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是保障施工安全、规范作业流程、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依据,涵盖用电安全、设备管理、人员职责等内容,对提升工程质量和作业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小编整理了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精选13篇,内容详实全面,可供实际工作参考借鉴,助力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完善管理体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篇
一、电气安全运行安全管理
1、电气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77]水电生字第13号)的有关规定。
2、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性特点,做好电气安全防预和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3、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4、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进行定期检测。
5、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6、电气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7、变、配电所必须制定符全现场情况的运行规程,电气值班人员的职责必须在现场运行中有明确规定。
8、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等。
9、高压设备无论是否带电,值班人员不得担任移开或越过护栏进行工作,若需要必须移开时,须有人在现场监护,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
10、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11、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当监护。
12、供电单位预用户联系进行有关电器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须校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13、电炉变压器的检修工作应由值班电工负责,检查线路、次数和检查内容应在电气巡回检查制度中明确规定。
14、要定时抄录电流、电压、功率、变压器上层油温、冷却系统各点温度、油压等内容,加强综合分析。
15、变压器油冷却系统的油压,必须大于水冷系统的水压0.05-0.1兆帕。
二、电气设备检修安全管理
1、电器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办理工作逊克手续后方可作业。
2、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识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识牌或送电。
3、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经验的人员担任。
4、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倒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5、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
6、外线、杆、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7、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以下的1.5m,10kv以上的3m。
8、加设临时线路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
9、更换熔断器,耀眼个按照规定选用断丝,不得随意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二篇
我们拥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程体系,做到步步工序有保证,道道工序您放心
1、我们的准则
1.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1.2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如需改动,应由业主到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若需开安装孔洞,在设备安装后应按原有外墙装饰效果修整。
1.3采购的装饰材料质量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供货单位应提供产品质保证书或检验报告。施工前,必须由业主、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对材料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1.4装饰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等设施。
1.5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和调和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1.6供需双方在装饰前应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工质量、期限、保修等内容。
2、我们的验收
2.1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固定牢固,无松动,龙头、阀门安装平整,开启灵活,出水畅通,水表运转正常。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2.2管道与器具,管道与管道连接处均应无渗漏。采用通水的方法,目测和手感的方法检查有无渗漏。
2.3水管装不得靠近电源,水管与燃气管的间距应小于50mm,用钢卷尺检查。
2.4吊平顶内的电气配管,应按明配管的要求,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平顶的吊架或龙骨上,灯头盒、接线盒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加盖板,使用软管接到灯位的,其长度不应超过1cm。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与接线盒,灯具连接牢固。金属软管本身应做接地保护。各种强、弱电的导线均不得在吊顶内出现裸露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三篇
一、施工现场人员、车辆出入由项目消防保卫组负责登记管理。严禁闲杂人员随意进出,外来人员出入应办理登记手续。
二、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出入现场应戴安全帽,佩戴施工证。对于无任何证明出入现场者,值班警卫有权盘查,并制止其行为。
三、有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门卫应登记,带货出厂时,需凭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及主管工长开具的“通行证”,并严格检查携带物品是否相符。不符者,禁止放行。
四、值班警卫应加强管理,禁止与本项目生产施工无关的`外来车辆进入现场。
五、值班警卫在查验出入现场车辆的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将其扣留。并立即报告保卫负责人,及时协调处理解决。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四篇
