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是保障施工安全、规范作业流程、提升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涵盖用电安全、设备管理、人员职责等内容,有效防范事故风险,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小编整理了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完整版14篇,供大家学习参考,助力工程安全高效实施。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篇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工地管理制度
一、工地纪律
1、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安全规定操作。
2、非现场管理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不准擅自进出施工现场。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过现场管理人员许可方可进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两米以上高度、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如在光滑的地面使用梯子,必须在梯脚做好防滑措施。
5、施工现场的材料,每天整理归类,长短厚薄分开,妥善保管。每天按排工人清扫现场,清运垃圾,施工现场必需保持整洁,通畅。
6、严禁赤脚上工地,所有人员必须穿上鞋或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7、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8、严禁在通道口及楼梯口倒垃圾,扔杂物。
9、严禁聚众赌博,严禁观看淫秽书刊、音像,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
10、对不符合用电要求的电源线要坚决拆除,对影响行人的电线要吊高固定。
11、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人员每天进行工作方面的自我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措施,如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
12、加强施工现场的日夜值班制度,配备足够的人员加强巡回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加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成品保护要重视实施“护”(提前保护)、“包”(包裹防污染)、“盖”(表面覆盖)、“封”(局部封闭、防损和污染)。
13、存放在现场的施工用料不得随意运出工地。必须外运的应向项目部申报原因及办理有关手续,经批准后发给放行条方能运出。
二、防火规定
1、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生火,
2、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须由专业电工接驳,如施工用电超荷致使电箱功率失衡,应立即停止使用,经调整后才恢复施工。
3、在有明火或有易燃易爆物作业处,必需按照消防防范进行正确操作。
三、用电规定
1、未经值班电工同意,任何班组或个人不得自行开合总开关。
2、各施工工种的支路开关箱,统一由值班电工接驳,并分接到各工作段,开关箱的拉线要接到接线端上,严禁接在其他地方。
3、各工作室的分接端必须带有保护装置。
4、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碘钨灯,一般照明应采用带安全网罩的行灯,且不得使用裸露电线作为电源线,并由专业电工接驳。对放有易燃物品的室内应设置防爆灯,并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
5、所有进场的电动工具,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6、值班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如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应立即停工整改。
7、除值班电工之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合照明电源开关。电源配电箱、拉闸上,需挂警示标志牌。
8、支路接线箱内的每个接线端不得同时接二个以上支线端,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二篇
1、工程秘书应严格城建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工程中工程量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自检资料的整理归档。
5、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6、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7、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三篇
为维护本工程现场交通秩序,加强所有车辆停放管理,营造工程施工的和谐氛围,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停放车辆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要求:
1、凡项目部自备车辆和各施工现场临时外雇劳务车辆,必须持有项目办公室统一发放的内部车辆通行证按规定停放其院内;停放车辆按照泊车位对号入座停放,且车头朝里;
2、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现场限速标志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严禁超速,严禁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行驶。
3、严禁非施工机动车辆、自行车、摩托车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项目部规定、定点停放。
4、严禁违章拉人,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驶,开英雄车、开带病车。
5、所有进入车辆必须靠右行驶,不得随意乱停,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进出路口;
6、外来车辆进入时,门卫须登记车辆牌号、进入时间、车辆型号,以备查阅;
7、非公司和项目员工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院内停放,若需要进入项目办事、货运等,有门卫指引并停放;
8、停车后驾驶者必须锁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如有车辆、物品、财物丢失或损坏项目概不负责。
9、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违反上述任何规定,项目部管理人员有权当场制止,未造成后果者,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作出相应经济处罚。对造成后果的,依照当地交通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四篇
[1与业主、监理的协调管理
1、积极配合业主、监理进行场内的施工准备工作,为他们排忧解难。
2、及时根据业主工作指令作出进度的调整计划,在进度上有重大提前及延误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在施工过程中向业主提出建议,要求业主及时解决。
3、在熟悉图纸的基础上派出具有丰富经验的采购供应人员进行设备材料订购及联系工作。
4、积极配合业主、监理进行工程修改、方案确定、技术论证并做合理的经理分析,直到满意为止。
5、在施工过程中邀请有关专家进行降低成本,节约能源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基础上降低工程造价。
6、如果业主要求增加工作量,我公司将积极组织劳动力进场并实行加班、加点工作,确保工程如期竣工。
7、工程进度款的收取按合同规定由业主签证,所有工程的中期付款或结算款均报业主确认,并按有关程序予以执行。
8、业主交往过程中,业主联系单、备忘录等书面形式与业主进行联系。
9、诚恳接受业主、监理的指导性意见和要求,相互紧密合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与设计单位的协调管理
1、设计单位作为项目的总体设计者,对该项目的设计思路、设计依据、设计意思有深刻的了解,故与设计单位的协调配合是完整体现设计意图,使工程既能满足使用要求,又是费用有所控制的重要手段。
2、认真熟悉图纸,深刻理会设计图纸意图,在此基础上认真听取设计交底,并做好图纸会审工作。
3、虚心接受设计单位对工程施工的指导意见和建议,严格执行按图施工的原则,不随意改动图纸,改变设计意图,不盲目施工。
4、若施工中遇到问题,则虚心请教设计人员,并以书面的形式报告设计单位,办理施工技术核定,绝不自作主张,不盲目施工。
5、定期或不定期的请教设计单位到施工现场进行指导,并认真执行其意见组织施工,使设计、施工紧密结合起来。
[3与土建单位的协调管理
1、每周定期与土建单位召开一次协调会,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
2、现场管理人员与土建方管理人员在施工高峰时每天收工前开一次碰头会,协商解决当天及第二天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应由总承包负责解决的问题决不能拖延和延期。
