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是保障施工安全、规范作业流程、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依据,涵盖用电安全、设备管理、人员职责等内容,对提升工程质量和现场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小编整理了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合集10篇,供大家学习参考,助力相关单位高效规范开展施工作业。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篇
施工现场出入管理制度
1、凡出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均需办理出入证或临时出入证,并应佩戴规范,主动出示证件。无证人员不得出入施工现场。
2、出入施工现场应举止文明、着装规范,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酒后或赤脚、穿拖鞋、袒胸露背等进入施工现场,一经发现罚款处理,严重者清除现场。
3、出入现场实行签到制度。
4、不准在施工现场吸烟及随地大小便,施工现场内不准打架斗殴,违者立即清除现场。
5、凡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办理《车辆通行证》,并应自觉停车接受检查。未经许可不得强行进入施工现场。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按有关规定按指定路线行驶、停放,严禁超速、乱行、乱放。
6、现场材料堆放整齐,随时保证楼层卫生整洁干净,垃圾及时清理。
7、工作时的临电设施要挂起来,不能随地乱放。
8、每层要有消防设施(灭火器、沙箱、消防桶、锹镐等),由施工负责专人管理。
9、无关人员或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将小孩、亲友或其他人员及其车辆擅自带入施工现场。
10、上级领导检查工作需要进入施工现场时,由接待部门与门卫值班员联系,做好接待工作。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二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铁龙袍智慧新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维护城镇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京市相关规定和现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称施工现场),是中铁龙袍智慧新城(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辖下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施工场地。
第三条公司安质、建管、商务合约、预算合同等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鼓励各参建单位在工程施工中采取绿色、先进的施工技术,推进施工现场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范围,以经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临时用地、临时占用道路范围为准。
公司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到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并提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资料。
第六条各参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施工现场的各项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公司履行下列责任:
(一)建设工程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时,在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合同中明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措施;
(二)编制工程概(预)算时,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在招标文件和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单独列支,不得将其纳入招标投标竞价范围;
(三)建设工程开工前,预付不少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部分的60%,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四)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确定前,组织有关单位对可能造成毗邻建(构)筑物、各类管线、重要设施等产生影响的现场进行勘查,并将勘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设计单位;
因工程施工对毗邻的建(构)筑物、各类管线、重要设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应当组织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及时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或鉴定机构对其进行安全性鉴定,排除安全隐患;
(五)成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负总责,明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协调管理;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履行下列责任:
(一)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提供的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应当真实、准确;
(二)执行操作规程和文明施工有关规定,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
(三)工程设计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建设工程本体以及毗邻的建(构)筑物、各类管线、重要设施等的监测要求和监测控制限值等,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四)在勘察设计文件中标明现场服务的节点、事项和内容,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监理等单位作出详细说明,并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安全技术问题;
(五)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应急抢险的需要,配合有关单位及时提出处理措施;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九条监理单位履行下列责任:
(一)配备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监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监理人员,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应当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确需更换的,不得降低相应的资格条件,并履行相关变更手续;
