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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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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是保障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的重要手段,通过规范作业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强化风险防控,有效预防事故发生,提升管理效率。小编整理了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精选10篇,供大家学习参考,助力施工管理更规范高效。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篇


1进入现场的所有车辆及人员,必须服从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管理,如在检查和管理过程中有异议,可通过监理单位进行协调。
  2交通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本办法秉公办事,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交通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3对进场机动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通行证分长期、临时两种)。
  4长期车辆通行证的办理:
  (1)必须是现场各施工单位所属的机动车辆;
  (2)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填报申请表,附机动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复印件),监理单位审核,到现场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3)每办理一个长期车辆通行证需交纳安全保证金500元,车辆退场时交回通行证,领回安全保证金。
  5临时车辆通行证的办理:
  (1)入场活动不足七天的机动车辆,可在入场前到现场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车辆通行证;
  (2)驾驶员进行登记后,交纳安全保证金200元,领取临时车辆通行证;
  (3)车辆退场时,驾驶员交回临时车辆通行证,领回安全保证金。
  6进入现场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交通管理人员检查和指挥。
  7进入现场的机动车辆,应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各种证照齐全,外观整洁,装备完好。
  8现场车速限制:
  (1)各种车辆出入现场大门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骑自行车人员应下车推行。
  (2)施工现场小型机动车辆时速一般不得超过30公里,大型机动车辆时速一般不得超过20公里,专用机动车辆载货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9现场的道路需要截断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过监理部(负责总平面管理)审批。截断处要有明显的标识,夜间要有信号灯等安全措施,完工后要及时修复。
  10建设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道路情况设置交通标志。
  11各施工单位要加强车辆管理,对雇佣的车辆要经常进行检查,不合格的要及时清退。
  12场内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专业部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化交通安全管理,杜绝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提高各类机动车辆的完好率、使用率,更好的保障施工生产,结合我单位及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工程施工现场、交通道路、厂门、弯道以及单行道交叉等禁止各种车辆停放,并结合现场的具体情况设置禁止车辆停放标记。
  2、对破路施工和跨越道路拉设绳、电缆,应报公司和监理、总包单位批准,并设有明显的标记,夜间还应设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和行人来往频繁的道路应设置临时交通指挥。
  3、严禁在道路上堆放材料、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如确应施工需要临时占用路面或破土施工时,必须报公司和监理、总包单位批准后方可占用。
  4、道路两旁堆放的设备材料要距离道路2m以上,跨越道路拉设钢丝绳或架设电缆时高度不得低于7m。
  5、施工用的机动车辆和特种车辆(吊车、叉车、翻斗车等)的车况必须良好。进厂应严格检查,并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年审,除发给的年审证外,还应持有经公司安全部门考核的司机上岗证,司机必须持“三证”上岗。
  6、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氧气、乙炔气)的机动车辆,还需持省市安全部门签发的危险物品专用运输证。
  7、项目工地内各种机动车辆限速行驶
  1)机动车辆进出装置大门及转弯处为5km/h,直线行10-15km/h。
  2)运输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和进出装置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装危险物品的车辆还必须挂“危险品”标志牌。行车过程中,保持安全车速和保持一定的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强行会车。
  8、机动车辆载货规定:
  1)不准超过驾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2)散装及粉状或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荡、到处飞物、滴漏在车外,必须用帆布等封盖严密。
  3)货车不准人、货混装,除驾驶室内可以按额定人员定座外,其它部位(驾驶室顶部、脚踏板、叶子板等处)不准载人。
  9、施工作业现场及机械设备附近不准停放自行车、三轮车、自行车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10、吊车在吊装作业时,360度旋转区域和吊车扒杆底下禁止站人。
  11、吊装作业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
  12、机动车进出本市,必须办理长途车会签制度,由项目经理签发。