[1与业主、监理的协调管理
1、积极配合业主、监理进行场内的施工准备工作,为他们排忧解难。
2、及时根据业主工作指令作出进度的调整计划,在进度上有重大提前及延误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在施工过程中向业主提出建议,要求业主及时解决。
3、在熟悉图纸的基础上派出具有丰富经验的采购供应人员进行设备材料订购及联系工作。
4、积极配合业主、监理进行工程修改、方案确定、技术论证并做合理的经理分析,直到满意为止。
5、在施工过程中邀请有关专家进行降低成本,节约能源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基础上降低工程造价。
6、如果业主要求增加工作量,我公司将积极组织劳动力进场并实行加班、加点工作,确保工程如期竣工。
7、工程进度款的收取按合同规定由业主签证,所有工程的中期付款或结算款均报业主确认,并按有关程序予以执行。
8、业主交往过程中,业主联系单、备忘录等书面形式与业主进行联系。
9、诚恳接受业主、监理的指导性意见和要求,相互紧密合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与设计单位的协调管理
1、设计单位作为项目的总体设计者,对该项目的设计思路、设计依据、设计意思有深刻的了解,故与设计单位的协调配合是完整体现设计意图,使工程既能满足使用要求,又是费用有所控制的重要手段。
2、认真熟悉图纸,深刻理会设计图纸意图,在此基础上认真听取设计交底,并做好图纸会审工作。
3、虚心接受设计单位对工程施工的指导意见和建议,严格执行按图施工的原则,不随意改动图纸,改变设计意图,不盲目施工。
4、若施工中遇到问题,则虚心请教设计人员,并以书面的形式报告设计单位,办理施工技术核定,绝不自作主张,不盲目施工。
5、定期或不定期的请教设计单位到施工现场进行指导,并认真执行其意见组织施工,使设计、施工紧密结合起来。
[3与土建单位的协调管理
1、每周定期与土建单位召开一次协调会,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
2、现场管理人员与土建方管理人员在施工高峰时每天收工前开一次碰头会,协商解决当天及第二天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应由总承包负责解决的问题决不能拖延和延期。
3、施工过程中各类业务联系,除必要口头通知外均以书面形式同土建方协调、联系。
4、诚恳接受业主、监理、土建方的指导性意见和要求,相互紧密合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5、接受土建方的安全监控,参与工地的安全检查工作,并落实整改事宜。
6、做好消防与治安管理工作。
7、按土建方指令做好现场容场貌管理工作,建筑材料设备划区域整齐堆放,施工区域内完工完料。
8、遵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维护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
9、保持工地文明,努力做好宿舍卫生工作。
[4与水电、消防、空调等施工单位的配合
1、本工程涉及的各专业(装饰、水电、消防、空调、弱电等)较多,协调和配合的内容多,装饰施工的同时,空调、消防、弱电等其它装工程也在同时进行,施工中应积极与其他施工单位协调处理好相关部位的配合施工。
2、本工程装饰施工时消防、空调、弱电、水电等管线安装工程为隐蔽工程均需在我公司吊顶前全部结束,并在龙骨安装、造型确定后按装饰要求调整到位,使之横平竖直,不影响装饰造型。
3、装饰工程施工时,应加强对安装产品的保护,相互配合,相互保护,不得踩已安装好的产品,特别是已保温完的管道和风管。
4、所有精密仪器、仪表元件、灯具、面板、洁具等产品进行封闭围护,以防丢失和损坏。设备安装完毕后,采取防水、防尘等对设备进行密封保护。
5、加强职工产品保护的意识教育,对于违反者将予以重罚,直至责令当事人出场。
6、在施工中各工种应经常保持联系,互相监督,互相积极配合,按质按期完成整个工程。
[5项目内部关系的协调
1、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依据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做好思想工作,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等方面的实现。
2、项目经理部与企业管理层关系的协调应依靠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项目经理部与劳务作业层关系的协调应依靠履行劳务合同及执行'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3、项目经理部进行内部供求关系的协调应做了下列工作。
a、做好供需计划的编制、平衡,并认真执行计划。
b、充分发挥调度系统和调度人员的作用,加强高度工作,排除障碍。
[6资料管理的配合
1、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收集内容应符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各项内容,做到基本齐全。
2、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收集内容建设施工企业单位一般常用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划分为三大分册。
a、施工技术资料汇总及竣工图。
b、技术管理资料及质量保证资料。
c、施工管理资料及质量评定资料。
3、质量资料收集归档的岗位职责我们公司在加强技术资料管理工作方面,特别强调企业内部逐级建立质量责任制。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质量员、材料员、合同管理员、资料员和生产班组都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工程质量和确保工程资料准确、齐全、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形成网络。
4、项目经理:负责定期进行组织检查,对形成的工程资料的`质量、定期分析、计评考核、发现不符合标准的在过程中加以改正。项目工程师:负责签发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组织技术复核以及竣工图纸、技术核定单收发、填写施工日记、技术交底。
5、质量员:在班组自检互检上,负责会同有关人员按分部、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和做好质量评定等级工作,对材料、成品质量进行抽检及验看质保书。
6、材料员:负责工程所有材料的质保书,保证其结论为合格的材料方能用于工程。
7、资料员:按施工阶段及时积累原始资料收集,所能关工程资料,进行汇总整理,使其吻合、交圈、可追溯。及时将不符合要求的资料提出,由项目经理处理责任人。
[7竣工资料的提交
1、工程竣工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反映施工项目管理全过程的实际,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其规律性和完整性,做到图物相符、数据准确、齐全可靠、手续完备、相互关联紧密。竣工资料的质量,必须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89)的规定。
2、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应建立制度,根据专业分工的原则,实行科学收集,定向移交,归口管理。并符合标识、编目、查阅、保管等程序文件的要求。要做到竣工资料不损坏、不变质和不丢失,组卷时符合规定。
3、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应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器具及设备等的质量证明和进场材料试验报告等,这此资料全面反映了施工全过程中质量的保证和控制情况。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五篇
一、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建立行政干部值勤巡视制度。
