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知库安全生产知识文库网

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制度(完整版15篇)

安全警示台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制度是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安全、规范作业流程、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涵盖作业审批、风险评估、防护措施及应急管理等内容,对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小编整理了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制度完整版15篇,供大家学习参考,助力相关单位高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制度

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篇


严格执行部颁标准,施工区域实行tn-s系统,漏电保护达到二级保护。
  健全用电管理制度,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电气作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做好漏电保护湿作业及现场移动照明均采用安全电压,值班电工要了解和掌握全部电气设备状况及用电线路走向,晚间施工设立足够照明。
  电工正确穿带防护用品,严禁酒后操作,禁止带电作业,严格按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电气设施,设备的安装,敷设和验收。
  所有用电设施外壳必须接零,高大金属架体必须安装避雷装置,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动用机电设备,电闸箱要设防护上锁,机电设备设有效防雷、防雨,保护措施。
  所有电闸箱都必须采用专用配电箱,须有编号系统图,闸具应标明用途,配电箱标明负责人。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气材料和电气设备。

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制度第二篇


据建筑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高处坠落及从事高空作业而引发的物体打击事故,占各事故总和的百分之四十以上。因此我们在公路桥梁建设中,参加施工的人员要积极主动学习高空作业的基本知识,增强高处作业的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高空作业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名词解释
  1、高空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它分三大类: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和独立悬空作业。
  2、基准面:坠落下去直接接触底部的水平面。
  3、临边作业:一个建筑物或构筑物在建中,它的周边没有什么固定、围护结构遮挡的作业,如桥墩、台帽的施工。
  4、洞口作业:在建筑物未完全建成之前不能安装正式的栏杆、门扇等维护结构设施而形成的作业。
  5、悬空作业:在没有立足点或没有牢靠立足点的地方高空作业,如吊蓝上作业,安装脚手架等。
  6、在建筑物的周围搭架、装挂安全网、安装塔吊、龙门架、井字架、支板等作业属攀登作业。
  二、总体要求
  1、高空作业前所需材料事先准备好,工具放在工具袋内,在高处作业时不能随意抛掷物件。
  2、不得双层同时作业,如需要,应在双层作业中间加设防护设施。
  3、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4、高空作业要有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在龙门架、导梁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梁和未固定的物体上行走或作业。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和通讯设备。
  5、高处作业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合格的人员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和各种设备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否则不能使用。
  6、有可能坠落的物体应以撤除或加固,平台及架子上的物体堆放平稳、牢固,防止掉落和不妨碍行走、装卸。
  7、高处作业的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必须经力学计算达安全可靠方可实施。
  8、高处作业时,与地面相距3.2米以上应设安全网,安全网随工作面的升高而升高。
  三、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求
  1、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以及恐高症等人员不适宜高处作业。
  2、攀登、悬空及高处搭设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和考试后持证上岗,并定期检查身体。
  3、不准在高空开玩笑打闹,严禁酒后高空作业。
  四、穿着要求
  1、衣着灵便,禁止赤脚、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2、高空作业的人员要戴上安全帽,系上安全绳,交叉作业的人员必需戴上安全帽。
  3、指挥吊重并向上看的人员要戴护目镜。
  五、高处坠落的预防
  1、临边作业要求:在临边处设置两道能承受1000N外力的栏杆,(上杆高1米至1.2米,下杆距离竖杆底部高度0.5~0.6米)。用安全网将建筑物的周边围起来最好;临边的施工点外侧面临街道时,除设防护栏杆外,应设安全网或其他封闭处理。
  2、洞口外要围上栏杆,作业后将洞口覆盖,防止外人掉入洞口。
  3、攀登及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4、悬空作业的下方应装挂安全网,或设置安全操作平台。
  5、垂直运输的接料平台:平台上在周围要设置防护栏杆及安全门,吊料盘到位停稳后,人再进入吊盘,但不能几个人以上同时进入吊盘。在吊盘没到位时不要先上接料平台或在接料平台上等候和观望。龙门架、井字架吊盘不能栽人。装卸物件要专人指挥。
  6、脚手架上的踏板要严密牢固,不能有探头板,堆料在脚手架不要集中在一起。也不要多人聚集在一块跳板上,防止荷载集中而坍塌。运送较长的材料时要前后照顾以免碰撞他人。
  7、在安装柱、梁、板等结构的模板及钢筋时,要站在脚手架或平台上操作,不能蹬在模板上作业,也不要在模板上行走。
  8、在悬挂式脚手架作业前,要检查脚手架的索具拴结得是否牢靠,悬吊杆或挑架是否稳定,栏杆是否齐全牢固,跳板是否铺严拴牢。作业时要绑好安全带。
  六、天气要求
  在五级以上风力或遇雷雨、大雾,禁止在露天高处作业。雨天、雪天注意防滑、防寒、防冻设施,高耸的建筑物应设避雷设施,暴风雪及台风暴雨过后应检查高处作业设施,安全可靠后方可重新施工。
  七、上高空作业的梯子要求
  1、梯子要牢固可靠,不得缺档,梯子脚不能垫高,梯子整体距离墩身20—30公分为宜,踏板间距30公分为宜。
  2、一梯子严禁同时两人同时上下。
  3、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必须设围栏。
  4、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手不能持器物。
  5、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高度超过8M时,每隔6M-8M设平台,使用斜梯进行作业,斜梯高度大于10M时,应在7.5M处设休息平台,在以后的高度上,每隔6-10M设休息平台。
  6、高空便桥两边要设置护拦并用安全网围好,便桥因工作需要临时中断行人通行的,要在该处两头设围栏围好,以防行人通过。
  八、用电要求
  1、电源线路附近作业,必须切断电源。
  2、严禁雨天在高压线下高空作业。
  3、电线不准直接绑在架子上。
  九、洞口作业
  1、井(或孔桩)口施工,人离开时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设施。井口及沟槽施工后,除设置栏杆及安全标志外,夜间设红灯示警。
  2、栏杆要求:栏杆柱头离井口边应大于50公分,打入地面50公分至70公分,柱头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结构的上杆任何处都能经受得了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十、悬空作业
  1、设立牢固的立足处,视情况而定,配备防护栏网、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设备必须经检验方可使用,并且一定要安全有效。
  十一、架子要求
  1、严格检查脚手架;
  2、作业需要不得不临时取掉扶手时,作业完成后必须立即安装上;
  3、架子搭设或拆除应设警戒区,有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4、架子、电梯及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5、不准使用霉烂的架子材料。
  十二、吊装要求
  (一)吊装总体要求:
  1、机械、设备及整个吊装系统必须按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2、参加吊装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吊车起吊重物时应必须专人指挥,起重工要掌握作业安全要求,其他人员有明确的分工。
  4、大型物件吊装作业前必须检查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试吊;
  5、机具、钢丝绳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和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6、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准使用霉烂的架子材料。
  7、吊装系系统在停滞一段时间后(半月以上)或认为有必要时(如大风、洪水、雨雪过后等)要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二)卷扬机
  1、卷扬机应安装牢固、稳定,操作位置必须视野开阔,联系方便;
  2、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3、通过卷扬机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接结和扭绕,钢丝绳在卷筒内必须排列整齐,作业时必须至少保留三圈;
  4、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工作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并将物件放下。
  5、应准备必要的应急措施,以防突发事件发生。
  (三)起重机
  1、乘载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升降电梯、吊笼,必须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2、严禁攀登起重臂和绳索,严禁运送物件的吊篮乘坐人员;
  3、作业人员远离起吊货物;
  4、严禁在吊装作业现场下面进行其它作业;
  5、严禁人员进入机械护栏内;
  6、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或吊车)吊物时,必须同步升降;
  7、吊车吊重作业地面必须坚实平稳,支脚必须支垫牢靠;
  8、吊物前,先吊离10公分左右,检查制动性、可靠性及绑扎牢固良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9、起重钢丝绳必须垂直。