3、施工过程中各类业务联系,除必要口头通知外均以书面形式同土建方协调、联系。
4、诚恳接受业主、监理、土建方的指导性意见和要求,相互紧密合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5、接受土建方的安全监控,参与工地的安全检查工作,并落实整改事宜。
6、做好消防与治安管理工作。
7、按土建方指令做好现场容场貌管理工作,建筑材料设备划区域整齐堆放,施工区域内完工完料。
8、遵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维护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
9、保持工地文明,努力做好宿舍卫生工作。
[4与水电、消防、空调等施工单位的配合
1、本工程涉及的各专业(装饰、水电、消防、空调、弱电等)较多,协调和配合的内容多,装饰施工的同时,空调、消防、弱电等其它装工程也在同时进行,施工中应积极与其他施工单位协调处理好相关部位的配合施工。
2、本工程装饰施工时消防、空调、弱电、水电等管线安装工程为隐蔽工程均需在我公司吊顶前全部结束,并在龙骨安装、造型确定后按装饰要求调整到位,使之横平竖直,不影响装饰造型。
3、装饰工程施工时,应加强对安装产品的保护,相互配合,相互保护,不得踩已安装好的产品,特别是已保温完的管道和风管。
4、所有精密仪器、仪表元件、灯具、面板、洁具等产品进行封闭围护,以防丢失和损坏。设备安装完毕后,采取防水、防尘等对设备进行密封保护。
5、加强职工产品保护的意识教育,对于违反者将予以重罚,直至责令当事人出场。
6、在施工中各工种应经常保持联系,互相监督,互相积极配合,按质按期完成整个工程。
[5项目内部关系的协调
1、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依据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做好思想工作,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等方面的实现。
2、项目经理部与企业管理层关系的协调应依靠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项目经理部与劳务作业层关系的协调应依靠履行劳务合同及执行'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3、项目经理部进行内部供求关系的协调应做了下列工作。
a、做好供需计划的编制、平衡,并认真执行计划。
b、充分发挥调度系统和调度人员的作用,加强高度工作,排除障碍。
[6资料管理的配合
1、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收集内容应符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各项内容,做到基本齐全。
2、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收集内容建设施工企业单位一般常用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划分为三大分册。
a、施工技术资料汇总及竣工图。
b、技术管理资料及质量保证资料。
c、施工管理资料及质量评定资料。
3、质量资料收集归档的岗位职责我们公司在加强技术资料管理工作方面,特别强调企业内部逐级建立质量责任制。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质量员、材料员、合同管理员、资料员和生产班组都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工程质量和确保工程资料准确、齐全、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形成网络。
4、项目经理:负责定期进行组织检查,对形成的工程资料的`质量、定期分析、计评考核、发现不符合标准的在过程中加以改正。项目工程师:负责签发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组织技术复核以及竣工图纸、技术核定单收发、填写施工日记、技术交底。
5、质量员:在班组自检互检上,负责会同有关人员按分部、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和做好质量评定等级工作,对材料、成品质量进行抽检及验看质保书。
6、材料员:负责工程所有材料的质保书,保证其结论为合格的材料方能用于工程。
7、资料员:按施工阶段及时积累原始资料收集,所能关工程资料,进行汇总整理,使其吻合、交圈、可追溯。及时将不符合要求的资料提出,由项目经理处理责任人。
[7竣工资料的提交
1、工程竣工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反映施工项目管理全过程的实际,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其规律性和完整性,做到图物相符、数据准确、齐全可靠、手续完备、相互关联紧密。竣工资料的质量,必须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89)的规定。
2、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应建立制度,根据专业分工的原则,实行科学收集,定向移交,归口管理。并符合标识、编目、查阅、保管等程序文件的要求。要做到竣工资料不损坏、不变质和不丢失,组卷时符合规定。
3、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应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器具及设备等的质量证明和进场材料试验报告等,这此资料全面反映了施工全过程中质量的保证和控制情况。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五篇
室内装修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1)在工程开工时,召集所有工地人员,简明交代有关事项,例如:工期要求、质量、安全、工地纪律、现场文明卫生、施工管理人员的分工等。合所有工地人员对整个工程有一定认识。
(2)工地放样,按照平面图纸尺寸依次弹线放样,并认真核对实地放样与平面图纸尺寸是否有关,若出现实地尺寸与图纸不符时应及时与设计人员进行处理,并请甲方到场征求意见,在得到共同认可后方能进行施工。
(3)施工调度包含人员(工种)、材料、机具的调度,根据施工进行及实际情况合理地、科学地进行调度,避免出现施工混乱,施工间断以减少浪费和损失,具体内容:
①人员(工种)调度
加强计划管理,针对各种施工特点和相关的联系,须使施工的进展具有均衡性和节奏性,消除停工、离工现象。例如:当电工布线管时,木工不便施工天花及隔墙,但可以安排木制作门面或家具施工,以免相互争场地出现离工现象,当某些工程项目上下工序不能同时交叉进行时,可适当集中力量于上道工序,完成一段就移交一段,当一些工程受场地制约,无法集中太多人员施工时,则可在保证重点工程的同时,安排一部分人员去做辅助工程的附属工程,当各工序同时展开时,管理者须安排一些后备工程。总之,通过人员的合理调度,达到保证各工种专业人员不间断,按次序从一个项目转移到另一个项目进行施工。
②材料调度
施工期间,管理者须对各工种材料库存量登记清楚,并预计出未来数天内对材料的需求量,及时给予调供,禁止出现停工待料现象。同时要注意保持工地整洁,切勿使材料乱置于现场。为避免工地空间变小影响施工,需控制材料进场时间。对进场材料,设置工地材料库房进行保管,施工材料的发放以当天用料当天发放为基本原则。
管理者在施工中需防止施工人员随意浪费材料,主要抓好二个方面工作:一是抓好下料设计,二是抓好剩余材料的利用。此外,要防止偷盗及顺手牵羊的现象。
③机具管理
实行施工机具领用登记制度,以'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为原则,防止出现不正常的损坏和遗失。调度好各工序机具的使用,可避免一些工序机具闲置,提高施工机具的使用率,同时还须加强对施工机具的保养,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机具,使用过程中若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工程完毕,应安排专人对机具进行清理、保养之后方可收回仓库。
(4)施工日记
施工日记是反映整个工程施工详细过程的备忘录,施工日记须坚持当日写记,内容包括:当天日期、天气、施工内容、施工人数、材料使用、工作进度、施工现场状况及有关工程的事项。
(5)施工检查
施工管理中一个重要环节即是施工检查,分以下三个方面:
①工艺质量检查
检查各阶段中各工序在施工中是否符合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及时发现问题进行纠正,以免发生不可挽回的损失。
②安全检查
a.严防施工场地发生火灾,在易燃场地烧焊时,应清理净周围的易燃物品,配制灭火器械,必要时指定专人监护。
b.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如不易做到,应划出吸烟范围,并要求施工人员养成吸烟后随手掐灭熄烟头方可离去的习惯。但是在进行木作及油漆工程时,绝对禁止在工地现场吸烟。禁止在工地用电炉、电热锅等烧煮食物。
c.严禁非电气人员安装及维修电路,防止发生触电伤亡事故。
d.防止闲杂人员破坏,每日施工完毕,须将门窗锁好,注意工地钥匙的传递,巡视工地,检查防范措施。
③施工进度检查
除重点检查关键工序的施工进度外,还要经常了解其它工序的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避免出现非关键工序的阻滞,影响整个工程工期的现象。
根据进度检查结果,按实际施工进度状况不断地修正原网络进度表,以方便控制工作进度。对阻碍施工进度的工序,除修正网络表外,还须做出该工序的施工流程图,以便合理调动人力、物力进行施工。
(6)与甲方(业方)联系、交流
施工过程中管理人员须经常和甲方联系,约同甲方检查工作,介绍施工情况,并及时将甲方的意见反馈,互相沟通,增强甲方对施工的信心。主要联系工作的内容:
①工程开工时,请甲方在开工报告表上签章,以便作为工期计算的基础。