二、从周一至周五,每天行政干部值勤巡视,认真填写日志。
三、值班干部如当日不能值勤巡视,应事先与他人调换。
四、值班干部要自觉履行职责,不计报酬,接受监督。
五、值勤巡视职责:
⒈检查和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师生员工的出勤及纪律情况。
⒉检查校园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自行车的.停放、晾晒衣被等情况。
⒊负责处理上述范围内的不良现象及突发性事件,如遇重大事件,应及时向校领导报告。
六、值勤巡视时间:
上午:早操前十分钟到岗至中午放学学生散尽后。
下午:上课前二十分钟到岗至下午第四节课课后。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六篇
一、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立足于自防自救,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二、施工现场的各场所,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一)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供水系统必须与建筑物高度同步装备:设消防水池,高压水泵应专线供电,供水坚管直径应不小于76㎜,每层设直径为65㎜的消防结口,从第四层起,每隔一层配备一条长度为20m的消防水带。
(二)根据不同场所中可能发生火险的物料、器材的性质,按规定选用和配备各类型、规格的手提灭火器,配备的数量要求如下(以面积为单位):
1、机房、垂直运输设备的操作室、值班室、临时动火作业场所等,配备不少于1个;
2、集体宿舍,每25㎡内不少于1个;
3、易燃易爆物品仓、可燃物堆放场、木制作场所等,50㎡以内配备不少于2个,每增50㎡增配1个;
4、非易燃的材料仓,每50㎡内不少于1个,每增50㎡增配1个;
5、施工办公室、水泥仓、厨房等100㎡以内配备不少于1个,每增50㎡增配1个;
6、在建建筑物,施工层在500㎡以内,配备不少于2个,每增500㎡增配1个。
三、按号文要求,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三级'审批制度,领取动火证后方能动火作业。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一)一级动火。即可能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由工程
部安全和保卫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工程项目部防火责任人审批。
(二)二级动火。即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由动火单位技术部门和保卫部门提出
意见,防火责任人加具意见,报企业的技安和保卫部门共同审核,由企业防火责任人审批。
(三)三级动火。即可能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由企业技安和保卫部门和保卫部门提出意见,防火责任人加具意见,经上级主管单位技安会同保卫部门共同审核,报企业防火责任人审批,并报市消防部门备案。如有疑难问题,还须邀请市劳动、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共同研究审批。
四、严格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及时清理易燃杂物,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五、施工现场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用电炉、气化炉具,严禁生火、烧香拜佛,不准使用电热器具。
六、本项目的资料应包括:
1、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表
2、防火重点部位登记表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七篇
交底内容:
1.供用电设施投入运行前,用电单位应建立、建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的职责。
2.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3.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4.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2)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3)施工用电用毕后,应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4)严禁非电工折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5)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6)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7)接地装置应不定期检查。
8)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八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铁龙袍智慧新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维护城镇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京市相关规定和现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称施工现场),是中铁龙袍智慧新城(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辖下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施工场地。
第三条公司安质、建管、商务合约、预算合同等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鼓励各参建单位在工程施工中采取绿色、先进的施工技术,推进施工现场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范围,以经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临时用地、临时占用道路范围为准。
公司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到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并提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资料。
第六条各参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施工现场的各项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公司履行下列责任:
(一)建设工程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时,在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合同中明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措施;
(二)编制工程概(预)算时,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在招标文件和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单独列支,不得将其纳入招标投标竞价范围;