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制度第三篇


⑴、开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对操作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
  ⑵、管道试压,要使用经效验合格的压力表。操作时,要分级缓慢升压,停泵稳压后方可进行检查,试压过程中严防超压,试压期间要严禁敲打、修补和拧动螺栓。
  ⑶、电焊安全作业
  a、电焊工作人员在施焊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皮手套、绝缘鞋、工作帽等劳动保护用品,不许卷起袖子或穿短袖衣衫工作。
  b、施焊时要戴好防护面罩,清理熔渣时要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以防飞溅熔渣损伤眼睛。
  c、作业前应检查焊机,焊接钳与焊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电焊机外壳要有可靠接地。
  d、电焊时,周围5m内不得有有机灰尘、木屑、棉纱和汽油、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周围10m内不准有氧气瓶、乙炔瓶或乙炔发生器等。
  e、施焊点潮湿,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脚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应定期检查绝缘鞋的绝缘情况。
  f、施焊时临时绝缘线严禁浮搭,必须牢固压紧用胶布包严。
  g、工作中遇到下列情况应切断电源:改变电焊机接头、移动两次线、移动工作地点、检修电焊机、暂停焊接作业。
  h、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其他金属物做二次线回路。
  i、下班时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与把线分开。
  ⑷、气焊安全作业
  a、气割作业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鞋盖等劳动保护用品,施割时要戴好适度的有色防护眼镜,以保护视力;要裹紧衣服、扎紧袖口,以防烫伤。
  b、氧气瓶、乙炔瓶及橡胶软接头、阀门及紧固件要连接牢固可靠、严密,不许有漏气现象发生;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阀门。
  c、乙炔瓶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d、点燃焊割具时,应先开乙炔阀电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e、点火时焊具口不准对着人,不得将正在燃烧的焊具放在工具或地面上,焊具带有乙炔或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容器上。
  f、作业时发现气路或气阀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g、作业时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得折弯胶管断气;若乙炔管着火,应先关熄矩火,可用折弯前一段软管的'办法止火。
  h、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正下方,应与作业点的正下方10米以上的距离,必须清除作业区域下方的易燃物。
  i、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
  j、作业后应立即卸下减压管,将氧气瓶、乙炔瓶气阀关好,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盘起绑好,挂在室内干燥处,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准离开。
  k、冬天露天作业时,如减压软管流量计冻结应使用热水等取暖设施,严禁用火烧烤。
  ⑸、机械用油及其易燃物品进入本工程要勤购少进,要堆放在指定的地点,并须有必要性的防护和防火标志。

