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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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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单位及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通过明确职责、规范操作、强化巡查和应急处置,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小编整理了简易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7篇,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能为有需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实用指导与帮助。

简易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简易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第一篇


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责任,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日程;
  二、经常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和有关消防工作文件,加强消防法规和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培训消防骨干,总结、交流消防工作经验;
  三、办公室内严禁吸烟;严格执行人走灯灭;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电灯、电水壶等电器设备的电源;
  四、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五、发现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立即解决,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
  六、发现着火时应及时扑救,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反映着火前后情况;
  七、发生火灾时,积极组织职工扑救,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查清火灾的原因。

简易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第二篇


在公共场所或单位内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以下以某单位为例,为各位提供一则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希望大家从中领略到如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广大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颁发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福建省消防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使消防安全工作与学校的发展相适应。
  第三条、学校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逐级防火责任制,校长为学校防火安全责任人,各院部、各部门主要行政领导为本单位防火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防火委员会,由分管副校长担任防火委员会主任。防火委员会下设防火安全办公室。各院部、各部门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或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第五条、学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消防安全法规和规定的行为、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学校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法制安全教育规划,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意识。
  第七条、学校所属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第二章、火灾预防
  第八条、学校防火委员会将对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和易发生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场所或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第九条、办公楼、教学综合楼(含实验室、研究室)、图书馆、学生宿舍、学生活动中心、网络中心、培训中心、会议中心、食堂等一切公共场所的防火。主管单位应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张挂于显见地方。要配足灭火设备,并有专人管理,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应停止使用。
  (一)应有足够的安全出口,并设有应急灯及明显标志,疏散通道须保持畅通。
  (二)电气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线路要定期检修。
  (三)对楼内消防设施要加强管理,分工明确,定期检查。高位消防水池要确保水源充足,应急照明系统要保持良好状态。
  (四)楼道内严禁堆放物品。
  (五)报警系统要有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做好日常检查与记录,并与校保卫处值班室保持联系。
  (六)楼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违章装修,改变房间用途;不得随意拉线、改线、超负荷用电;楼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道口、厕所、走廊等处焚烧垃圾。
  (七)夜间除值班人员外,不得在办公楼随意留宿。
  (八)各办公室、实验室等要做到人走灯灭,关闭空调及各类电器电源。
  (九)禁止在电梯内吸烟,不准学龄前儿童单独乘坐电梯。
  第十条、校园防火
  (一)秋冬季节、天干物燥,严禁焚烧杂草、落叶、垃圾等。
  (二)校园内临时动用明火,须经保卫处检查同意,方可动火,并有专人负责。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如工作需要时,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第十一条、储存、运输或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消防安全审批手续。必须落实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报警等消防安全措施;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到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备案。危险品库房的选址和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当地公安消防机关批准。危险品库房必须按有关要求配备相应的防爆、消防设施和器材。非特定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第十二条、学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必须报经公安消防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新建工程必须按照消防要求设置公共消防设施。工程竣工后,必须通过公安消防机关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有关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报送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在学校公共场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事前应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建筑物内部装饰装修防火审批手续。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严禁使用易燃材料。工程竣工后,必须通过公安消防机关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有关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报送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备案。
  第十四条、具有易发火灾危险性的场所禁止使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第十五条、举办大型集会、文艺晚会等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于举办日三天前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加强用电、用气管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必须选用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必须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任何单位、个人不准违章用电、用气,不准私自接线、变更管道、换表和随意拆卸控制装置;出现用电、用气故障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修。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消防组织
  第十七条、学校成立防火委员会及各级消防组织,通过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增强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十八条、学校防火委员会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福建省消防条例》,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规划,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代表学校与各单位签定《防火安全部门领导责任书》;
  (三)根据校园防火安全工作的特点,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四)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就改进和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意见;
  (五)根据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对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的配备、更换、维修等做出规划,提出专项经费预算;