(三)建设工程开工前,预付不少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部分的60%,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四)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确定前,组织有关单位对可能造成毗邻建(构)筑物、各类管线、重要设施等产生影响的现场进行勘查,并将勘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设计单位;
因工程施工对毗邻的建(构)筑物、各类管线、重要设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应当组织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及时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或鉴定机构对其进行安全性鉴定,排除安全隐患;
(五)成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负总责,明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协调管理;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履行下列责任:
(一)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提供的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应当真实、准确;
(二)执行操作规程和文明施工有关规定,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
(三)工程设计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建设工程本体以及毗邻的建(构)筑物、各类管线、重要设施等的监测要求和监测控制限值等,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四)在勘察设计文件中标明现场服务的节点、事项和内容,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监理等单位作出详细说明,并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安全技术问题;
(五)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应急抢险的需要,配合有关单位及时提出处理措施;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九条监理单位履行下列责任:
(一)配备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监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监理人员,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应当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确需更换的,不得降低相应的资格条件,并履行相关变更手续;
(二)审查进场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记录施工总承包和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在岗情况;
(三)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实施跟踪监理;重点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
(四)现场见证取样送检,参与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五)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六)依法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十条施工单位履行下列责任:
(一)建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执行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定期组织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检查;
(二)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并交纳社会保险。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确需更换的,不得降低相应的资格条件,并履行相关变更手续;
(三)应当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施工方案以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项目经理应当指定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进行现场监督;
(五)落实和执行文明施工的目标、制度以及工程各阶段文明施工的计划和措施,按照规定投入、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不得挪作他用;
(六)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七)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十一条建筑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等租赁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材料,建立使用、维护和报废制度,并接受施工现场监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二条公司按规定委托具有监理和造价咨询资质的项目管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前期、勘察、设计、施工等全过程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和服务。
第十三条公司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审核工程竣工结算时,应当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格确定费率,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因故暂停施工的,公司应当和监理、施工等单位签订管理协议,明确停工期间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各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管理协议约定,做好停工期间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涉及临近管线作业的,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提供交底和指导服务。
第三章施工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各参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十七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履行论证、审核、审批等程序和交底、验收等手续。
当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至关键节点时,施工单位应当至少邀请一名参与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的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专家应当在市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公布的专家库中选取。