(二)审查进场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记录施工总承包和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在岗情况;
(三)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实施跟踪监理;重点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
(四)现场见证取样送检,参与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五)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六)依法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十条施工单位履行下列责任:
(一)建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执行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定期组织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检查;
(二)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并交纳社会保险。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确需更换的,不得降低相应的资格条件,并履行相关变更手续;
(三)应当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施工方案以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项目经理应当指定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进行现场监督;
(五)落实和执行文明施工的目标、制度以及工程各阶段文明施工的计划和措施,按照规定投入、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不得挪作他用;
(六)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七)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十一条建筑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等租赁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材料,建立使用、维护和报废制度,并接受施工现场监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二条公司按规定委托具有监理和造价咨询资质的项目管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前期、勘察、设计、施工等全过程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和服务。
第十三条公司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审核工程竣工结算时,应当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格确定费率,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因故暂停施工的,公司应当和监理、施工等单位签订管理协议,明确停工期间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各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管理协议约定,做好停工期间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涉及临近管线作业的,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提供交底和指导服务。
第三章施工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各参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十七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履行论证、审核、审批等程序和交底、验收等手续。
当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至关键节点时,施工单位应当至少邀请一名参与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的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专家应当在市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公布的专家库中选取。
第十八条施工起重机械、桩工机械、高处作业吊篮、场内施工机动车辆和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市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九条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二十米以上的悬挑脚手架、五十米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使用的钢管、扣件应当在监理单位见证下,施工单位取样,送法定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作为专项方案设计计算依据。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易燃易爆材料使用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向施工人员提供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服装和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反操作规程操作的危害。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季节和天气特点,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预警和安全防护措施;出现高温天气或者其它异常天气时,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室外露天作业。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保障制度和体系,制定企业、项目应急预案,落实物资、设备、人员等应急资源。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救援,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的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文明施工管理
第二十五条文明施工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管理。
公司应当督促监理、施工单位按照标准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在工程开工、收尾、拆围、绿化等施工阶段不得降低文明施工标准。
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公司组织完成围挡设置、施工现场道路硬化、冲洗台设置以及落实保洁责任,并报施工现场监管部门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公司不予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用符合要求的硬质材料,不得使用彩条布、竹篱笆或者安全网等,表面应当整洁、美观,色彩和周围的环境相协调;
(二)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0米,临时道路挖掘采用不得低于1.1米的警示护栏。围挡应当设置不得低于0.3米的防溢座;