  (六)依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对校园内发生的火灾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九条、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调查研究科),既是学校防火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也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防火安全办公室接受当地公安消防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其职责是: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和本规定及学校防火委员会的要求,拟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对学校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向有火灾火险隐患的单位发出《火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检查落实整改情况;
  (三)对学校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的设置、配备、更换、维修、报废提出意见,定期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等进行检查、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四)建立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档案,特别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档案;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六)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指导义务消防队的工作,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
  (七)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组织或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九)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校园内发生的火灾事故进行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就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十)定期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防火安全工作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第二十条、各单位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确定本单位及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与学校安全防火委员会签定《防火安全部门领导责任书》;
  (三)针对本单位特点对所属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识;
  (四)按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进行检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五)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
  (六)支持、配合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指导、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向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报告;
  (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一条、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防火领导小组除应当履行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严格防火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必须的操作规范的文字内容,应在设备周围明显处上墙告示。
  (二)建立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四)建立义务防火组织,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消防知识,接受消防技能训练,参加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章、火灾扑救
  第二十二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和校保卫处值班室电话报警。任何单位、个人必须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第二十三条、失火单位和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扑灭火灾、疏散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并派人接应和引导消防车辆。
  第五章、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将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的配置和维护资金列入消防安全预算,专款专用。
  第二十五条、校内承包单位和经济实体所需配备的灭火器材,由该单位出资。并按照防火安全办公室的要求统一配备、更换、维修。
  第二十六条、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消防器材应放在消防箱内,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二十八条、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检修、更换;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检修等情况。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配备的灭火器材,由单位防火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管理;各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配备的灭火设施、器材,分别由各楼管理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况须报经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变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学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一)防火组织健全并积极开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保管完好,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
  (二)及时组织扑灭火灾或积极支援其他单位、居民扑灭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表现突出的;
  (三)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火灾隐患,制止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四)积极参与扑灭火灾,抢救伤员和公共财产,表现突出的。
  第三十二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先进、优秀的评比直至处分、处罚。
  (一)施工人员不按防火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引发火险、火灾的;
  (二)防火工作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致使发生火险、火灾的;
  (三)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责任区发生火险、火灾的;
  (四)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火灾的;
  (五)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六)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火灾事故者。
  第三十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者,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校属各单位(含附属医院)、驻校各机构和企业,均须依据本规定,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做好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业务性质,制定消防安全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由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简易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第三篇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在县、镇两级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消防建设及社区管理工作,确保了本辖区内的正常秩序。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制
  1、社区以建设平安社区、平安小区、平安家庭为主线,进一步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主任的领导委员会和义务消防队伍。
  2、社区与各责任单位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状,并将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终考评内容。
  3、建立了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一般火灾的发生。
  二、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做到防范于未然
  1、长期坚持日巡查,并以治安巡逻相结合进行。社区干部走到哪里,都不忘对安全隐患的.排查。
  2、坚持每月对责任单位和重点部位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3、社区民警与社区消防专干对公复场所、旅店业的消防检查、督导开展经常确保了今年来本辖区内没有发生一起大小火灾事故。