第十八条施工起重机械、桩工机械、高处作业吊篮、场内施工机动车辆和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市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九条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二十米以上的悬挑脚手架、五十米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使用的钢管、扣件应当在监理单位见证下,施工单位取样,送法定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作为专项方案设计计算依据。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易燃易爆材料使用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向施工人员提供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服装和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反操作规程操作的危害。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季节和天气特点,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预警和安全防护措施;出现高温天气或者其它异常天气时,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室外露天作业。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保障制度和体系,制定企业、项目应急预案,落实物资、设备、人员等应急资源。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救援,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的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文明施工管理
第二十五条文明施工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管理。
公司应当督促监理、施工单位按照标准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在工程开工、收尾、拆围、绿化等施工阶段不得降低文明施工标准。
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公司组织完成围挡设置、施工现场道路硬化、冲洗台设置以及落实保洁责任,并报施工现场监管部门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公司不予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用符合要求的硬质材料,不得使用彩条布、竹篱笆或者安全网等,表面应当整洁、美观,色彩和周围的环境相协调;
(二)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0米,临时道路挖掘采用不得低于1.1米的警示护栏。围挡应当设置不得低于0.3米的防溢座;
(三)城区主干道、景观道、商业区、风景区以及影响市容景观的施工现场,围挡不得低于2.5米;
(四)基础平整、牢固,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
第二十八条施工现场的主要入口处应当设置工程概况牌,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扬尘防治公示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公式牌,以及其他应当设置的施工标牌。
第二十九条施工现场主要通道、出入口、操作场地应当实施硬化处理;城区主干道、景观道、商业区、风景区两侧桩基工程应当实行硬地坪施工。施工现场应当采取保洁措施,不得积尘、积泥。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装、材料堆放、临时设施设置,应当符合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要求。
第三十条车辆冲洗台应当设置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并设置排水沟、污水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设施。推广使用自动冲洗装置。
冲洗台的长度不得小于八米,宽度不得小于六米。清洗车辆的污水,应当综合循环利用,或者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按要求排放。
确因场地条件无法设置车辆冲洗台的,应当采取其他有效保洁措施,确保净车出场。
第三十一条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现场管理员,负责运输车辆保洁、装载卸载的验收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配合和服从施工现场清洁保洁的管理。
车辆未经冲洗干净不得出场。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下列扬尘控制措施:
(一)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设置整齐、清洁的密目式安全网,鼓励采用不透尘材质的安全网;
(二)裸置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者绿化措施;
(三)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现场加工易产生粉尘的建筑材料应当在封闭的环境中进行;
(四)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四十八小时内不能及时清运的,采取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五)建(构)筑物拆除施工过程中采取湿式作业法,拆除作业时对拆除的建(构)筑物进行洒水或者喷淋;
(六)路面铣刨后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扬尘,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摊铺沥青。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周边居民交通出行提供可靠的安全环境: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外立面紧邻人行道或者车行道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置必要的警示和引导标志;
(二)对道路实施全部封闭、部分封闭或者减少车行道,影响行人出行安全的,应当设置安全通道;
(三)临时占用施工现场以外的道路或者场地的,应当设置围挡予以封闭;
(四)在城市道路上开挖管线沟、槽、坑,当日不能完工且需要作为通行道路的,在该道路上覆盖钢板并固定可靠,对一些危险部位应当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
(一)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不得在施工现场内搭设帐篷;
(二)建立生活卫生责任制,食品、饮水符合卫生管理要求,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设置的临时厕所等卫生设施符合市容环境卫生标准;
(三)职工宿舍内的卫生、通风、照明设备良好,净高不得低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
(四)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十六人,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当设置生活用品专柜;