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制度第四篇


1、建立以施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设专职安全监护,对工地现场的各部位、各楼层的安全设施进行日常检查、整改。
  2、在安全设施上重点加强对外墙、龙门井、楼梯、预留洞及临边的防护,如外墙和楼梯临边采用钢管作水平栏杆;预留洞采用竹胶合板覆盖并用膨胀螺栓固定于楼面。
  3、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意识,明确施工人员安全职责,实行动态管理和上岗前的安全交底工作,使安全工作深入人心,落实到每个施工工序上。
  4、电气、机械设备的施工生产必须按各自的施工规程进行,班组长必须负责带头实施,现场施工员、安全员负责监督,使工程走上安全生产的正常轨道。
  5、本工程的.结构支模及防护架均采用钢管脚手架,作业量大、技术要求高,负责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脚手架的操作规程进行。
  6、该工程层高较高,在装饰作业尤其是天棚吊顶及墙面装饰施工中,应搭设满堂里脚手架,并满铺架板,操作人员应栓好安全绳,并管理好施工机具、材料,防止坠落伤人。架下应尽量少安排交差作业。所有施工人员应带好合格的安全帽。
  7、对某些新工艺、新设备在安全上重点进行管理,对脚手架、外装饰等易出现事故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详细的使用、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作业班组长专门进行培训,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实时监控,无论从硬件上还是软件上都力争将事故的可能性降为零。
  8、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传递物品禁止抛掷。
  9、装饰活动爬梯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0为宜。
  10、现场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实行三相五线制系统配置和布线。实行两级保护,配电房应昼夜值班。各种开关箱都应有防雨、防潮、防尘等措施。楼梯间和行灯照明,应设安全电压,现场水泵,搅拌机械、木工房、钢筋房、电气焊、宿舍等都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制度第五篇


1、临时用电规划设计
  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管理的形式。
  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王涛组织编制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对本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总体规划,结合本工程区段划分,绘制用电设施布置示意图。临时用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以及技术、电气、安全、设备等专业工程师会审后,报监理单位审核。
  施工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相应的临时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组织技术、电气、安全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报项目总工审查,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实施。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主要为施工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临时用电都自給自足的方式,自备发电设备设在重点工程集中区域,施工现场各类临时用电设备通过临时供电线路连接。
  2、临时用电设施设置及使用要求
  1)配电箱
  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 m,小于1.5m。
  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制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护套保护。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
  配电箱内的开关及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绑扎成束。熔丝及保护装置按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相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三个及其以上回路的配电箱应设总开关,分开关应标有回路名称。三相胶盖闸开关只能作为断路开关使用,不得装设熔丝,应另加熔断器。各开关、触点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触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箱内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设有线路图。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
  配电箱周围2m内不得堆放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各接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立即排除。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备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3)自备发电机组
  自备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在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要求的情况下可合并设置也可分开设置。
  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严禁存放贮油桶。
  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并需独立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发电机控制屏宜装设交流电压表、交流电流表、有功功率表、电度表、功率因数表、频率表、直流电流表。
  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必须在机组同期后再向负荷供电。
  5)临时用电线路
  施工临时用电线路一般应架空,用固定瓷瓶绝缘。动力与照明线路要分开架设。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
  临时供电线路架设及其与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导电体的安全距离符合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
  各种设备、电线不得乱摆乱放,以防人身触电。电气设备不带电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制度第六篇


