩机制。
5.2.3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依据新的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完善、补充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人、财、物等保障措施,组织实施风险评价、安全检查、隐患整治等安全防范工作;逐级、逐层、逐岗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相应的奖惩措施;实施全员安全承诺制度、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5.2.4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隐患拉网排查、整改、档案管理、追踪督办等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5.2.5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保障培训经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强化对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每年培养三级高级工驾驶员50人、技师3人,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5.2.6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切实加强车间、班组等一线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5.2.7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完善职业健康管理机制,加强职业安全健康教育,配备合格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5.2.8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安全预警体系,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5.2.9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演练和教育,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和评审,逐步提高全体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2.10加强科技创新。持续推广应用GPS监控终端和3G视频等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大力推广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提高安全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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