  13、为提高机动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现场交通安全,对施工项目部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实行奖惩制度。对全年安全无事故的项目部及驾驶人员给予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项目部及驾驶人员除承担事故赔尝责任外还要给予经济上的处罚,造成重大、特大人员伤亡的依法移交安全机关处理并强制解聘驾驶人员等。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第三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行为,按计划有序推动工程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建筑市场,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后,参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活动的各方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和相关设备采购等业务的发包、承包以及中介服务的交易行为和场所。
  第二章管理依据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和有关法规,以及双方(多方)签订的`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章适用对象
  第四条在盐城市城南管委会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包括且不限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测绘单位、招标代理、评估单位、检测单位、跟踪审计、营销公司、物业服务企业、酒店管理公司等。
  第四章任务管理
  第五条围绕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分解到各方责任主体的具体要求,明确总的目标时间、质量(成果)目标、安全目标、文明施工(服务)目标等。
  第六条由各方责任主体细化明确各阶段具体工作,对应完成的时限和服务承诺(含奖罚),以不影响工程建设为原则确认后实施。再由各责任主体的阶段工作细化到每个月,由建设单位(或城南管委会建设局)定期组织检查月计划完成情况作为结算依据,并登记备案作为各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和招标建议的依据之一。
  第七条对各节点完成时间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实行过错追究制。
  第五章制度管理
  第八条各责任主体应根据项目特点结合公司规章制度和城南管委会相关规定建立各项制度,各项制度要明确奖罚,特别要明确责任追究制。
  第九条针对不同分工、不同岗位、不同项目区别对待,分类管理,明确责任。
  第十条建立健全各项管理体系,如组织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文明施工(服务)管理体系等,形成各项制度后到建设单位(或城南管委会建设局)登记,作
  为检查工作的依据之一。
  第六章人员管理
  第十一条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明确参与项目建设人员,结合项目特点细化补充明确各项体系的人员,书面材料到建设单位(或城南管委会建设局)进行登记备案、身份核实(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请公安核对;职称原件、复印件,以及各种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请人事局招标办核实,以及公司的证明材料),如遇工作调整及时备案。
  第十二条手续齐全由建设单位(或城南管委会建设局)检查,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核查。发现人员不在岗、假冒、擅自更换,约定从严从重处罚。
  第七章单位管理
  第十三条建立有效联系机制,各责任主体形成月报、半年报、年报,报建设单位和公司总部。
  第十四条每月固定时间由总经理或经营副总与建设单位(或城南管委会建设局)进行对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明确采取措施,协商一致后纳入下月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第八章绩效考核
  第十五条根据每个月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制度执行情况,由城南管委会建设局牵头,各方责任主体参加进行综合评分,评出优、中、差,并在城南管委会和项目建设所在地公布。
  第十六条对违法违纪产生严重后果责任,建设单位对各方责任主体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与各行政审批管理部分(规划审批、图纸审查、人防审查、节能、抗震、质检、安监、审计及环保等等)建立有效联系体制。
  第十八条在项目审批审核过程中对违反强制性规定、存在重大隐患、重大失误、多次修改仍不能通过审批的等影响工程建设,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工程投资的进行联合评定,评出优、中、差,并推荐限制在以后项目中使用。
  第十九条工程结束进行总体评定,如工作目标未完成,按合同约定处理并在各单位信用等级和信誉中体现,作为投标评选的依据之一。
  第九章展开活动
  第二十条积极组织比学赶帮超活动,城南建设局对区内各参与单位将组织相互学习、综合竞赛等活动。引导创优、营运建筑市场积极向上的氛围。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第四篇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要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平面图。
  2.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分片包干和个人岗位责任制,做到整个现场清洁整齐文明。
  3.施工现场道路和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并有排水措施,道路要畅通,不得尘土飞扬。
  4.各种材料及构配件按要求,分规格码放整齐、合理保管,使用方便。
  5.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干活脚下清、活完料净,施工垃圾和洒漏的砼要及时清理。
  6.现场要有工程成品保护措施,不得有碰撞,损坏现象。
  7.建筑物内外,禁止随地大小便,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第五篇


第一节施工现场环境管理的程序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或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环境管理
  (1)建设单位结合选址,对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简要说明(或环境影响初步分析);
  (2)环保部门参加厂址现场踏勘;
  (3)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签署意见,纳入项目建议书做为立项依据。