②陪同甲方看工地,并介绍施工情况。
③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工程会议。
④重视甲方提出更改设计的意见,对不能实施的意见须作详细解释,更改
用须得到甲方签章认可。
⑤邀请甲方参加对隐蔽工程的验收。
⑥协助甲方办理消防报验手续。
⑦呈报工程进度月报表,请甲方在报表上签章作为工作量签证,督促甲方按时拨款。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六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铁龙袍智慧新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维护城镇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京市相关规定和现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称施工现场),是中铁龙袍智慧新城(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辖下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施工场地。
第三条公司安质、建管、商务合约、预算合同等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鼓励各参建单位在工程施工中采取绿色、先进的施工技术,推进施工现场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范围,以经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临时用地、临时占用道路范围为准。
公司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到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并提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资料。
第六条各参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施工现场的各项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公司履行下列责任:
(一)建设工程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时,在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合同中明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措施;
(二)编制工程概(预)算时,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在招标文件和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单独列支,不得将其纳入招标投标竞价范围;
(三)建设工程开工前,预付不少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部分的60%,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四)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确定前,组织有关单位对可能造成毗邻建(构)筑物、各类管线、重要设施等产生影响的现场进行勘查,并将勘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设计单位;
因工程施工对毗邻的建(构)筑物、各类管线、重要设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应当组织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及时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或鉴定机构对其进行安全性鉴定,排除安全隐患;
(五)成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负总责,明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协调管理;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履行下列责任:
(一)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提供的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应当真实、准确;
(二)执行操作规程和文明施工有关规定,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
(三)工程设计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建设工程本体以及毗邻的建(构)筑物、各类管线、重要设施等的监测要求和监测控制限值等,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四)在勘察设计文件中标明现场服务的节点、事项和内容,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监理等单位作出详细说明,并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安全技术问题;
(五)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应急抢险的需要,配合有关单位及时提出处理措施;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九条监理单位履行下列责任:
(一)配备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监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监理人员,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应当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确需更换的,不得降低相应的资格条件,并履行相关变更手续;
(二)审查进场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记录施工总承包和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在岗情况;
(三)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实施跟踪监理;重点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
(四)现场见证取样送检,参与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五)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六)依法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十条施工单位履行下列责任:
(一)建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执行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定期组织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检查;
(二)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并交纳社会保险。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确需更换的,不得降低相应的资格条件,并履行相关变更手续;
(三)应当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施工方案以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项目经理应当指定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进行现场监督;
(五)落实和执行文明施工的目标、制度以及工程各阶段文明施工的计划和措施,按照规定投入、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不得挪作他用;
(六)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七)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十一条建筑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等租赁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材料,建立使用、维护和报废制度,并接受施工现场监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二条公司按规定委托具有监理和造价咨询资质的项目管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前期、勘察、设计、施工等全过程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和服务。