(三)城区主干道、景观道、商业区、风景区以及影响市容景观的施工现场,围挡不得低于2.5米;
(四)基础平整、牢固,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
第二十八条施工现场的主要入口处应当设置工程概况牌,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扬尘防治公示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公式牌,以及其他应当设置的施工标牌。
第二十九条施工现场主要通道、出入口、操作场地应当实施硬化处理;城区主干道、景观道、商业区、风景区两侧桩基工程应当实行硬地坪施工。施工现场应当采取保洁措施,不得积尘、积泥。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装、材料堆放、临时设施设置,应当符合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要求。
第三十条车辆冲洗台应当设置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并设置排水沟、污水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设施。推广使用自动冲洗装置。
冲洗台的长度不得小于八米,宽度不得小于六米。清洗车辆的污水,应当综合循环利用,或者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按要求排放。
确因场地条件无法设置车辆冲洗台的,应当采取其他有效保洁措施,确保净车出场。
第三十一条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现场管理员,负责运输车辆保洁、装载卸载的验收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配合和服从施工现场清洁保洁的管理。
车辆未经冲洗干净不得出场。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下列扬尘控制措施:
(一)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设置整齐、清洁的密目式安全网,鼓励采用不透尘材质的安全网;
(二)裸置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者绿化措施;
(三)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现场加工易产生粉尘的建筑材料应当在封闭的环境中进行;
(四)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四十八小时内不能及时清运的,采取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五)建(构)筑物拆除施工过程中采取湿式作业法,拆除作业时对拆除的建(构)筑物进行洒水或者喷淋;
(六)路面铣刨后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扬尘,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摊铺沥青。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周边居民交通出行提供可靠的安全环境: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外立面紧邻人行道或者车行道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置必要的警示和引导标志;
(二)对道路实施全部封闭、部分封闭或者减少车行道,影响行人出行安全的,应当设置安全通道;
(三)临时占用施工现场以外的道路或者场地的,应当设置围挡予以封闭;
(四)在城市道路上开挖管线沟、槽、坑,当日不能完工且需要作为通行道路的,在该道路上覆盖钢板并固定可靠,对一些危险部位应当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
(一)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不得在施工现场内搭设帐篷;
(二)建立生活卫生责任制,食品、饮水符合卫生管理要求,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设置的临时厕所等卫生设施符合市容环境卫生标准;
(三)职工宿舍内的卫生、通风、照明设备良好,净高不得低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
(四)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十六人,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当设置生活用品专柜;
(五)各类生活设施应当符合消防、通风、卫生、采光要求。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改变临时设施的使用性质。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拆除施工现场围挡和其他施工临时设施,平整施工场地,清除建筑垃圾、渣土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以及涉及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部位,推行与施工现场监管部门联网的实时视频监控系统。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公司安质部和建管部为主责监管部门,其他部门配合负责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监管人员和装备;
(二)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的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行为,以及管理体系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对违反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行为进行查处;
(四)参加建设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施工现场监管部门进行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相关资料;
(二)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或者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情形,责令改正或者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停施工;
(四)依法依规应当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六章处罚措施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相关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采取约谈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更换现场负责人等措施。
(一)未配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监理人员或者专职安全监理人员的;
(二)未审查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资格证的;
(三)未对施工现场发现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问题进行跟踪监理的;
(四)未按照规定实施旁站监理的。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相关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采取停工、约谈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更换现场负责人等措施。