(五)各类生活设施应当符合消防、通风、卫生、采光要求。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改变临时设施的使用性质。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拆除施工现场围挡和其他施工临时设施,平整施工场地,清除建筑垃圾、渣土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以及涉及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部位,推行与施工现场监管部门联网的实时视频监控系统。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公司安质部和建管部为主责监管部门,其他部门配合负责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监管人员和装备;
(二)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的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行为,以及管理体系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对违反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行为进行查处;
(四)参加建设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施工现场监管部门进行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相关资料;
(二)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或者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情形,责令改正或者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停施工;
(四)依法依规应当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六章处罚措施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相关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采取约谈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更换现场负责人等措施。
(一)未配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监理人员或者专职安全监理人员的;
(二)未审查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资格证的;
(三)未对施工现场发现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问题进行跟踪监理的;
(四)未按照规定实施旁站监理的。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相关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采取停工、约谈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更换现场负责人等措施。
(一)建(构)筑物拆除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湿式作业法的;
(二)城市道路上开挖管线沟、槽、坑,未按照规定覆盖钢板的;
(三)未按照规定设置围挡、标识牌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场地硬化或者场地积尘、积泥严重的;
(五)未按照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安装机械设备、堆放材料、设置临时设施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相关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采取停工、约谈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更换现场负责人等措施。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指定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进行现场监督的;
(二)施工起重机械、桩工机械、高处作业吊篮、场内施工机动车辆和整体提升脚手架等设施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三)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或使用未办理备案手续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单位进行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作业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建设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九篇
第一条:任何单位或个人需新装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都必须按电力法规定,事先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场所提出申请,办理手续。
第二条:供电企业应在用电营业场所公告办理各项用电业务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机构统一归口办理用户的用电申请和报装接电工作,包括用电申请书的发放及审核,供电条件勘查,供电方案确定及批复,有关费用收取,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施工、中间检查、竣工检验,供电用电合同(协议)签定,装表接电等项业务。
第三条:供电企业对已受理的用电申请应尽速确定供电方案,在下列期限内正式书面通知用户:
居民用户最长不超过五天,低压电力用户最长不超过十天,高压单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一个月,高压双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两个月。若不能如期确定供电方案时,供电企业应向用户说明原因。用户对供电企业答复的供电方案有不同意见时,应在一个月内提出意见,双方可再行协商确定。用户应根据确定的供电方案进行受电工程设计。
供电方案的有效期,是指从供电方案正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交纳供电费并且受电工程开工日为止。高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一年,低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注销。
用户遇有特殊情况延长供电方案有效期时,应在有效期到期前十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视情情况予以办理延长手续。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期限。
第四条:用户新装,增装或改装受电工程的设计安装、试验与运行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国家尚未制订标准的,应符合电力行业标准;国家和电力行业尚未制定标准的,应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规程。
第五条:用户受电工程设计和有关资料应一式两份送交供电企业审核。
高压供电的用户应提供:
1、受电工程设计及说明书;
2、用电负荷分布图;
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负荷;
4、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清单;