第十三条公司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审核工程竣工结算时,应当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格确定费率,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因故暂停施工的,公司应当和监理、施工等单位签订管理协议,明确停工期间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各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管理协议约定,做好停工期间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涉及临近管线作业的,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提供交底和指导服务。
第三章施工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各参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十七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履行论证、审核、审批等程序和交底、验收等手续。
当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至关键节点时,施工单位应当至少邀请一名参与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的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专家应当在市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公布的专家库中选取。
第十八条施工起重机械、桩工机械、高处作业吊篮、场内施工机动车辆和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市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九条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二十米以上的悬挑脚手架、五十米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使用的钢管、扣件应当在监理单位见证下,施工单位取样,送法定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作为专项方案设计计算依据。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易燃易爆材料使用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向施工人员提供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服装和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反操作规程操作的危害。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季节和天气特点,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预警和安全防护措施;出现高温天气或者其它异常天气时,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室外露天作业。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保障制度和体系,制定企业、项目应急预案,落实物资、设备、人员等应急资源。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救援,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的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文明施工管理
第二十五条文明施工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管理。
公司应当督促监理、施工单位按照标准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在工程开工、收尾、拆围、绿化等施工阶段不得降低文明施工标准。
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公司组织完成围挡设置、施工现场道路硬化、冲洗台设置以及落实保洁责任,并报施工现场监管部门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公司不予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用符合要求的硬质材料,不得使用彩条布、竹篱笆或者安全网等,表面应当整洁、美观,色彩和周围的环境相协调;
(二)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0米,临时道路挖掘采用不得低于1.1米的警示护栏。围挡应当设置不得低于0.3米的防溢座;
(三)城区主干道、景观道、商业区、风景区以及影响市容景观的施工现场,围挡不得低于2.5米;
(四)基础平整、牢固,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
第二十八条施工现场的主要入口处应当设置工程概况牌,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扬尘防治公示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公式牌,以及其他应当设置的施工标牌。
第二十九条施工现场主要通道、出入口、操作场地应当实施硬化处理;城区主干道、景观道、商业区、风景区两侧桩基工程应当实行硬地坪施工。施工现场应当采取保洁措施,不得积尘、积泥。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装、材料堆放、临时设施设置,应当符合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要求。
第三十条车辆冲洗台应当设置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并设置排水沟、污水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设施。推广使用自动冲洗装置。
冲洗台的长度不得小于八米,宽度不得小于六米。清洗车辆的污水,应当综合循环利用,或者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按要求排放。
确因场地条件无法设置车辆冲洗台的,应当采取其他有效保洁措施,确保净车出场。
第三十一条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现场管理员,负责运输车辆保洁、装载卸载的验收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配合和服从施工现场清洁保洁的管理。
车辆未经冲洗干净不得出场。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下列扬尘控制措施:
(一)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设置整齐、清洁的密目式安全网,鼓励采用不透尘材质的安全网;
(二)裸置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者绿化措施;
(三)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现场加工易产生粉尘的建筑材料应当在封闭的环境中进行;
(四)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四十八小时内不能及时清运的,采取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五)建(构)筑物拆除施工过程中采取湿式作业法,拆除作业时对拆除的建(构)筑物进行洒水或者喷淋;
(六)路面铣刨后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扬尘,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摊铺沥青。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周边居民交通出行提供可靠的安全环境: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外立面紧邻人行道或者车行道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置必要的警示和引导标志;
(二)对道路实施全部封闭、部分封闭或者减少车行道,影响行人出行安全的,应当设置安全通道;
(三)临时占用施工现场以外的道路或者场地的,应当设置围挡予以封闭;
(四)在城市道路上开挖管线沟、槽、坑,当日不能完工且需要作为通行道路的,在该道路上覆盖钢板并固定可靠,对一些危险部位应当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
(一)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不得在施工现场内搭设帐篷;
(二)建立生活卫生责任制,食品、饮水符合卫生管理要求,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设置的临时厕所等卫生设施符合市容环境卫生标准;
(三)职工宿舍内的卫生、通风、照明设备良好,净高不得低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
(四)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十六人,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当设置生活用品专柜;