  二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阶段的环境管理
  (1)国家环保局及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计委及有关部门立项批复,督促建设单位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查制度;
  (2)建设单位征求国家环保局意见,确定作报告书或报告表。委托持甲级评价证书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评价大纲(环评实施方案)。
  (3)建设单位向国家环保局申报表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环评实施方案),抄送行业主管部门,同时附立项文件环评经费概算,国家环保局根据情况确定审查方式(组织专家评审会,专家现场考察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查意见;
  (4)根据国家环保局对“大纲”审查的意见和要求(主要包括评价范围,选用的标准,确定的保护目标,环境要素的取舍和评价经费等)及确定的大纲内容,
  评价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开展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5)建设项目如有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应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
  (6)建设单位将编制完成的“报告书(表)”,按审批权限上报主管部门的
  保机构,抄报国家环保局和项目所在地省、市环保部门;
  (7)主管部门组织报告书(表)预审,将预审意见和修改确定的两套环评报告书报国家环保局审批。省级环保部门应同时向国家环保局报送审查意见。国家环保局在接到预审意见之日起,2个月内批复或签署意见,逾期不批复或未签署意见,可视其上报方案已被确认;
  (8)国家环保局可委托省级环保部门审查“大纲”或审批“报告书”;
  (9)国家环保局参加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
  三设计阶段的环境管理
  一般建设项目按两个阶段进行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对于技术上
  复杂而又缺乏设计经验的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可能增加技术设计阶段;为解决总体开发方案和建设部署等重大问题,有些行业,可包括总体规划设计或总体设计。
  (1)初步设计阶段的环境管理
  1)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必须按照(87)国环字第00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具体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投资概算;
  2)建设单位在设计会审前向政府环保部门报送设计文件;
  3)特大型(重点)建设项目按审查权限由国家环保局或国家环保局委托省级政府环保部门参加设计审查,一般建设项目由省级政府环保部门参加设计审查。必要时环保部门可单独审查环保篇章;
  (2)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环境管理
  1)根据初步设计审查的审批意见,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在施工图中落实有关环保工程的设计及其环保投资;
  2)环保部门组织监督检查;
  3)建设单位报批开工报告。批准后,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其中应包纳相应环保投资。
  四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
  (1)牻ㄉ璧ノ换嵬施工单位做好环9こ躺枋┑氖┕そㄉ琛⒆式鹗褂们榭龅茸柿稀⑽募的整理建档工作备查r约颈ǖ男问浇环9こ探度情况上报政府环2棵牛
  (2)环保部门检查环保报批手续是否完备,环保工程是否纳入施工计划及建设进度和资金落实情况,提出意见;
  (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负责落实环保部门对施工阶段的环保要求以及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主要是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防止和减轻粉尘、噪声、震动等对周围生活居住区的污染和危害,建设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五试生产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环境管理
  (1)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和政府环保部门提交试运转申请报告;
  (2)经批准后,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做好试运转记录,并应由当地环保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3)建设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环保部门提交环保工程预验收申请报告,附试运转监测报告;
  (4)省级政府环保部门组织环保工程的预验收;
  (5)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门在预验收中提出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竣工验收;
  (6)特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国家环保局参加或委托省级政府环保部门参加正式竣工验收并办理建设项目环保工程验收合格证。
  第二节环境管理的要求
  (1)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牪扇〈胧┛刂剖┕は殖〉母髦址鄢尽⒎掀、废水、固定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α
  (2)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1)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2)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浇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4)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5)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6)对产品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3)建设工程施工由于受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建设单位应当合同施工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第六篇