简易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第四篇


一、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简易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第五篇


在当今世界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中,火灾是发生频率较高的灾害。我国每年要发生数万起火灾,其中电影院、舞厅、影院等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频发,教训极为深刻。加强电影院的消防安全管理不仅非常重要,而且刻不容缓。下面就结合环球影业多年的影院建设管理经验及工作实践,谈谈如何加强电影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电影院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的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也越来越高。为了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社会上各类电影院随之诞生。电影院由于为公共娱乐场所,这些公共娱乐场所给人们带来欢乐的同时,也潜伏了越来越多的火灾隐患。
  电影院大多结构复杂、内部装修豪华、道具幕布等可燃物多、用电设备多,加之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极大,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扑救困难,往往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教训极为深刻。
  二、电影院的火灾危险性
  1、电影院内装修、装饰使用大量可燃材料
  电影院内的舞台地面、幕布、道具、布景可燃物集中。且电影院内舞台、观众席区域为了满足声光、音响等效果,大多采用可燃材料。上述情况增加了火灾负载,增加了火灾的机率和危害。
  2、电影院内用电设备多
  电影院内多种灯光照明和各类音响设备、舞台机械设备、LED显示屏,这些用电设备数量多、功率大。如果这些设备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局部过载、短路等而引发火灾。有的灯具表面温度高,若与幕布、布景、道具等可燃物接近很容易引发火灾。电影院内由于电器设备多,连接的电气线路也多,如台面、马道等电器线路纵横交错,若安装、使用不当很容易引发火灾。有的电影院在演出过程中为了演出效果,使用冷烟火、明火和热源如使用不当也容易引发火灾。
  3、人员集中、疏散困难、易造成人员重大伤亡
  电影院内一旦发生火灾,由于人员众多,疏散非常困难。有时即便是发生小的事故,也会导致观众惊慌失措、争先逃生、互相拥挤。若不能及时有效的组织疏散容易造成重大的伤亡事故。
  4、火灾蔓延快、扑救困难。
  电影院内发生火灾由于电影院内空间大、建筑物的跨度大、空气流通、火灾发展迅猛,若扑救不及时极易造成房屋倒塌等此生灾害事故,给扑救带来很大困难。
  三、电影院火灾主要原因分析
  1、电气设备故障或线路短路、电气线路连接不好引发火灾。
  电影院的演出在装台的过程中,为了讲求效益和效果,擅自加装用电设备,有些线路连接松动,有的超负荷使用,这些都会出现问题。
  2、违禁使用可燃气体、液体。如汽油、酒精、煤油等物质进入电影院,给电影院埋下了潜在的隐患。
  3、随意性吸烟
  电影院为公共娱乐场所,均为无烟场所,绝对禁止人员在电影院吸烟。
  4、演出灯具离道具、幕布太近。是很多电影院发生火灾的原因
  5、明火作业
  电影院舞台、观众席和其它演出用房可燃物多,如果在这些区域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极易引发大面积火灾。
  四、电影院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狠抓消防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
  电影院在日常的消防管理中,要制定消防检查制度、电影院演出的消防管理制度等,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制度消除火灾隐患,保证电影院演出的安全。除要做好电影院演出期间的消防管理外,还要加强电影院在装台、拆台期间的管理,在装台时就要把各种隐患拒之门外,在拆台时严禁有麻痹思想,做到有始有终。
  2、加强人员的消防培训和演习
  电影院内每年组织所有的工作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培训和消防演习,提高电影院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电影院安全管理人员的协调配合能力。通过培训使工作人员了解防范火灾、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通过演习提高电影院整体的防灭火能力。
  3、消防设施日常管理
  定期组织人员对电影院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实验,做到日巡、月查、年检,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使之在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起到最大的灭火效果,把火灾控制在初级阶段。
  4、疏散通道的管理
  电影院是公共娱乐场所,人员集中,一场演出有几百甚至上千人,由此可想消防疏散设施的重要性,在电影院日常工作中必须要保证电影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保证各类疏散设施的完好。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占压消防疏散通道。
  只有这样才能在火灾发生的第一时间使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保证观众的安全。
  5、对观众进行消防安全的宣传
  在演出前,可以利用各种形式对观众进行消防安全宣传,让观众了解电影院内消防的基本情况和火灾时逃生的途径,提高观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简易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第六篇


1、凡因公进入油库必须持有公司保卫科或厂安环科发放的要害部位登记本,经登记后方可进入。
  2、入库人员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火种。库内禁止吸烟,禁止外露鞋钉的鞋攀登油罐,未经保卫部门批准,禁止在油库外照相、绘图,油库门口、墙上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牌。
  3、油库禁止动火,如因检修需要动火焊补时,需经安全部门批准,办理“动火证”施工单位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4、油库工作人员,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并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油库内及服务业区夜间作业时,必须安装防爆灯具,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6、储罐凡有排气呼吸阀、安全阀的,都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保持阀门完好。
  7、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油库工作人员要懂得消防知识,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简易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第七篇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单位结合实际对消防安全工作每年一次或二次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给予罚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生产、经营、办公室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使用和遮挡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气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违规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括赔偿金);
  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气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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