(一)建(构)筑物拆除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湿式作业法的;
(二)城市道路上开挖管线沟、槽、坑,未按照规定覆盖钢板的;
(三)未按照规定设置围挡、标识牌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场地硬化或者场地积尘、积泥严重的;
(五)未按照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安装机械设备、堆放材料、设置临时设施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相关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采取停工、约谈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更换现场负责人等措施。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指定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进行现场监督的;
(二)施工起重机械、桩工机械、高处作业吊篮、场内施工机动车辆和整体提升脚手架等设施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三)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或使用未办理备案手续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单位进行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作业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建设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三篇
1、实行成本考核制
1.1由项目经理首先与上级领导签订责任书,明确自己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同情况时所应承担的责任,在明确责任的同时要确定责任成本(责任成本是指按照责任者的可控程度所归集的应由责任者负责的成本)。在责任成本范围内如果出现成本人为超耗视具体情况,按百分比扣除项目经理奖金;如果成本损耗低于成本预测计划,即工程成本降低了,则按百分比一次性奖励项目经理。
1.2成本控制目标层层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并与经济利益挂钩,以强化全员经济意识。可将责任书上墙,时刻提醒工程部内成员。
1.3具体考核措施:可以在工程部内部成立一个考核小组,在每道工序完成后,根据工程部内成员责任成本完成情况,进行商议考核。在各自责任成本范围内,成本节约了则所节约成本的2%作为奖金奖励给相关人员,如果成本超耗且是人为超耗则按超耗成本的1%扣除奖金。
1.4施工前,做好项目成本预测和计划。
1.5定期召成本分析会,主要分析内容为:
①现场已完工程量,监理已签字工程量。
②人工消耗及费用,未来一周的每日用工计划。
③材料消耗、运输费用,周转材料,修旧利废,材料节超情况及原因,未来一周材料需用种类及数量。
④机械费用发生额,维修折旧费用,未来一周机械需用种类及数量。
⑤对费用控制提出整改措施。
2、强抓材料管理和使用
2.1做好材料采购前的基础工作。
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施工员必须反复认真的对工程设计图纸进行熟悉和分析,根据工程测定材料实际数量,提出材料申请计划,申请计划应做到准确无误。
2.2各分项工程都要控制住材料的使用,特别是石材、木材、砂石等严格按定额供应,实行限额领料。
2.3在材料领取、入库出库、投料、用料、补料、退料和废料回收等环节上尤其引起重视,严格管理。
2.4对于材料操作消耗特别大的工序,由项目经理直接负责。具体施工过程中可以按照不同的施工工序,将整个施工过程划分为几个阶段,在工序开始前由施工员分配大型材料使用数量,工序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材料数量不够,由施工员报请项目经理领料,并说明材料使用数量不够的原因。每一阶段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员清点、汇报材料使用和剩余情况,材料消耗或超耗分析原因并与奖惩挂钩。
2.5对部分材料实行包干使用,节约有奖、超耗则罚的制度。
2.6及时发现和解决材料使用不节约、出入库不计量,生产中超额用料和废品率高等问题。
2.7实行特殊材料以旧换新,领取新料由材料使用人或负责人提交领料原因;材料报废须及时提交报废原因,以便有据可循,作为以后奖惩的依据。
2.8对于周转材料在每项工程中的成本摊销方式,可以尝试采用以下公式进行成本核算:摊销量=一次使用量×(1+损耗率)/周转次数。
一次使用量:根据施工图纸进行计算的供申请备料和编制施工作业计划使用量。
周转次数:指新的周转性材料,从第一次使用,到这部分材料不能再提供使用的使用次数。
损耗率:指周转性使用材料,在某项工程中,根据使用的频繁程度、工程对象特征、工期长短等情况,制定的该部分周转性使用材料在该工程中应计取的材料摊销的数量。
3、劳动力资源管理
3.1在施工开始前,不仅要排施工进度计划,也应该据施工进度计划排出每道工序民工用工计划,根据用工计划计算人工费。在开工前与民工负责人商议此份用工计划,做到民工负责人心中有数。
3.2项目经理根据每道工序民工用工计划,事先拟订民工使用成本目标,并提交上级领导审查;根据民工使用成本目标向生产副总通告人工费拨款计划;工程完工后,人工费在事先拟订的目标基础上降低了,则将节约资金的1%奖励给相关人员。
3.3在工程开工后,要严格控制劳动力定额,出勤率,加班加点等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人员安排不合理,派工不恰当,时紧时松,窝工、停工等问题。每天早晨由施工员指定上岗民工数,指定的人数应与用工计划基本吻合,一天中视具体情况增加民工上岗,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民工闲滞情况出现,降低人工成本。
3.4在施工过程中,应增强施工班组负责人的责任意识,调配民工、追究责任等问题,直接与班组负责人交涉。
3.5在施工开始前与班组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及承包书等,明确责任。硬质景观工程可采用各项施工工序由班组承包施工的方法:在保证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的施工工序定工期、定质量、定人工量,由民工分段承包施工。这样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施工管理中的许多麻烦,减轻了项目经理、施工员的工作量,同样达到了降低人工成本的目的。
3.6具体的人工费考核标准,先采取以上的管理方式待工程完工后对比几个工地的专人记工数成本和合同成本,分析其中的浮动额,便于调整合理的'人工费定额。
3.7工程部人员也应该合理配置、加强管理。在工程经理向上级领导提交项目承包责任书的同时,可以由工程部经理提出工程部人员配置计划,在不影响施工进度满足施工质量的前提下由工程部经理自行安排工程部成员构成,特殊岗位必须有专人负责,其他岗位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实行一人多岗。
3.8工程部内可引进竞争机制,各岗位负责人定期写工作总结上交项目经理。
3.9定期举行一些小的集体活动,以增进工程部成员之间的感情,锻炼大家的团队精神,使大家能够更好的了解彼此,从而在工作中更好的协作、配合,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工作。
4、机械使用和管理
4.1由施工员每天记录所有机械使用情况,由电工对机械进行及时维修、保养。
4.2对于重要工序所使用的重要机械,在施工工序开始前由项目经理提出机械种类、数量及台班数。
4.3大型机械必须专人指挥,事前控制总台班数量,下达日台班定额。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四篇