施工现场出入管理制度
  1、凡出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均需办理出入证或临时出入证,并应佩戴规范,主动出示证件。无证人员不得出入施工现场。
  2、出入施工现场应举止文明、着装规范,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酒后或赤脚、穿拖鞋、袒胸露背等进入施工现场,一经发现罚款处理,严重者清除现场。
  3、出入现场实行签到制度。
  4、不准在施工现场吸烟及随地大小便,施工现场内不准打架斗殴,违者立即清除现场。
  5、凡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办理《车辆通行证》,并应自觉停车接受检查。未经许可不得强行进入施工现场。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按有关规定按指定路线行驶、停放,严禁超速、乱行、乱放。
  6、现场材料堆放整齐,随时保证楼层卫生整洁干净,垃圾及时清理。
  7、工作时的临电设施要挂起来,不能随地乱放。
  8、每层要有消防设施(灭火器、沙箱、消防桶、锹镐等),由施工负责专人管理。
  9、无关人员或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将小孩、亲友或其他人员及其车辆擅自带入施工现场。
  10、上级领导检查工作需要进入施工现场时,由接待部门与门卫值班员联系,做好接待工作。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第七篇


a)工程建设人员来自四面八方,为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控制和管理,总承包商将制订“工程建设员工基本守则”,作为参加工程建设施工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其具体内容如下:
  b)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颁布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总包商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自觉维护施工现场的工程秩序和施工环境。
  c)以总包商确立的总体目标为导向,立足本职、精心管理、精心施工,共同为业主提供高品位的建筑产品而勤奋工作。
  d)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文明施工、规范作业、珍惜员工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国家和企业的财产不遭受损失。
  e)自觉爱护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和材料设备,积极参与施工全过程的建筑产品保护,自觉抵制一切损坏建筑产品和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
  f)发扬大工程大协作精神,增进员工之间团结协助的亲密关系,树立上道工序为下道工序服务的思想,确保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齐心协办携手共进。
  g)积极参与创建苏州文明卫生工地的活动,创导良好的文明作业风范和个人卫生习惯,树立一流员工形象和工地形象。
  h)为了有效地协调进场分包商及其所属员工的管理行为和作业行为,保证“工程建设员工基本守则”的贯彻落实,创造文明有序的施工环境,总包商采用以下具体措施:
  1 、身份识别
  为便于总包对进入现场的各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及工人的管理,正确识别其所属单位和身份,采取以下措施:
  2、安全帽识别
  要求各分包商的管理人员与工人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安全帽正面粘贴其所属公司的标志,侧面粘贴代表其身份的工号。各分包商的安全管理部门进场后向总包安全管理部门提交资料,内容包括安全帽颜色的规定、公司标志的样本、所有人员的名单及工号,便于总包的管理。
  3、工作牌识别
  凡是在现场工作的所有人员只要未离开现场,必须佩戴工作牌。工作牌由总包统一制作。工作牌上注明公司名称、姓名、工号并粘贴本人近期照片。工作牌的工号与安全帽的工号必须一致。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第八篇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工地管理制度
  一、工地纪律
  1、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安全规定操作。
  2、非现场管理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不准擅自进出施工现场。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过现场管理人员许可方可进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两米以上高度、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如在光滑的地面使用梯子,必须在梯脚做好防滑措施。
  5、施工现场的材料,每天整理归类,长短厚薄分开,妥善保管。每天按排工人清扫现场,清运垃圾,施工现场必需保持整洁,通畅。
  6、严禁赤脚上工地,所有人员必须穿上鞋或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7、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8、严禁在通道口及楼梯口倒垃圾,扔杂物。
  9、严禁聚众赌博,严禁观看淫秽书刊、音像,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
  10、对不符合用电要求的电源线要坚决拆除,对影响行人的电线要吊高固定。
  11、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人员每天进行工作方面的自我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措施,如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
  12、加强施工现场的日夜值班制度,配备足够的人员加强巡回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加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成品保护要重视实施“护”(提前保护)、“包”(包裹防污染)、“盖”(表面覆盖)、“封”(局部封闭、防损和污染)。
  13、存放在现场的施工用料不得随意运出工地。必须外运的应向项目部申报原因及办理有关手续,经批准后发给放行条方能运出。
  二、防火规定
  1、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生火,
  2、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须由专业电工接驳,如施工用电超荷致使电箱功率失衡,应立即停止使用,经调整后才恢复施工。