(2)机料人员在经领导批准的情况下,本着"质优价廉、供货及时、售后服务好"的原则对料具进行采购,对于数量大,占用资金较大的机械、材料要及时进行招标并签定供货合同,优先选用信用好、服务优、质量竞争能力强的'厂家,材料的价格要进行多方比较,定价时必须由经理或分管领导参与定价。
  (3)材料到货后,仓库管理员要和保卫人员共同清点和验收,对到货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数量等进行验收和核对,对所购置的材料进行抽检,并填写入库记录。
  (4)各用料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到料库开据领料单后方可领料,口头或领料手续不全,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像一些小型机具、工具、劳保手套等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统一领取,再分发给使用人,各使用人要妥善保管。料具发放时,对每一个使用单位各建立一本材料帐,对于用料单位所领用的料具,库管员应认真分类,并掌握其使用动态和库存数量。对于各劳务队伍到料库领用材料的必须由签订合同的负责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其他人员一律拒发,且有现场技术人员的签字方可出库。
  (5)现场材料应按设置牌标识,标牌交由各劳务队伍保管,并从仓库办理使用手续,如有丢失或损坏则照价赔偿。
  (6)劳务队伍原材料领用后,必须由现场技术人员严格把关,使其充分利用,如果管理不当造成浪费或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等损失,以工程科计划和劳务合同中的材料消耗定额为依据,就其超额消耗部分按原价扣款。
  (7)对于废旧物品的回收利用,各用料单位无权擅自销售和处理,对于能够再利用的应坚持利用,工地上不能出现1米以上的钢筋残料,不能再利用的必须由机料科统一做价,按市场价回收处理,但各劳务队伍勿必将废料存放于指定地点。如果各劳务队伍发生私自处理下角料和残料的,一经发现按市场废品回收价格的200%计算,由财务科收回该款项,并追究其责任。
  (8)砂、石等材料进场后由保管员负责验收,对质量和数量严格把关。项目经理将对所进材料进行突击性抽检,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坚决退回。砂石材料进场后,不能任意出场,必须由工程、施工负责人开据用料计划单发放。待竣工决算时,按工程实用数量、进货数量进行核算,如果发生的量差超出材料消耗定额,保管员和警卫人员应负直接责任,按数量差额总量的10%罚款。
  (9)砂、石、水泥或混凝土等材料除正常使用外,如铺设便道、建设场地、临时基建等工程外用料时,无论数量大小一律填写使用计划并注明用途,由现场施工负责人开据用料计划单,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以严格控制大宗材料的额外消耗。
  (10)对于所有的钢筋、钢板、木材、竹胶板等材料,坚决不能用于制作个人生活用具,一经发现按原价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另外对该劳务队伍每件处以500元罚款。
  (11)对于钢材、木材、水泥、砂、石、钢绞线、锚具、支座等大宗材料进行招标,遵照规范和设计要求,配合监理工程师和试验室进行实地考察、取样和试验,做到质优价廉供货到现场。以工程用料计划为依据,保质保量手续齐全发放给各用料单位,确保工程顺利进展。
  (12)对于材料的涨价与跌价,材料采购人员要及时了解信息,并及时作好调整,杜绝只涨不降的现象。对于客户要做到不吃请,不接受馈赠。
  (13)对木材、竹胶板、铁钉、扎丝等消耗性材料,要根据不同的部位按规定的材料消耗定额一次性摊销。
  (14)材料和机具的领用本着"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劳务队伍不得私自转移其使用权,必须向料库办理转移手续,如出现上述情况,由原领用单位负责。
  (1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1)市场价格信息了解及时,向公司建议采纳后带来明显经济效益的。
  2)采购的材料质优价廉,节约资金额较多的。
  (1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况给予处罚:
  1)采购的材料因质量问题对公司造成损失的;
  2)采购材料收取回扣或接受其它报酬的;
  3)采购材料不及时,影响公司施工生产的;
  4)因数量控制不严,工程竣工后造成巨大浪费的;
  5)在审计过程中,出现严重的帐、卡、物不符的。
  3、施工工地水泥、钢材、木材存放管理制度及节约措施
  水泥存放使用管理制度:
  1、水泥采购前材料员做好计划,按工程实际用量进行采购。
  2、进场的水泥,库管员要严格把关,点清数量,有质量问题及时更换,填好收料单。
  3、水泥库内保持通风,防潮,库门上锁,专人负责,进出水泥做好记录。
  4、水泥存入库内,按品种、型号堆码整齐,禁止靠墙,离墙不少于10cm,垛底垫高不少于30cm

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制度第七篇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定义)
  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关系)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__]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设计阶段费用确定)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招投标阶段费用确定)
  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单独报价。投标方报价的费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
  第七条(合同内容)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措施进度或合同约定支付。
  实行项目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八条(费用支付与施工许可证关系)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义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条(工程监理单位义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义务)
  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专业分包单位对所分包的专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十二条(建设主管部门职责)
  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现行建筑安全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施工单位支付、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法律责任)
  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没有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实施细则)
  各地可依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解释权)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实施日期)
  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制度第八篇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确保本工程的顺利施工,依照国家消防条例,吸取各方面的经验教训,根据本工程的场地、工程的实际特点等,特制定施工现场安全防火措施:
  l、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教育,提高对安全防火工作的认识,把安全防火工作提到工作的议事日程上来,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2、建立健全组织:为加强安全防火工作的管理,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项目部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工地有专职防火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形成公司、处、工地安全防火体系。
  3、加强对消防器具的配备:在地面临时设施周围配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砂箱、铁铲、消防水桶等设防设及工具,指派专人负责,消防设施及工具供消防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作他用。
  4、施工现场的防火管理:施工现场和员工住宿区,严禁烧电沪、煤油炉,施工现场中需要动用气割、气焊和电焊及动用火种,存在事故隐患时应严密注意,现场要有足够的防火设施。
  5、监督检查:为确保防火工作落实到实处,经常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各级消防安全机构和专职人员,制定施工现场消防方案,定期研究消防工作中的问题,领导现场防火保卫组,对现场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教育现场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消防组织,设立防火小组和消防小分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低压锅炉氧腐蚀及预防措施-健康安全网