1: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防火责任制度,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3: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了火显隐患和一些违章现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显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4:建立施工现场防火档案,确立施工现场的防火重点部位。
5:施工现场内要粘贴各种防火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警报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与应急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期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6: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位,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施工现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
9: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0:部门配制消防义务组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纪录上报。
11: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12:施工人员每月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检,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实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门汇报(书面材料)。
13:施工现场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
14: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器线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修。,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损坏,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16:发现安全问题或消防隐患及时处理并报相关部门。
17:施工现场内具体落实地巡查制度,根据人口密度调查巡查频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备案。
18: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象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施工现场消防检查制度
1、各房建单位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对本单位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立即进行整改。
2、专(兼)职防火人员对防火重点部位要坚持每天检查两次(班前、班后),对一般部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领导。
3、施工班组每周要组织班长、工段长,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防火负责人或质安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4、班组、部位要落实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要列入交接班内容。
5、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井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库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搁层,并要经常保持清洁。
3、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安装。
4、库内不准拉临时电线,不准设电熨斗、电水壶等电器设备。
5、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白炽灯泡,其功率不得超过60W,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cm以上。
6、仓库应单独安装电源刀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计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8、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9、库内应配足备齐相应消防器材并要有专人管理,落实责行,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管理和使用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备,定期测温检查。
3、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运输危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得同车混装运输。
9、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必须有双人双锁共同保管,一起领用, 一起退回。领用危险物品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使用氰化物、氧化锌等剧毒物品应责成班组长级以上人员监督使用,随领随用,剩余退回。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五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搞好材料节约,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并作为开展创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和施工现场管理达标活动的重要内容与考核依据。
一、施工现场场容
(一)施工现场围墙应封闭严密、完整、牢固、美观。伤口要平,外立面要直,高度不得低于1.8米。
(二)施工工地应在大门明显处设置统一样式的施工标牌,标牌应写明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内容。
(三)大门内应有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合理并与现场实际相符。应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消防保卫制度板,场容卫生环保制度板,内容详细,字迹工整规范清晰。
(四)施工现场内应有排水措施,运输道路要平整坚实、畅通。
(五)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扎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
(六)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
(七)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并应划分责任区,设标志牌,分片包干到人。
(八)施工现场的各种标语牌,字体书写正确规范,工整美观并经常保持整洁完好。
二、施工现场管理资料
(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有编制人、审批人签字及审批意见。补充、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应有编制人和审批人签字。