(五)各类生活设施应当符合消防、通风、卫生、采光要求。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改变临时设施的使用性质。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拆除施工现场围挡和其他施工临时设施,平整施工场地,清除建筑垃圾、渣土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以及涉及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部位,推行与施工现场监管部门联网的实时视频监控系统。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公司安质部和建管部为主责监管部门,其他部门配合负责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监管人员和装备;
(二)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的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行为,以及管理体系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对违反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行为进行查处;
(四)参加建设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施工现场监管部门进行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相关资料;
(二)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或者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情形,责令改正或者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停施工;
(四)依法依规应当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六章处罚措施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相关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采取约谈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更换现场负责人等措施。
(一)未配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监理人员或者专职安全监理人员的;
(二)未审查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资格证的;
(三)未对施工现场发现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问题进行跟踪监理的;
(四)未按照规定实施旁站监理的。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相关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采取停工、约谈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更换现场负责人等措施。
(一)建(构)筑物拆除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湿式作业法的;
(二)城市道路上开挖管线沟、槽、坑,未按照规定覆盖钢板的;
(三)未按照规定设置围挡、标识牌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场地硬化或者场地积尘、积泥严重的;
(五)未按照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安装机械设备、堆放材料、设置临时设施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相关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采取停工、约谈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更换现场负责人等措施。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指定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进行现场监督的;
(二)施工起重机械、桩工机械、高处作业吊篮、场内施工机动车辆和整体提升脚手架等设施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三)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或使用未办理备案手续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单位进行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作业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建设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七篇
厂区建筑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八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项目工程建设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强化施工现场门禁管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制定目的`
加强项目部对门禁管理,确保设备及人员得到有效管控。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项目部所有需要进出隧道的机械设备及人员。
三、人员进出控制
1、进出现场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及劳动防护用品,在值班室记录薄登记(来自: 小龙文 档网:施工现场门禁制度),由值班室安保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出。
2、访客进出施工现场,必须在值班室登记,领取安全帽及安全防护用品,由值班室安保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离开现场时,需归还安全帽和安全防护用品方可离开所有进出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进出隧道安全须知,且登记签字认真;陌生访客进洞必须向安保人员出示个人有效证件登记后,领取安全帽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
四、机械进出控制
1、施工机械车辆每日进、出隧道,首次和末次必须在门禁值班室登记薄上登记签字,安保人员确认精神面貌状态良好,方可进入隧道施工。
2、外来车辆一般情况不得进入隧道施工现场。
3、特殊情况需进、出隧道施工现场,必须在门禁值班室向安保人员出示有效证件,经安保人员同意,登记签字方可进出。
4、观摩、检查车辆进、出隧道施工现场,需向门禁值班人员出示有效证件或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入。
五、一般规定
1、进、出隧道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未正确佩戴不得入内。
2、进、出隧道必须在门禁值班室登记薄上登记签字。
3、所有与工程无关的闲杂人等一律禁止进入隧道施工现场。
4、严禁任何人员衣冠不整,穿拖鞋、短裤等进出隧道。
5、严禁酒后上岗。
6、进、出隧道本人必须在门禁值班室认真登记,严禁他人代填,不得找相关理由推脱填写。(注:确实不会写字的,由施工队领导向项目部领导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代签。)
六、门禁值班人员职责
1、不得放闲杂人员及车辆进入隧道施工现场。
2、门禁起落杆起放及时,严禁长时间立杆不落。
3、认真监督进、出人员登记,防止漏登、错登。
4、人员不登记有权拒绝进出。
5、发现工人酒后上岗或精神状态不佳,必须阻止进入隧道施工现场。
七、奖 罚
1、处 罚
1)进、出隧道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未戴安全帽的处罚100元/次,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有权清理出场,安全帽下额带未系的,处罚50元/次,三次加倍处罚。
2)进、出隧道施工现场必须从门禁值班室进、出,严禁穿越安全防护栏从边坡进入,发现一次处罚100元,三次加倍处罚。
3)进、出隧道施工现场必须在门禁值班室认真登记,未登记的发现一次处罚50元,三次加倍处罚。
4)在值班室登记时,言谈举止要文明,门禁值班人员问话要和蔼应答,顶撞、谩骂门禁值班人员,发现一次处罚100元,三次加倍处罚。
5)隧道施工人员衣冠不整,穿拖鞋、短裤等施工作业的,发现一次处罚50元;机械设备操作员穿拖鞋作业的发现一次处罚100元,三次加倍处罚。
6)门禁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每次处罚50元。
2、奖 励
1)工人进隧道施工现场前在门禁值班室签字,值班人员发现工人精神状态不佳,及时向安全环保部反应情况,奖励50元。
2)凡是发现酒后上岗者,及时向安全环保部举报,奖励50元。
3)隧道施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的,一般安全隐患奖励100元,重大安全隐患奖励200,特重大安全隐患500-1000元。
4)为了自己利益和单位的利益,施工现场人员要相互监督,发现违规、违章及时举报,每举报一次奖励50元,三次以上成倍奖励。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九篇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每个层面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消防器材。