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制度第九篇


创鲁班奖装修工程主要施工管理措施:安全文明
  三、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安全措施
  3.1.安全防护措施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八字方针,项目管理机构职能部门和操作工人均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安全生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即抓生产,又抓安全,当生产进度与安全生产相矛盾时,进度让位于安全。
  (2)建立安全保证体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交底教育制度,安全奖罚等制度。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对项目安全全面负责。各级安全管理负责人及相关施工管理者按国家、公司部门政策法规性文件按排组织施工,严禁违章指挥,禁止违章作业。安全员要检查到位,做到腿勤、眼勤、口勤,发现隐患立即解决,决不拖延,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3)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对新工人要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上岗,特殊工种的工人应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重视安全'四宝'的作用,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带安全带,所有手动工具均应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中认真穿戴好各种劳动保护用品。
  (5)按规定搭设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如五临边、四口的安全护栏等的搭设,均应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架子搭设、吊栏、塔吊、外用电梯等安装前,均应编制可行性方案。安装完毕经专业人员及安全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在恶劣的气侯条件下(六级以上的大风、大雨、大雪、大雾)禁止从事露天高空作业。夜间施工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危险区段边须设红灯示警。
  (7)施工安全用电管理措施:a.本项目施工必须根据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实施,施工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用电规范,实行'三相五线制'和'单相三线制',严格将工作零线和保护接pe线分开,实行一箱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制,上下线路间距合理,绝缘良好,电机、闸箱应有防雨措施;b.现场临电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使用不合格电器材料,严格用电申请请报批制,严禁私拉乱接。a、b、c三个区必须每区设一个临电电工;c.建立健全现场临时用电档案。
  (8)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a.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工地机械员应保存机械设备的技术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安全操作规程资料并建立档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b.现场正式运转的各类机械、应定人定机,相对固定,持证上岗,并制订岗位责任制;c.搅拌机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进行可靠性运转检查及防漏电检查。使用时严禁超载,上料台下严禁站人,以防漏浆伤人,并有可靠固定;d.提升架卷扬机作业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气线路,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超载运行;e.木工使用的电动机具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如限位、保险、防护罩等应齐全有效,设备外壳、铁闸箱子等应做接地保护。严格依操作规程及使用说明作业;f.焊接设备上的电机、电器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处有保护罩,电焊机加漏电保护器;g.现场所有设备均须按使用说明及操作规程使用;h.安全管理必须加强过程监督和控制,建立健全检查档案,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9)钢结构安装前要有安装方案,经监理审批后方能施工。对幕墙施工工人开专题安全教育。
  3.2.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现场场容管理:a.场容设计应结合项目管理目标来做优选经济合理方案,装修时平面图重新设计;b.本工地场容设计标准:市级文明工地标准;c.施工区所有围墙均采用预制铁围挡板不变;d.生活区布置不变:办公生活区分、食堂、厕浴区分、生活施工区区分。建立文明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干净整齐;e.施工现场主入口靠西侧围墙设置七板一图,提高文明意识;f.加强全员挂牌上岗管理,不带上岗证不许上岗;g.施工现场设垃圾站、定期清运,严禁乱堆乱放;h.工地厕所应及时清扫,并要有防蝇蚊措施;i.工地食堂要整洁卫生,做到生熟食隔离,要有防蝇防尘设施;j.设专人及时清理现场,疏通上下水管道,并不得有常流水。
  (2)环境保护措施:a.本工程严格依照iso14000标准环境管理体系施实执行;b.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施工现场减少粉尘排放。施工现场达到无烟尘排放;减少cfcs的`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c.环境保护方针:遵守法规、减尘降噪、节能减废、全员参与、污染预防、持续改进;d.环境保护体系:本工程贯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成立由项目经理领导,项目生产负责人和环境管理者代表人的三级管理体系,形成从项目经理到各管理层。各岗位负责人的机构,用环境保护体系,贯穿于施工生产环境保护的全过程,使施工现场每一个环境保护标准都能达标。
  (3)环卫措施:a.现场应设封闭垃圾站;b.食堂污水应按规定设隔油池,除油后外排;c.电锯应设封闭防护棚,严禁露天设置,晚上10:00后严禁使用;d.现场要有防扬尘措施,经常洒水湿润现场,水泥石灰等易飞扬的材料要存于库内;e.施工人员在装卸车,倒运材料时应轻拿轻放,尽力减少刺耳的噪声;f.现场噪音大的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等,坚持先作好防护棚再使用;g.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夜间作业时间,应提前与业主协调取得批准,取得谅解;h.工人进场后,由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严禁在现场大声喧哗;i.施工现场要求天天清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做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k.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的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施工区及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l.办公室内天天打扫,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摆放整齐;m.职工宿舍轮流值日,铺上、铺下做到整洁有序,室内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净,污水和污物,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外运;n.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炊具经常洗刷,生熟食分开存放,食物保管无腐烂变质,炊事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o.工地厕所顶、门窗齐全并设纱窗,设专人清扫、冲洗、保洁,定期喷洒灭蝇灭蛹药物。
  3.3.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1)成立现场消防、保卫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
  (2)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保卫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做到应召即来,团结奋斗。
  (3)结合季节变化、社会大气候的变化,定期分析掌握施工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到心中有数,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4)经常检查现场库房防止用品及现场的消防器材,按要求做好年检记录,以保证材料的可靠性。
  (5)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2人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木工棚、成品、半成品保卫。
  (6)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
  积极与当地治安机关取得联系,结合北京的实际情况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地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7)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设库专管、非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8)更衣室、财会室及职工宿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9)外埠包工队及来京人员,须进行认真审核登记,注册后办理暂住手续。
  (10)施工层内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住宿。
  (1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12)建立用火申请制,安全负责人为现场的动火审批负责人。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13)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施工交底,并应具有具体防火措施。
  (14)库房用非燃材料支搭,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15)建立健全各级消防保卫安全档案,认真检查并填写有关资料,以备核查。
  3.4.材料管理措施
  (1)确定材料用量,搞好现场材料平面布置规划,严格按装修平面布置堆放材料
  (2)场地、道路要平整、坚实、畅通,有回旋余地,场地应向排水沟作坡,确保无积水。
  (3)材料严格按平面布置图码放,码放不超高,不越线。
  (4)认真按月做好材料统计与计划,按不同时期及时调整库存与进场量,不用材料及时清退。
  (5)水泥库具备有效的防雨、防水、防潮措施,落地灰及时清理回收利用。
  (6)施工现场设垃圾分检站,做到及时集中分检回收,及时清理。