(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内容齐全,科学合理。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保卫消防、环境保护技术措施和文明施工,材料节约等管理要求,并有施工各阶段的平面布置图和切实可行的季节性施工方案。
(三)施工现场应有施工日志和施工管理各方面专业资料。
三、施工现场料具管理
(一)料具和构配件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位置分类码放整齐,预制圆孔板,大楼板、外墙板等大型构件和大模板存放时,场地应平整夯实,有排水措施,码放应符合规定。
(二)施工现场各种料具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位置存放,并分规格码放整齐、稳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砖应成丁、成行,高度不得超过1.5米;砌块材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8米;砂、石和其他散料成堆,界限清楚,不得混杂。
(三)施工现场的材料保管,应依据材料性能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晒、防冻、放火、防爆,防损坏等措施。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应及时入库,专库专管,加设明显标志,并建立严格的领退料手续。
四、施工现场材料节约
(一)施工现场应有用料计划,按计划进料,使材料不积压,减少退料。同时做到钢材、木材等料具合理使用,长料不短用,优材不劣用。
(二)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三)施工现场剩余料具、包装容器应及时回收,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退。
(四)施工现场应节约用水、用电,消灭长流水和长明灯。
五、施工现场材料管理资料
(一)应有技术节约措施,实施中应有材料节约计划、效果台帐。
(二)施工现场应实行限额领料,领退料手续齐全。
(三)材料进、出现场应有查验制度和必要手续。
六、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卫生防疫
(一)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整洁卫生。运输车辆不带泥沙去现场,并做到沿途不遗撒。
(二)办公室,职工宿舍和更衣室要保持整洁、有序,生活区周围应保持卫生,无污染物和污水。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处理。
(三)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有关管理规定。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要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身体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
(四)伙房内外要整洁,炊具用具必须干净,无腐烂变质食品。操作人员上岗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并保持个人卫生。食堂、操作间、仓库要做到生熟食分开操作和保管,有灭鼠、防蝇措施,做到无蝇、无鼠、无蛛网。
(五)施工现场内的厕所应有专人保洁,按规定采取冲水或加盖措施,及时打药,防止蚊蝇孳生。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六篇
根据有关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及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力度,明确各项责任落实到人,杜绝各种安全隐患的出现,保障施工进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巡视要求:
1、负责巡视的人员由安全监管岗位全体人员组成;
2、巡视时间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具体巡视时间及要求见附表:《施工巡视时刻表》;
3、巡视人员巡视时应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佩带胸卡及红袖标;
4、巡视检查内容:
①消防安全:
检查施工单位消防预案、消防器材、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志及专职消防安全员是否完备、到位;动用明火作业的工人,是否持证上岗及完备的动火审批,现场有无灭火器材及专人监护;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有专人管理,存放及使用是否规范;施工人员有无吸烟情况;发生火灾事故时,按预案立即组织灭火、抢救、疏散、保护现场,通报上级领导。
②用电安全:
检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制度、专职用电安全管理负责人是否完备、到位;施工现场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机具及手提电动工具是否安装了漏电保护装置,并保持灵敏有效;所有配电柜是否坚固防水、使用后上锁及专人负责,箱内有无乱接电线及过载情况;电线使用、敷设是否符合技术规范。
③安全生产: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负责人是否完备、到位;施工人员是否劳保着装(戴安全帽、穿工作服、电、气焊护具等);严禁工人在现场喧哗、打闹,不遵守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作业;施工现场环境是否整洁,临时照明亮度是否充足,物资码放必须符合要求。
④治安保卫:
检查施工单位治安保卫制度、治安保卫协议、治安保卫负责人是否完毕、到位;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重要设施是否已做好防护措施;施工现场的值班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夜间应加强巡视力度,监督值班人员的工作;认真检查值班人员对进出场的人员、物品的登记记录;平时加强对值班人员对治安保卫工作重要性的教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程序。
5、岗位要求:
⑴巡视人员应加强责任心,按时到岗巡视,随时接受领导检查,无特殊情况不在岗者,按商贸事业部劳动纪律考评办法执行。
⑵巡视人员应按巡视内容的规定,严格进行检查,对现场问题应及时指出并要求有关单位立刻整改。巡视结束后与下一时段巡视同志进行交接,并及时填写值班记录,有问题及时汇报上级领导。
⑶发生紧急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如预火灾情况,按施工现场火灾处理预案执行。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由非巡视时段人员组成,值班地点为施工现场办公室,平时办公室内应保持留守一人;
2、值班人员负责信息传达,接待来人来访,提醒巡视人员交接班,保管各种办公物资;
3、值班人员上班时不应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纪行为按中心劳动纪律考评办法执行。
三、责任落实:
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综合协调、治安保卫及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同时负责安全员的管理工作。