  3、在有明火或有易燃易爆物作业处,必需按照消防防范进行正确操作。
  三、用电规定
  1、未经值班电工同意,任何班组或个人不得自行开合总开关。
  2、各施工工种的支路开关箱,统一由值班电工接驳,并分接到各工作段,开关箱的拉线要接到接线端上,严禁接在其他地方。
  3、各工作室的分接端必须带有保护装置。
  4、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碘钨灯,一般照明应采用带安全网罩的行灯,且不得使用裸露电线作为电源线,并由专业电工接驳。对放有易燃物品的室内应设置防爆灯,并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
  5、所有进场的电动工具,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6、值班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如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应立即停工整改。
  7、除值班电工之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合照明电源开关。电源配电箱、拉闸上,需挂警示标志牌。
  8、支路接线箱内的每个接线端不得同时接二个以上支线端,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第九篇


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和公司的内部交通管理办法,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自觉服从公司交管人员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安全行驶。
  二、各协作单位自备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交安委统一发放的内部车辆通行证,凭证出入;在施工现场的临时外雇劳务车辆,入场前必须先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运营手续,然后到项目公司工程部办理车辆出入临时通行证;
  三、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
  四、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照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之内,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
  五、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上述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在门卫处登记,留存有效证件,征得门卫同意后,凭项目部内部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进入后按规定定点存放,出厂时挽回原证件。
  六、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
  七、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未经过年审或年审不过关的车辆。
  八、施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避免防碍施工现场通行。
  九、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瞻前顾后、谨慎行驶,有专人指挥,避免碰到电缆及高空设备等。
  十、不得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隔断或阻碍。
  十一、起重机、强夯机、挖掘机作业时应提高安全意识,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十二、施工车辆脱离施工现场行驶时,应注意文明整洁,按照城管和环保部门的要求清洗干净车辆。
  十三、违章作业或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由车方负责。
  十四、工程施工时,要求各协作单位尽量使用自己的车辆运送土石方及建筑垃圾等,特殊情况下需雇用社会车辆时,应严格检查车方的.牌照、执照、行驶证、年审年检、车辆保险等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确定齐全合格方方可雇用。
  十五、所有现场施工服务车辆必须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项目内部的土方车、装载机、砼罐车、泵车等大型施工车辆,没有工程部批示,一律不得擅自驶出施工现场大门。出门时必须接受门卫检查。
  十六、凡拉运施工用物资出门的车辆,必须持有项目公司统一印发的物资出门证经门卫审查后,方可出门。未经许可或物证不符都,任何物品不得拉运出门,门卫有权扣留。
  十七、凡违反道路行驶规定的,每车次处罚用车单位1000元,在工程款中扣除。
  十八、违反上述任何规定,工程部车管人员有权当场制止,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处罚款200元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第十篇


为了保证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施工用电管理责任制如下:
  (一)全体机电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在项目部统一领导下,遵照国家有关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完成施工安全用电的保证工作。
  (二)机电管理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的电气安装、机械设备用电等安全防护废话和装置组织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用电规程,教育工人新意守纪,积极消除事故隐患。
  (三)机电班长在带领全班模范遵守施工用电安全制度,带领本班安全作业,执行安全交底措施,拒绝违章指挥。班前对所使用的施工用电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组织班组进行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会,积极做好安全用电工作。
  (四)全体机电工作人员在班长领导下,严格执行各贡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积极完成班长交给的一切工作任务,对所有施工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要经常检测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解决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用电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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