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制度第十篇


1、每项建筑、检修工程都必须在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计划)中有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由各级有关管理人员向工人讲清安全操作方法和注意的安全事项。
  2、外单位来厂施工,由相应的工程管理部门代表公司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协议”和现场安全交底,并负责检查督促实施。
  3、施工现场的`运输道路、机械装置、排水系统、材料堆放和仓库工棚等临时设施必须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要求。
  4、施工现场临时架设的电线与作业地点的水平距离和悬吊高度,应征得“甲方”同意并符合本地电业部门的规定。
  5、施工现场应有临时安全、交通标志。如危险区域白天应设警戒线、悬挂“危险”、“禁止通行”等标志,夜间应加挂红灯。
  6、进入地道、管道、洞室等空气不流通的场所施工,必须先采取防窒息的措施(如通风、通气等)。
  7、高空作业所用的材料应堆放稳妥,所用的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防止坠落伤人。
  8、工程施工前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并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传达、学习。施工结束拆除脚手架、检修平台等也要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9、施工拆除的模板、废料,更换下来的工件,无论大、小、轻、重都禁止向下抛掷,要用起重机械,绳索等工具下放,并及时清除出现场。
  10、因施工拆除或损坏了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设施、标志必须及时恢复。

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制度第十一篇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对建筑施工安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劳动局(89)劳保字第13号《关于抓好今年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89)劳保字第14号》《北京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89)劳保字第15号《北京市安全施工许可证审批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凡在本公司从事建筑施工的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区县劳动局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2资产运营部建筑安全监察员在朝阳区劳动局的领导下,对本公司建筑安装、建筑拆除、房屋修缮、市政工程、技术改造、园林工程及大型设备安装工程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安全措施行使资格审查、监督管理权利。
  3各建筑工地在开工前必须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凡未领取《安全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工地,将受到停工处理并根据条例接受上级机关处以罚款。
  4每个工地必须设有工地负责人(法人代表)和专职(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按时参加区劳动局组织的各项活动。工地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写有施工单位名称、工地负责人姓名、工地安全员姓名的醒目标志,并对本工地施工安全负责。
  5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员及朝阳区建筑安全监察员代表区劳动局对施工工地实行日常的安全监察,监察员对工地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场签发《朝阳区安全生产检查隐患通知书》,并与工地负责人商定整改期限。监察员应按时检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工地应签发《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指令书》并限期整改,对接到指令书仍逾期不改的工地,由区劳动局给予罚款、插挂黄牌、停工整顿处理。
  6凡在本公司建筑施工的单位,必须持有《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才有资格承接工程。申报《安全施工许可证》的单位,必须是该项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并一个施工合同办理一个《安全施工许可证》。凡证件不齐全或间接包工及本公司雇临时工从事常年零散维修用工,资产运营部建筑安全监察员不予审查、签字、办理。否则,谁用工谁负责。
  7施工单位申报朝阳区《安全施工许可证》审查项目及程序。
  7.1审查项目:
  7.1.1有无《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7.1.2 《营业执照》
  7.1.3 《建筑企业等级证书》(外埠施工队为“建筑企业资质证”)。
  7.1.4施工合同协议书及安全管理协议书。
  7.1.5有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7.1.6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7.1.7本工程用工情况。(人员来源、姓名必须造册)。
  7.2申报审查审批程序:
  7.2.1以上审查的七个项目由本公司合同签订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工地安全员在施工前需上报给资产运营部建筑安全监察员审查核准,并附有一套复印件由资产运营部存档备案。
  7.2.2审查核准后,填写《安全施工许可证》审批表,经建筑安全监察员签字,审查部门、施工单位在审批表上盖章,由施工单位持审批表到区劳动局环保科领证。
  7.3注意事项及原则:
  7.3.1建筑企业不得超范围施工,即不能超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能超出等级证(资质证)规定的范围。
  7.3.2安全管理协议书的内容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的权限要清楚,责任要明确。
  7.3.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外埠操作证须由当地县以上劳动部门签发。
  7.3.4更换人员时,必须把新来人员名册由工地负责人报资产运营部建筑安全监察员审查核准。外埠人员必须有省市级政府机关证明《进京许可证》,并由该埠驻京办事处证明,在办理户口暂住证的同时,必须列表,并由法人签字后加盖所属单位公章,方可办理。
  7.3.5三级以下工程队不许雇用农民工。三级工程队施工范围:楼房12层以下,厂房不超过24M高。五级工程队施工范围:楼房6层以下,厂房不超过18M高。四级工程队不准盖楼,施工面积不超过500M。外地施工队没有资质证的'不准施工。
  8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对因工伤亡事故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在发生重伤以上的事故时,须立即上报区劳动局(死亡事故同时报区检察院)。
  9每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搞好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不准随意更改。
  10高层脚手架必须做到五有:有专门设计方案,有设计计算,有施工图,有安全技术措施,有上级技术领导审批。照图施工、照图检查、照图验收。谁设计谁交底、谁审批谁负责。
  11施工现场三通一平,须做到水通、电通、路通、现场平整。不积水,不乱堆杂物,并挂有明显的安全标语牌。