2、保卫人员每天必须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损耗应及时补充。
3、消防器材安放处必须有明显的标记。
4、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以方便使用为原则,不得随意变更消防器材的放置。
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漆类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险品仓库,油漆工施工时要避开火源、热源。
7、施工现场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须保证有专人值守,做到人走火灭。
8、保持消防道路通畅,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刻组织人员扑灭,必要时向消防部门报告。
9、临时工棚等设施支搭符合防盗防火要求,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十篇
1进入现场的所有车辆及人员,必须服从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管理,如在检查和管理过程中有异议,可通过监理单位进行协调。
2交通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本办法秉公办事,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交通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3对进场机动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通行证分长期、临时两种)。
4长期车辆通行证的办理:
(1)必须是现场各施工单位所属的机动车辆;
(2)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填报申请表,附机动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复印件),监理单位审核,到现场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3)每办理一个长期车辆通行证需交纳安全保证金500元,车辆退场时交回通行证,领回安全保证金。
5临时车辆通行证的办理:
(1)入场活动不足七天的机动车辆,可在入场前到现场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车辆通行证;
(2)驾驶员进行登记后,交纳安全保证金200元,领取临时车辆通行证;
(3)车辆退场时,驾驶员交回临时车辆通行证,领回安全保证金。
6进入现场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交通管理人员检查和指挥。
7进入现场的机动车辆,应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各种证照齐全,外观整洁,装备完好。
8现场车速限制:
(1)各种车辆出入现场大门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骑自行车人员应下车推行。
(2)施工现场小型机动车辆时速一般不得超过30公里,大型机动车辆时速一般不得超过20公里,专用机动车辆载货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9现场的道路需要截断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过监理部(负责总平面管理)审批。截断处要有明显的标识,夜间要有信号灯等安全措施,完工后要及时修复。
10建设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道路情况设置交通标志。
11各施工单位要加强车辆管理,对雇佣的车辆要经常进行检查,不合格的要及时清退。
12场内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专业部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十一篇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有效控制施工环节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等各项指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的施工管理。其它工程项目的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燃气工程实行终身负责制,施工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第四条 施工管理涵盖的内容
1、施工组织与计划管理
2、材料设备验收管理
3、施工现场管理
4、签证管理
5、施工单位资信管理
第五条 与工程施工相关的招标、设计、合同及档案信息管理按相关制度执行。
第六条 公司规划建设管理部为施工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工程建设的全方位、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 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规划建设管理部负责对监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协调、配合及管理工作,与监理单位共同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第八条 施工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刚正不阿,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社会形象。
施工组织与计划
第九条 规划建设管理部应在每年初根据市场开发任务制定工程施工计划,要合理平衡、先难后易、先紧后松、先重点后一般,确保工程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第十条 规划建设管理部应根据中标的各施工单位资信情况、组织管理能力、施工质量效率等情况,合理分配施工任务。
第十一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科学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由规划建设管理部审核通过后遵照实施。
第十二条 因用户市场开发的不确定性和多变性,工程计划的实施也应机动灵活,以适应施工任务的频繁变动。
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任务应列入相关部门绩效考核内容。
材料验收管理
第十五条 材料检验、验收的范围:
1、施工用各种管材、管件、铜件、法兰、盲堵板等。
2、施工专用设备,如各种阀门、伸缩器、调压器、 流量计、燃气表等。
3、施工用耗材,如螺栓、生料带、警示带、焊条等。
4、附属工程用建材,如钢筋、水泥、石子、沙、机砖等。
5、防腐材料,如石油沥青、环氧煤沥青、防锈漆、玻璃丝布等。
第十六条 材料检验手段包括目测和仪器检验,目测材料外观无明显缺陷和损伤;仪器检测管壁厚度、内外径、长度、设备气密性等;对铜件应进行破坏性试验,确保其强度和韧性。规划建设管理部应积极探求先进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标准和能力。
第十七条 材料集中验收
公司采购部门或施工单位按批次集中采购的材料,由规划建设管理部对每个批次的生产许可证、材质书、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等进行检验校对,在仓库集中检验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十八条 材料进场验收
采购、领用的材料进场后(施工现场临时仓库)必须进行检验,检验数量不低于进场总量的10%,库存时间较长即将使用的阀门应进行试压,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九条 防腐验收
对于管道防腐如石油沥青、环氧煤沥青、3PE防腐等,在首先对管材、壁厚等验收合格,防腐材料验收合格后对管道集中防腐进行现场检验,检验包括:除锈、防腐材料调制、防腐工艺、防腐等级进行全过程间断性检验,每批次防腐完毕,进行防腐管的抽样检查,结果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抽检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管理员应不定点、不定时对进入现场的材料进行抽检,以确定使用材料是否与已验收材料相符,杜绝伪劣材料混入施工现场。施工管理员对发现的不合格材料有权进行没收、销毁并处罚。
第二十一条 生产运行部门在参与工程验收时,有义务对材料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二条 对因工作失职、工作不力、粗心大意等因素导致不合格材料流入施工现场造成质量问题和损失的,根据公司《违纪职工处罚条例》中的工作不作为相关条款追究责任。
现场管理
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实行工地代表(施工管理员)负责制,工地代表对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全权负责,并接受部门经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二十四条 现场管理包括: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监管以及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二十五条 质量控制是现场管理的核心内容,为实现质量管理目标,应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1、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严格履行技术交底和设计变更程序,照图施工,规范施工。