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七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施工现场现场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公司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包括外来施工队伍及人员)。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合同中应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承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及工程合同,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做。
(一)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施工单位的一名行政领导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根据需要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和火灾危险性,配备专职和兼职消防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案及处置措施,研究和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四)根据建筑工程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动用明火、危险物品管理、电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项制度。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动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度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明火动用的审批手续。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一)消防设施标志。如:在消防设施、器材附近适当位置,用文字或图例标明名称和使用操作方法;
(二)提示性标志。如:在显著位置设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三)警示性标志。如:在危险场所或重点部位设置禁止标志。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二)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三)检查施工现场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四)检查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是否已经对用火地点周围的易燃、可燃物进行了清除,并配备了灭火器具;
(五)对施工单位制订的消防安全方案和整改措施进行审查;
(六)对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终止合同或停工整改:
(一)建设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消防审核同意,擅自施工的;
(二)施工现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三)施工单位没有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
(四)施工单位没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或随机抽查员工回答准确率低于80%的。
第九条电工、电焊工、气焊工、危险品仓库保管员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包括消防等内容的安全培训,获得相应的资格证方可上岗。
第十条施工现场发生火情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迅速组织力量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火灾确认后,应立即上报安全部门。
火灾扑灭后,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的有关情况。
第三章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应以在建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及临时生活办公区、废品集中站等区域,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锅炉房、厨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业区应设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场或仓库25m之外。
(二)氧气、乙炔气瓶、油漆稀料等危险品仓库应设置在施工区、生活办公区25m之外。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m,保证临时消防车能停靠施救。
第十三条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必须落实临时消防水源,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当消防水源不能满足
灭火需要时,应增设临时消防水箱。
第十四条施工人员宿舍不得设置在建设工程内,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电器设备(包括取暖设备、电加热设备),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宿舍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动力线与照明线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选择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施工现场必须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
第十六条作业人员动用明火前,应消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第十七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动用明火作业:
(一)现场操作工没有操作证;
(二)在动火审批的范围内未履行审批手续;
(三)操作工不了解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周围情况;
(四)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在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五)作业现场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未做彻底清理或未采取有效安全的措施;
(六)作业现场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
(七)交叉施工作业中,动用明火对其他施工设备和人
员安全构成威胁;
(八)散落的火星对毗连或邻近建(构)筑物安全构成威胁;
(九)按有关规定必须禁止动用明火。
第十八条电气焊、切割的弧火花点必须距氧气瓶、乙炔瓶、油类等危险物品及木料等其它可燃材料10m之外,距易爆物品20m之外。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落实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现场监护。
第十九条工程施工中使用带有挥发性的易燃材料时,施工现场应良好的通风条件,周围禁止明火。如施工现场自然通风条件不良的,应安装通风设施后方能施工。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同时设立醒目标志。