  12 《基槽、坑、沟及大孔径桩、扩底桩的防护》、《脚手架作业防护》、《工具式脚手架作业防护》《井字架、龙门架的使用防护》《洞口、临边防护》、《高处防护》、《暂设电气工程安全防护》、《施工机械安全防护》、《操作人员个人防护》、《手持移动电动工具》、《安全网、防护棚搭设》、《电、气焊安全防护》等,必须符合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规定。
  13建筑安全监察员必须持证进行安全监察工作,施工单位应予密切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
  14主管单位在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要求施工单位的法人代表办好上述要求的证明,施工人员花名册等,到资产运营部备案审查,并学习《劳务输入和外地务工人员管理办法》、《北京开关厂临时施工队、临时工交纳安全保证金的规定》、《临时进厂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办法》,签订《安全环保责任协议书》。
  15签订安全、环境保护责任协议书规定
  15.1乙方签订施工合同的必备条件:
  15.1.1乙方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安全施工许可证,建筑企业等级证书。
  15.1.2施工队成员属本市人员应持有身份证。
  15.1.3施工队成员属外埠人员应持有身份证,务工证、暂住证。
  15.1.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省、市级特种作业操作证。
  15.1.5进行施工作业的各种机械设备、设施必须安全可靠、附件齐全。
  15.2乙方施工前的准备
  15.2.1根据(91)京建施字第125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的通知要求,应在施工区明显位置设置施工标牌。
  15.2.2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防火、环境保护、遵章守制的教育,并学习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15.2.3根据甲方的有关规定,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按工程总额万元以下交纳贰佰元,壹~伍万元交纳伍佰元、伍万元~拾万元交纳捌百元、拾万元以上交纳壹仟元安全保证金,由资产运营部收存,并开据收据。
  15.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
  15.3.1严格执行[91]京建施字第124号《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91]京建施字第126号《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的通知。遵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
  15.3.2进入施工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5.3.3从事2M以上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15.3.4需用临时电源应到资产运营部办理临时线审批手续。从事电汽焊作业、电工作业、手持电动工具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绝缘防护鞋及必要的防护用品。
  15.3.5在施工区周围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网、围档,土堆、料堆要有遮盖。
  15.3.6施工过程中,应保持场地清洁,物料码放有序、周围应经常洒水、防止扬尘。
  15.3.7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随时清运,堆放最长不得超过一周,运输时应用苫布盖严。
  15.3.8施工完毕,必须做到场清地清,装运建筑物料及清运垃圾的汽车应合格,各部件无漏油现象。
  15.3.9不得在公司区域内熔化沥青、焚烧树叶、垃圾等。
  15.3.10各类建筑机械设备不得流洒油类物品。
  15.3.11不得向排水口倾倒废油、残漆等。
  15.3.12白天施工产生的噪音不得超过70分贝。
  15.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
  15.4.1乙方法人代表对全体施工人员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在施工期间凡发生的人员伤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火灾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5.4.1.1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15.4.1.2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15.4.1.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5.4.1.4在施工过程中给其它人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15.4.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甲方人员伤害,设备设施损坏,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15.4.3因施工造成环境污染,乙方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上交排污费或罚款,其造成的甲方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5.4.4对甲方下达的隐患通知单,应立即整改,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15.4.5乙方进行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环保管理,执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15.4.6乙方主管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环保员应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环保检查,杜绝违章,消防隐患,防止污染。
  15.5甲方的责任
  15.5.1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进行安全、环保、防火教育,并提供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15.5.2甲方安全环保检查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检查。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进行经济处罚,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15.5.3对乙方的设备、设施有责任提出不安全隐患,有权停止使用。
  15.5.4对乙方施工人员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品有权进行检查监督。
  15.5.5对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有责任参予分析、处理、结案。
  15.5.6有责任对施工现场进行环保监测,对超过环保规定的现象有权进行处罚。
  15.5.7对乙方在施工中严重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制止无效时,有权向市、区劳动监察部门上报。
  15.6违反本协议书的有关规定
  15.6.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下列违章现象,甲方有权进行教育、警告、经济处罚。罚款由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15.6.1.1进行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者,每人次罚款伍拾元。
  15.6.1.2未按有关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每人次罚款伍拾元。
  15.6.1.