2、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信条件,包括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证书、技术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机械设备配置水平等。
3、加强合同管理和项目分包管理,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
4、加强对施工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审查、论证、比对、调整、监督和落实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
5、加强材料设备的质量检验复核,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基础。
6、建立严格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制度。阶段验收至少应包括:下管前的沟槽验收,回填之前的焊接检验、防腐检验、技术措施验收(如套管和隔离保护措施等)、警示带(或金属示踪带)验收,隐蔽工程签证验收和管线定位等;竣工验收至少应包括:强度试压、气密性试验、管道吹扫验收、防腐检测、金属示踪带检测、外观验收和室内布局合理性验收等。有埋地管道或大中型的项目验收,应由规划建设管理部经理组织或参与,生产运行相关部门应派人参加验收。
7、实行项目监理的,应按照监理制度进行施工监管,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应旁站管理。
8、施工管理部门应积极探索新工艺、新材料、新标准,努力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投资成本。
第二十六条 成本控制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发包应严格履行招标程序,工程结算应严格执行中标价格和相关决算标准。
2、工程签证应及时、准确,签证必须和图纸相符,不得重复签证。
3、施工管理人员应提前办理施工的相关手续和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并适时处理解决随时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纠纷,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减少停工窝工导致的成本增加。
4、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做好甲供材料(设备)的出库管理,有效杜绝公司财产流失。
5、做好工程预算及合同管理,避免合同索赔导致的成本增加。
第二十七条 进度控制主要针对大型独立工程项目以及有工期要求的其它项目。保障施工进度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科学完善的工程施工计划、公平合理的任务平衡分配机制以及灵活机动的调节保障措施。
2、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措施、储备充裕的施工技术力量和强有力的管理手段。
3、组织有效的工程协调例会,高效务实的协调解决问题的机制。
4、可靠的物料供给渠道和充足的资金来源。
第二十八条 安全施工是现场管理的基本任务,安全施工的责任主体是施工企业,但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承担着重要的监管职责,对施工安全承担连带责任,应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施工管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施工的组织保证措施,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检查安全责任制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落实和专(兼)职安全员设置情况。
2、审查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无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督促其实施;核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种类和编审手续,安全措施是否合理。
3、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的安全检查与监督,杜绝不规范的施工方式和措施,加强安全防护和现场警示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和行人安全。
第二十九条 规划建设管理部可制定具体的现场管理措施,在不违背合同主要条款的情况下制定必要的处罚措施,对影响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的行为进行适当的处罚,以保障工程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三十条 施工管理人员应做好详细的施工日志和相关的各种记录,并对施工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汇总和存档管理。
签证管理
第三十一条 施工管理员(工地代表)是工程量签证的第一责任人, 必须严格核实工程数量,严禁以任何方式虚报、多报、重复报工程量,违者将按照《违纪职工处罚条例》进行处分。
第三十二条 重大的或可能导致投资增加的设计变更应在变更前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第三十三条 实行固定总价合同的,原则上不得有任何签证;但设计变更频繁、工程量出入巨大,可由施工单位提出意见,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予以签证;增加幅度超过合同总价10%的,应报董事会批准。
第三十四条 实行固定单价的,合同内涵盖、但实际工程量与合同不投的按“工地代表-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 的顺序进行审核签证;合同内未涵盖的新增项目,由施工管理员上报部门经理,造价在一万元以内的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一万元以上(含)的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三十五条 实行可调价格或“成本加薪酬”结算方式的,应根据合同界定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内容及计价单位,严格履行现场签证程序,确保签证数据真实准确。
第三十六条 因设计变更需要改变施工方案的,应根据合同及上述相关规定确定是否进行签证;如果已经按原设计开工或完工,设计变更后需要返工的,应按实际增减工程量(或造价)进行签证。
第三十七条 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完成的合同以外的工程、支付的费用,因建设单位责任导致的工程量增加、形成的窝工及机械搁置,不可抗力导致的工程重建或返工等,应按相关规定据实签证。
第三十八条 以庭院户内工程为包干单价的,应按下列方法确定签证范围:
1、中压管道及调压站等附属设备(以调压站出口阀门或低压出口管道出调压站基础/箱体为界)应单独签证。
2、有院墙的居民小区,庭院户内工程以院墙为界,无院墙的以楼前管道起始端退后20米为界,界外工程应做签证。
3、商业用户表前阀之前的工程应做签证。
第三十九条 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由施工管理员和施工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后现场签证,特殊原因未能现场签认的,应做好详细的施工日志,竣工后及时补签。补签时存在争议的,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记录为准。
第四十条 工程签证量必须同测绘数据一致,必要时可由测绘人员复核工程量并签字,部门经理全面把关。
第四十一条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签证单在7日内做出竣工资料,报规划建设管理部审核。为便于运行管理,竣工图应在工程验收前向参与验收的部门提供。
质量信誉等级评定
第四十二条 为了促进施工企业提高施工质量,增强项目管理水平和效果,规划建设管理部应建立各施工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评定体系。
第四十三条 质量信誉等级评价的内容包括:施工企业组织管理能力、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情况、合同履约情况、施工技术力量和水平、施工质量(含材料)、安全管理、施工效率进度、服从指挥情况等。
第四十四条 规划建设管理部应将各项评价指标按重要程度设置不同的分值和权数,制定详细的评分细则,按百分制建立各施工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档案。
第四十五条 质量信誉等级评价于每年年底工程结束后举行,由工地代表、监理工程师、规划建设管理部相关人员、生产运行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投票打分。投票权数中工地代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经理应占到30-50%,所有投票加权平均后为最终得分,质量信誉等级按得分高低划分排序。