5、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
6、节能及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耗电以及允许中断供电时间;
7、高压受电装置一、二次接线图与平面布置图;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
8、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
9、继电保护、过电压保护及电用电计量装置的方式;
10、隐蔽工程设计资料;
11、配电网络布置图;
12、自备电源及接线方式;版权所有
13、供电企业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低压供电的用户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供电企业对用户送审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应根据电力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核的时间,对高压供电的用户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对低压供电的用户最长不超过十天。供电企业对用户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的审核意见,应以书面形式连同审核过的一份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一并退还用户,以便用户据以施工。用户若更改审核后的设计文件时,应将变更后的设计再送供电企业复核。
用户受工电工程的设计文件未经供电企业审核同意,不得据以施工。否则,供电企业将不予检验和接电。
第六条:施工安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低压用户材料必须使用国产器材,大型器材采购应采用招标准方式择优选用,并由电力企业统一采购,集中管理,按计划领用,严控器材质量关,防止不合格器材流入电网。
第七条:施工工艺及技术应符合国家相关规程要求,施工企业应经过资质考核合格,施工人员应岗前培训。
第八条:施工质量由专人负责管理,必要时由监理负责,工程竣工后由电力行业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供电。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十篇
一、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I.施工现场考勤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项目组成员外出执行任务时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施工队长外出前需要向主管项目经理请示。
2.项目现场的所有员工每天都必须准时。由于项目进展需要加班时,所有员工必须服从。
3.施工项目经理外出时应通知项目副经理。
4.请病假需要病假证明。
5.事假应向项目经理申请并填写请假单。
6.无故旷工三次或者连续旷工三天的,予以除名。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每天召开例会。
2.日常会议由施工项目经理召集,项目组管理人员和施工队长参加。定期会议的数据和决定应由项目组指定专人记录和存档。施工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的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重要事项上报公司总经理。必须坚决执行常会作出的决定。
4.施工班组之间需要协调的'问题应提交日常会议解决。在例会上,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作业要求、安全状况和最新工程动态。
5.每周例会由公司总经理召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组人员参加。定期会议的数据和决定应由项目组指定专人记录和存档。公司总经理可根据具体情况扩大参与范围。
6.公司各部门之间、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调问题应提交周会解决。定期会议应传达最新的工程趋势、最新的公司文件和公司精神。
三、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文件管理由项目组负责。
2.对施工现场的日常会议、每周会议和临时现场会议进行记录。
3.登记现场工作人员。施工队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项目签证、项目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项目检验资料、采购资料、合同等的整理归档
5.整理和归档项目中的其他文件、数据和文件。
6.各类档案应分类保管,备份不得丢失。同时,应建立相关的电子文件,以便于查阅。
7.项目组人员办理档案借阅手续。填写项目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四、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材料和外购件的入库必须经过项目经理的验收和签字。不合格材料不得入库,采购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仓库管理员必须清点所有材料和外购件,然后才能入库和记录。填写材料、外购件入库单。如有可能,应将其输入电子文件以备将来参考。
3.材料和外购件的账簿必须有日期、入库数量、出库数量、接收人、存放地点等栏
4.仓库内材料、外购件分类存放,堆放整齐有序,做好标识管理。应预留足够的通道,以便于搬运。
5.油漆、稀释剂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存放在危险品仓库内。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如果散装材料和外购件不能入库,应对数量进行清理和覆盖,以防雨淋和日晒,避免损失。
7.储存在仓库中的材料和外购件必须做好防火和防潮保护。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进入仓库的重要区域。
8.材料和外购件出库时,必须填写领料单,由施工项目经理签字批准,领料员签字。
9.借用工具和设备,建立借用物品账户。严格办理借阅手续,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收、谁留、谁赔的原则。
五、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制度
1.施工期间不允许吸烟。
2.施工现场必须到指定的厕所。厕所使用后应随时进行清洁。
3.材料、外购件等物品分类堆放整齐。不要沿途溅落,及时清洁保养。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必须分类堆放,及时清运。工作结束后,应清理材料。
5.现场施工人员着装必须统一、规范、整洁。
6.工作场所必须保持干净整洁,轮流清洁,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要及时清除。
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坚决杜绝酒后上岗,酒后闹事,打架斗殴,勾结,毁谤等现象。
8.严格控制施工机械噪声,尽量减少噪声扰民。
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新工人进入现场必须了解“三级安全生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带。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械设备。上岗前检查各项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佩戴相应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4.使用砂轮机时,首先检查砂轮是否有裂纹或危险。切割材料时,应力均匀,切割部位应夹紧牢固。