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制度第十二篇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臵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臵;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
  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臵;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制度第十三篇


20xx年5月31日在500kv七厂线改造工程中发生了一起“带接地线投运”的性质恶劣的施工人员责任事故。为避免此类问题的重复发生,现制定线路跨越停复电施工中监理现场安全控制管理办法,要求各项目监理部严格按此办法执行。
  一、停电前准备阶段及停电后检查
  线路工程中凡施工线路需停电跨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的,项目监理部在此施工过程中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要求承包单位在停电前一个月内报项目监理部本工程的线路停电跨越计划安排,计划中应包括需停电跨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的停电施工时间、地点、被跨越线路名称、复电时间等。
  2、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前,报《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见附件1)至项目监理部,并附本次停电施工的《配合基建工程停电申请》和经运行单位工作许可人批准的《线路工作第一种工作票》的复印件。
  3、项目监理部接到上述文件后,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中所述的内容与《配合基建工程停电申请》、《线路工作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内容是否一致;停电范围是否一致;停复电时间是否一致;本次停电施工的安全措施是否一致;安全措施的措施计划是否可靠、合理和可行。
  4、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按《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中计划的时间安排现场监理人员至施工地点,检查在停电后、正式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已严格执行完毕(具体检查内容见《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监理意见栏),在检查后填写《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监理意见栏,明确现场监理人员的意见和结论。
  二、停电后复电前的正式施工阶段
  进入正式施工后,现场监理人员应对跨越部分施工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承包单位提出,在口头通知无效的情况下,必须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进行书面通知。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三、复电前阶段
  1、要求承包单位在复电前提前使用《停电线路安全措施拆除检查申请单》(见附件2)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对复电前施工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2、总监理工程师安排现场监理人员按计划时间至现场对复电前的施工准备情况进行严格、认真地检查(检查内容见《停电线路安全措施拆除检查申请单》监理意见栏)。
  3、监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允许承包单位的工作负责人向运行单位的工作许可人提出复电申请。

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制度第十四篇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职责(包含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各施工作业班组)
  (2)施工人员岗位安全职责(包含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作业人员)
  (3)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及奖惩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会议制度
  (2)安全检查整改制度
  (3)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4)人员、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5)工程承包、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查制度
  (7)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8)重大设备验收制度
  (9)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高空、夜间、水上和用电作业等)
  (10)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1)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2)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制度
  3.安全规程
  (1)各类施工设备操作规程
  (2)各施工作业工种作业规程

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制度第十五篇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做到各知其责、各负其责。保证人身安全,实现安全生产。
  一、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上级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方可签订本责任状。
  二、承包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结构:
  4.建筑面积:
  5.总高度:
  6.合同有效期:
  三、施工现场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责任人
  1.合同期内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
  3.施工人员、工人安全教育必须达到100%
  4、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针对性
  5.施工用电达到部颁标准
  6.'三宝'、'四口'防护达标
  7.各种脚手架搭设达标
  8.施工机具防护齐全有效
  9.模板工程达到部颁标准
  10塔吊达到部颁标准
  11.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
  12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100%
  四、考核办法:公司每季度分部位进行全面考核一次,考核标准按jgj59-99标准评分进行考核。
  1.达到优良的`奖励。
  2.达到合格的奖励,不合格的罚款。
  3.每发生一起重伤、死亡事故,罚款10000-50000元。
  4.轻伤事故频率每超过1%,::罚款1000元。
  5.隐瞒一起已未遂事故,罚款1000元。
  五、附加说明
  1.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已未遂事故,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不属违约行为。
  2.本责任状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项目工程终止失效。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