第四十六条 质量信誉评价等级将作为每年工程招标评分的一个参考,可占到招标评分的10-30%,具体由总经理办公会在开标前确定确定。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同《招投标管理制度》、《规划设计和图纸会审管理制度》、《档案信息管理制度》、《合同及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结合使用。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十二篇
交底内容:
1.供用电设施投入运行前,用电单位应建立、建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的职责。
2.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3.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4.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2)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3)施工用电用毕后,应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4)严禁非电工折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5)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6)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7)接地装置应不定期检查。
8)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十三篇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一流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1、外出人员一律穿戴本公司安装下发的统一工作服,要求衣服整洁干净,衣物不全者、衣物不整洁者每次罚款10元。
2、外出安装及售后服务主要负责人一定要带有安装、售后服务记录表,在现场做好记录,并请对方单方相关负责人签字验收,丢失、忘记、不认真填写者罚款5元。
3、安装时,安装设备安装工具必须配套齐全,体现专业素质。主要负责人事先要计划好所带物品、协议、安装单、配套设备、工具等,如在现场需外购物品则要请示公司负责人,待服务结束后,由公司视情况进行处理。
4、安装时保持安装车辆内的卫生,安装完要及时清理安装时的线头等垃圾。
5、外出所购物品、工具等在服务结束后交于公司相关人员统一保管,并办理入库手续。
6、外出安装人员在未完成任务情况下,如中途有事,则必须请示主领导,在准假后方可进行,如出现隐瞒不报的情况除扣除相应工资、餐补等补贴外,当事人并每天罚款10元,另外主要责任人知情不报者,要连带每次罚款10元。
7、外出安装人员任务完成后,要及时返回公司,并进行填写完整外派单相关信息。
8、在安装时应认真听取每位用户的建议,安装时车辆出现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和客户沟通,得到客户确认和理解,确保工作流程和谐顺畅。
9、安装前一定要核对车辆信息,认真填写安装单,在不知道如何填写的情况下,要主动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咨询,确保填写信息准备无误,便于信息录入。
10、工作时间不得私自离开安装现场,安装完要及时告知客户,讲解设备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1、安装时须按照安装流程完成,不得糊弄,工作要仔细认真,安装结果要符合要求,如果客户验收不合格,因安装问题造成后台不能上线,对安装人员要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12、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
13、要做到尽忠职守,服从管理,有责任心,有爱心,互相团结,互相帮助。以达到工作上的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电气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十四篇
第一条:任何单位或个人需新装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都必须按电力法规定,事先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场所提出申请,办理手续。
第二条:供电企业应在用电营业场所公告办理各项用电业务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机构统一归口办理用户的用电申请和报装接电工作,包括用电申请书的发放及审核,供电条件勘查,供电方案确定及批复,有关费用收取,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施工、中间检查、竣工检验,供电用电合同(协议)签定,装表接电等项业务。
第三条:供电企业对已受理的用电申请应尽速确定供电方案,在下列期限内正式书面通知用户:
居民用户最长不超过五天,低压电力用户最长不超过十天,高压单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一个月,高压双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两个月。若不能如期确定供电方案时,供电企业应向用户说明原因。用户对供电企业答复的供电方案有不同意见时,应在一个月内提出意见,双方可再行协商确定。用户应根据确定的供电方案进行受电工程设计。
供电方案的有效期,是指从供电方案正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交纳供电费并且受电工程开工日为止。高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一年,低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注销。
用户遇有特殊情况延长供电方案有效期时,应在有效期到期前十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视情情况予以办理延长手续。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期限。
第四条:用户新装,增装或改装受电工程的设计安装、试验与运行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国家尚未制订标准的,应符合电力行业标准;国家和电力行业尚未制定标准的,应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规程。
第五条:用户受电工程设计和有关资料应一式两份送交供电企业审核。
高压供电的用户应提供:
1、受电工程设计及说明书;
2、用电负荷分布图;
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负荷;
4、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清单;
5、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
6、节能及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耗电以及允许中断供电时间;
7、高压受电装置一、二次接线图与平面布置图;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
8、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
9、继电保护、过电压保护及电用电计量装置的方式;
10、隐蔽工程设计资料;
11、配电网络布置图;
12、自备电源及接线方式;版权所有
13、供电企业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低压供电的用户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供电企业对用户送审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应根据电力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核的时间,对高压供电的用户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对低压供电的用户最长不超过十天。供电企业对用户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的审核意见,应以书面形式连同审核过的一份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一并退还用户,以便用户据以施工。用户若更改审核后的设计文件时,应将变更后的设计再送供电企业复核。
用户受工电工程的设计文件未经供电企业审核同意,不得据以施工。否则,供电企业将不予检验和接电。
第六条:施工安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低压用户材料必须使用国产器材,大型器材采购应采用招标准方式择优选用,并由电力企业统一采购,集中管理,按计划领用,严控器材质量关,防止不合格器材流入电网。
第七条:施工工艺及技术应符合国家相关规程要求,施工企业应经过资质考核合格,施工人员应岗前培训。
第八条:施工质量由专人负责管理,必要时由监理负责,工程竣工后由电力行业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供电。
下一篇:返回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