5.高空作业时,系好安全带。禁止在空中无扶手的攀爬物上自由行走。
6.深沟施工边坡应稳定,并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7.危险部位的边缘和凹坑应严格围挡、覆盖,并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
8.根据需要设置足够的通道和安全梯。
9.装卸和堆放材料、设备和施工车辆及坑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10.配备专职人员指挥大中型施工机械。
11.小型和电动工具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体系&rdquo。
13.在施工现场悬挂、粘贴安全施工标志。
14.严禁违章指挥和操作。
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负责(持证上岗),其他人员不得接电。
2.施工现场每层必须配备各种安全配电箱。
3.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二次漏电保护。应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4.所有临时管线必须使用橡胶护套管线。电线必须牢固地架设,通常是架空的,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体上。
5.严禁用花式线、铜芯线拉接。违者将受到严惩。
6.所有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一个电气开关不能用于多种用途。
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在故障或过载情况下运行。
8.有限公司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十一篇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一流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1、外出人员一律穿戴本公司安装下发的统一工作服,要求衣服整洁干净,衣物不全者、衣物不整洁者每次罚款10元。
2、外出安装及售后服务主要负责人一定要带有安装、售后服务记录表,在现场做好记录,并请对方单方相关负责人签字验收,丢失、忘记、不认真填写者罚款5元。
3、安装时,安装设备安装工具必须配套齐全,体现专业素质。主要负责人事先要计划好所带物品、协议、安装单、配套设备、工具等,如在现场需外购物品则要请示公司负责人,待服务结束后,由公司视情况进行处理。
4、安装时保持安装车辆内的卫生,安装完要及时清理安装时的线头等垃圾。
5、外出所购物品、工具等在服务结束后交于公司相关人员统一保管,并办理入库手续。
6、外出安装人员在未完成任务情况下,如中途有事,则必须请示主领导,在准假后方可进行,如出现隐瞒不报的情况除扣除相应工资、餐补等补贴外,当事人并每天罚款10元,另外主要责任人知情不报者,要连带每次罚款10元。
7、外出安装人员任务完成后,要及时返回公司,并进行填写完整外派单相关信息。
8、在安装时应认真听取每位用户的建议,安装时车辆出现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和客户沟通,得到客户确认和理解,确保工作流程和谐顺畅。
9、安装前一定要核对车辆信息,认真填写安装单,在不知道如何填写的情况下,要主动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咨询,确保填写信息准备无误,便于信息录入。
10、工作时间不得私自离开安装现场,安装完要及时告知客户,讲解设备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1、安装时须按照安装流程完成,不得糊弄,工作要仔细认真,安装结果要符合要求,如果客户验收不合格,因安装问题造成后台不能上线,对安装人员要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12、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
13、要做到尽忠职守,服从管理,有责任心,有爱心,互相团结,互相帮助。以达到工作上的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十二篇
施工现场出入管理制度
1、凡出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均需办理出入证或临时出入证,并应佩戴规范,主动出示证件。无证人员不得出入施工现场。
2、出入施工现场应举止文明、着装规范,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酒后或赤脚、穿拖鞋、袒胸露背等进入施工现场,一经发现罚款处理,严重者清除现场。
3、出入现场实行签到制度。
4、不准在施工现场吸烟及随地大小便,施工现场内不准打架斗殴,违者立即清除现场。
5、凡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办理《车辆通行证》,并应自觉停车接受检查。未经许可不得强行进入施工现场。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按有关规定按指定路线行驶、停放,严禁超速、乱行、乱放。
6、现场材料堆放整齐,随时保证楼层卫生整洁干净,垃圾及时清理。
7、工作时的临电设施要挂起来,不能随地乱放。
8、每层要有消防设施(灭火器、沙箱、消防桶、锹镐等),由施工负责专人管理。
9、无关人员或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将小孩、亲友或其他人员及其车辆擅自带入施工现场。
10、上级领导检查工作需要进入施工现场时,由接待部门与门卫值班员联系,做好接待工作。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十三篇
为维护本工程现场交通秩序,加强所有车辆停放管理,营造工程施工的和谐氛围,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停放车辆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要求:
1、凡项目部自备车辆和各施工现场临时外雇劳务车辆,必须持有项目办公室统一发放的内部车辆通行证按规定停放其院内;停放车辆按照泊车位对号入座停放,且车头朝里;
2、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现场限速标志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严禁超速,严禁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行驶。
3、严禁非施工机动车辆、自行车、摩托车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项目部规定、定点停放。
4、严禁违章拉人,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驶,开英雄车、开带病车。
5、所有进入车辆必须靠右行驶,不得随意乱停,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进出路口;
6、外来车辆进入时,门卫须登记车辆牌号、进入时间、车辆型号,以备查阅;
7、非公司和项目员工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院内停放,若需要进入项目办事、货运等,有门卫指引并停放;
8、停车后驾驶者必须锁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如有车辆、物品、财物丢失或损坏项目概不负责。
9、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违反上述任何规定,项目部管理人员有权当场制止,未造成后果者,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作出相应经济处罚。对造成后果的,依照当地交通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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