第二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禁止随处吸烟、流动吸烟。危险品仓库、可燃材料堆场、废品集中站及施工作业区等处应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第二十二条使用易燃、易爆、可燃气体或液体数量较多的施工现场,应选择安全合适的地点建造临时危险物品仓库;使用量较少的,应设临时存放点,并设专人保管。仓库保管员应按当天用量发往施工现场,并做好登记。
油漆、稀料等危险物品临时存放点应设置在施工作业区以外安全合适的地点,临时存放点与其他部位之间应设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设置明显的标记和禁止明火标志。临时存放点内危险物品的存放量不应超过100kg,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中产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毡、木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应当天清理,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施工剩余的油漆、稀料应集中临时存放,统一处理。
第四章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四条在我公司所有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我公司安全部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五条消防安全保障金的提取标准为:工程项目造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5千元至1万元;工程项目造价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1万元至5万元;工程项目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5万元至10万元。工程竣工经检查验收合格后退还全额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六条对于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合格仍违章建设施工的,安全部将扣除消防安全保障金并另对建设单位进行同等资金的处罚。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八篇
室内装修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1)在工程开工时,召集所有工地人员,简明交代有关事项,例如:工期要求、质量、安全、工地纪律、现场文明卫生、施工管理人员的分工等。合所有工地人员对整个工程有一定认识。
(2)工地放样,按照平面图纸尺寸依次弹线放样,并认真核对实地放样与平面图纸尺寸是否有关,若出现实地尺寸与图纸不符时应及时与设计人员进行处理,并请甲方到场征求意见,在得到共同认可后方能进行施工。
(3)施工调度包含人员(工种)、材料、机具的调度,根据施工进行及实际情况合理地、科学地进行调度,避免出现施工混乱,施工间断以减少浪费和损失,具体内容:
①人员(工种)调度
加强计划管理,针对各种施工特点和相关的联系,须使施工的进展具有均衡性和节奏性,消除停工、离工现象。例如:当电工布线管时,木工不便施工天花及隔墙,但可以安排木制作门面或家具施工,以免相互争场地出现离工现象,当某些工程项目上下工序不能同时交叉进行时,可适当集中力量于上道工序,完成一段就移交一段,当一些工程受场地制约,无法集中太多人员施工时,则可在保证重点工程的同时,安排一部分人员去做辅助工程的附属工程,当各工序同时展开时,管理者须安排一些后备工程。总之,通过人员的合理调度,达到保证各工种专业人员不间断,按次序从一个项目转移到另一个项目进行施工。
②材料调度
施工期间,管理者须对各工种材料库存量登记清楚,并预计出未来数天内对材料的需求量,及时给予调供,禁止出现停工待料现象。同时要注意保持工地整洁,切勿使材料乱置于现场。为避免工地空间变小影响施工,需控制材料进场时间。对进场材料,设置工地材料库房进行保管,施工材料的发放以当天用料当天发放为基本原则。
管理者在施工中需防止施工人员随意浪费材料,主要抓好二个方面工作:一是抓好下料设计,二是抓好剩余材料的利用。此外,要防止偷盗及顺手牵羊的现象。
③机具管理
实行施工机具领用登记制度,以'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为原则,防止出现不正常的损坏和遗失。调度好各工序机具的使用,可避免一些工序机具闲置,提高施工机具的使用率,同时还须加强对施工机具的保养,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机具,使用过程中若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工程完毕,应安排专人对机具进行清理、保养之后方可收回仓库。
(4)施工日记
施工日记是反映整个工程施工详细过程的备忘录,施工日记须坚持当日写记,内容包括:当天日期、天气、施工内容、施工人数、材料使用、工作进度、施工现场状况及有关工程的事项。
(5)施工检查
施工管理中一个重要环节即是施工检查,分以下三个方面:
①工艺质量检查
检查各阶段中各工序在施工中是否符合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及时发现问题进行纠正,以免发生不可挽回的损失。
②安全检查
a.严防施工场地发生火灾,在易燃场地烧焊时,应清理净周围的易燃物品,配制灭火器械,必要时指定专人监护。
b.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如不易做到,应划出吸烟范围,并要求施工人员养成吸烟后随手掐灭熄烟头方可离去的习惯。但是在进行木作及油漆工程时,绝对禁止在工地现场吸烟。禁止在工地用电炉、电热锅等烧煮食物。
c.严禁非电气人员安装及维修电路,防止发生触电伤亡事故。
d.防止闲杂人员破坏,每日施工完毕,须将门窗锁好,注意工地钥匙的传递,巡视工地,检查防范措施。
③施工进度检查
除重点检查关键工序的施工进度外,还要经常了解其它工序的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避免出现非关键工序的阻滞,影响整个工程工期的现象。
根据进度检查结果,按实际施工进度状况不断地修正原网络进度表,以方便控制工作进度。对阻碍施工进度的工序,除修正网络表外,还须做出该工序的施工流程图,以便合理调动人力、物力进行施工。
(6)与甲方(业方)联系、交流
施工过程中管理人员须经常和甲方联系,约同甲方检查工作,介绍施工情况,并及时将甲方的意见反馈,互相沟通,增强甲方对施工的信心。主要联系工作的内容:
①工程开工时,请甲方在开工报告表上签章,以便作为工期计算的基础。
②陪同甲方看工地,并介绍施工情况。
③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工程会议。
④重视甲方提出更改设计的意见,对不能实施的意见须作详细解释,更改
用须得到甲方签章认可。
⑤邀请甲方参加对隐蔽工程的验收。
⑥协助甲方办理消防报验手续。
⑦呈报工程进度月报表,请甲方在报表上签章作为工作量签证,督促甲方按时拨款。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九篇
厂区建筑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十篇
一、施工现场人员、车辆出入由项目消防保卫组负责登记管理。严禁闲杂人员随意进出,外来人员出入应办理登记手续。
二、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出入现场应戴安全帽,佩戴施工证。对于无任何证明出入现场者,值班警卫有权盘查,并制止其行为。
三、有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门卫应登记,带货出厂时,需凭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及主管工长开具的“通行证”,并严格检查携带物品是否相符。不符者,禁止放行。
四、值班警卫应加强管理,禁止与本项目生产施工无关的`外来车辆进入现场。
五、值班警卫在查验出入现场车辆的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将其扣留。并立即报告保卫负责人,及时协调处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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